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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7-09-19 15: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雅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委发【2010】13号),设立雅安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产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职责。

3.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5.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7.承担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协调职责。

9.管理农业经济信息,

10.制订全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规划,

11.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12.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5.负责全市范围内渔业生产、捕捞、销售等渔政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有关渔政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农业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产业扶贫和技术扶贫加快推进

预计2016年全市贫困村种植业产业基地完成蔬菜基地2.02万亩、水果基地1.89万亩、茶叶基地4.78万亩、粮油基地0.86万亩,完成投资20209万元,其中政府性投资2147万元,216个贫困村蔬菜基地达到4万亩,水果基地达到3.46万亩、茶叶基地达到15.06万亩。

新发展生猪8.16万头、牛0.24万头、羊1.54万只,鸡31.08万只,完成投资10643万元,其中政府性投资147.3万元,216个贫困村出栏生猪12.70万头、牛0.40万头、羊1.57万只、鸡40.15万只。新发展水产养殖面积160.32亩,完成投资408万元,其中政府性投资10万元。截至目前已通过产业发展脱贫1900人,经过各级农业部门的努力,基本能完成2872人依靠产业脱贫的目标。

紧紧围绕省上提出“五个一行动”,市县(区)农业部门均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的扶贫工作态势。市级农业部门48位农技人员,分别由市局八位分管领导分别负责一个县督促指导农技员人员驻村工作,贫困村技术指导工作全部由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技术人员承担工作任务。

为确保“技术扶贫行动”有序开展,全市精心遴选技术人员,分别从县(区)、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选派261名具有一定农业专业技术特长,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具体负责贫困村技术扶贫工作。市农业局成立了由特色中心、粮油中心、畜牧中心、水产科、植保站等技术科室组成的帮扶团队,帮助解决驻村农技人员带回来的问题,为贫困村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2016年全年预计,粮食播种面积166.03万亩,总产量48.05万吨。与2015年比较,粮食播种面积增加0.17%、总产量增长0.34%。

(1)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建设高标准农田7.82万亩,推广配方肥面积120万亩次。预计全年新改建机耕便民道630公里,修复改造提灌机械1000台套10000千瓦,新增农村机电提灌设备150台套1800千瓦,提水保灌面积11.9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全市新建1处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实现集中供气农户数80户,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量达到11.29万口。

(2)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开展市级种子抽检25个,其中春季抽检水稻5个、玉米10个,秋季抽检油菜、蔬菜种子各5个,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3)强化病虫害防治。全市实现绿色防控25.69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30%,主要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25.6%,病虫发生面积314.6万亩次,防治面积532.4万亩次,挽回损失47271.9吨,病虫危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4%以下。

3、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预计全年经济作物总面积231万亩,新增4.7万亩,建设现代特色效益农业标准化基地5万亩,经济作物产量148.2万吨,同比增0.7万吨;其中茶叶总面积100万亩,增加2.73万亩;水果总面积60万亩;蔬菜播面52万亩,增加1万亩;中药材在地面积17.4万亩,新增1万亩;花卉面积1.6万亩。

生猪出栏123万头,同比增长0.3%;牛出栏6.3万头,同比增长1%;羊出栏23.3万只,同比增长1%;家禽出栏1063万只,同比增长3.3%;禽蛋产量2.25万吨,同比增长15%;兔出栏135万只,同比增长0.7%;牛奶产量3万吨,同比增长约1%。预计2016年肉类总产量12.5万吨,同比增长约2.8%。水产品总产量12100吨,同比略有增长。

4、绿色有机农业加速发展

建成“国家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石棉县申报创建绿色食品原料(黄果柑、枇杷、核桃)标准化生产基地13.5万亩;在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加大绿色食品认证力度。全市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89万余亩,有机农业示范基地达到30万亩。目前,全市共有绿色食品产品88个,有机食品产品90余个。

5、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

(1)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雨城区土地确权工作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并获得优秀,正抓紧开展颁证工作,其余县区正抓紧整体推进工作,预计到今年年底各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完成面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确权登记任务。

(2)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为14.8万亩。

(3)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目前全市现有家庭农场52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5家,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58家,其中农机合作社42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2个,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标准化建设活动,合作社成员总数6.99万个,带动农户11.5万余户,合作社成员人均比非成员纯收入高25%以上。同时,加大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制订了《雅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60人。100%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

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市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100%,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1)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30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企业、经营门店1024家次、抽检各类样品816个。查处违法案件52件,办结率100%。

(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目前,我市已有近1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备案登记,有近30个产品实现了二维码溯源,实现了产品可追溯。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市级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和国家市级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实现整体搬迁。实验室面积由地震前306平方米增加到1489平方米,已建成集农、畜、水产品及农业产地、养殖环境、投入品检验检测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质量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2016年政府指令性监测任务,完成样品监测2285个,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有效数据49500个,分别比2011年增加1100个,23500个,比2015年增加435个,4300个。目前,全市80%的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4)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在雨城区、芦山县、汉源县通过第三批省政府正式命名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后,今年名山区、天全县、荥经县将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区县正积极准备,力争今年通过省级技术考核。

(5)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全年共组织到位重大动物疫病疫苗3072.4万毫升(头份),免疫生猪179万头、牛羊50.54万头(只)、家禽857.73万只,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全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农业局有下属二级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农业局本年收入合计361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6.40万元,占91.84%;上级补助收入31.10万元,占0.86%;事业收入43.31万元,占1.20%;其他收入220.37万元,占6.10%。

2016年农业局本年支出合计399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03万元,占66.27%;项目支出1348.48万元,占33.73%。见下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279.4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6.17万元,增下降3.9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3.54万元,增长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农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5.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319.74万元,占8.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67万元,占9.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09万元,占2.83%;农林水支出2867.24万元,占77.17%;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85.55万元,占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

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6年决算数为31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6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4.49万元,完成预算9.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全部转入社会保障机构发放退休工资。

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43.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6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

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35.16万元,完成预算81.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造成。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病虫害控制(项):2016年决算数为29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6年决算数为586.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16年决算数为19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公益事业(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资金通过市农业局转拨下属单位市农机局。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6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林业(款)

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30.62万元,完成预算85.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灾后重建结余资金。

5.交通运输支出(类)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8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6.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8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68万元,完成预算88.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22万元,完成预算8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预算94.5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8.91万元,下降52.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74万元,下降59.95%,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新购置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7万元,下降13.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的开支,每笔开支要符合单位制定三单要求,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22万元,占6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46万元,占30.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2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保障我局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农业科研各业务科站进行农产品检测、农业执法、畜牧、农村沼气建设、植物病虫害防治检疫、测土配方、农村生产便民道路及农机提灌农机安全、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试验示范及行政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3.4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4批次,1862人,共计支出13.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市农业专项资金的检查、其他市州和本市区县业务交流。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21万元,比2015年减少227.56万元,下降22.5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购置电脑和打印机;灾后重建水产、畜牧、农产品检测等项目购置专用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农业局公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测、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领导人出访后续项目,招待来访、参观以及来华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公益事业(项):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因数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财决公开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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