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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9-14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雅安市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2.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教育规划的实施和教育体制改革。

3.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和寄宿制学校管理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综合管理全市的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管理教育收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6.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制订的各级各类课标和教学计划,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统筹协调各类教育的关系。

7.拟订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考试工作,管理高中阶段学籍和核发证书的工作。

8.负责普教系统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承办雅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推动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10.管理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考察、审批、任免所属科(局)级干部,协助组织部门考察、选配县(处)级干部。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和舆论监督。

11.根据权限审批教育机构的设立、更名和撤销,负责教育督导评估,承办教师资格认定和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事项。

12.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和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重建夯基础——灾后重建任务圆满完成。全市374所重建学校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不断强化灾后重建回头看,完善重建学校使用功能,加强重建学校使用管理,规范重建学校结算审计,展示了教育灾后重建良好形象。

2.抓均衡促公平——义教均衡发展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认定。在雨城、荥经、名山三县(区)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长效保障、一体推进、全程管控、督导核查和工作协同”的五项工作机制,2016年汉源、石棉、天全、芦山、宝兴五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又顺利通过国家认定,雅安市成为与绵阳市、攀枝花市同步全域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的市州(并列全省第一)。

3.抓德育强育人——素质教育落到实处。以课堂教学、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为载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中华传统文化、生命健康、感恩教育融入日常德育,以“六个一”感恩教育活动为载体,指导中小学从理念、视觉、行为三个维度,科学系统培育校园文化,以文化为动力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建成13所以感恩为主题的校园文化示范学校。

4.抓内涵提质量——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以实施《雅安市推进教育现代化五年行动计划》和《雅安市教育质量振兴计划》为抓手,启动实施“雅安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推进雅安教育内涵发展。高考成绩创历史新高,持续实现“稳中有升、结构优化”的目标。

5.抓扶贫补短板——教育扶贫攻坚深入实施。启动实施“基础教育巩固、就业创业能力培育、乡村教师专项支持”三个专项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为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了全市无一人因贫因困失学。

6.抓改革强活力——教育综合改革有效推进。积极探索县(区)推动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措施和办法,制定并实施《雅安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和《雅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启动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职务工作。多元化办学模式加快探索。立足于解决优质生源外流问题,形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良性竞争局势,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7.抓管理优环境——安全稳定得到切实维护。立足守牢安全底线,制定并实施《雅安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雅安市学校安全工作检查100条》,科学编制个性化风险辨识清单和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实现了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突出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火灾防控、汛期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和学校安保工作;加大防震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立足守牢稳定防线。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941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72.33万元,占95.13%;上级补助收入157.78万元,占0.81%;事业收入780.99万元,占4.02%;其他收入7.18万元,占0.04%。

2.2016年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150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1.27万元,占55.36%;项目支出5070.54万元,占44.06%;上缴上级支出67.47万元,占0.5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324.4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02.7万元,减少13.6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6.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158.88万元,下降51.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6.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780.85万元,占73.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93万元,占7.33%;医疗卫生支出388.24万元,占3.69%;住房保障支出380.92万元,占3.62%;其他支出1195.21万元,占11.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4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37.82万元,完成预算89.53%;结转经费51.1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年度末正在执行过程中,资金未拨付。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4661.04万元,完成预算89.57%;结转经费542.61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如灾后重建尾款等正在执行过程中,资金未拨付。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71.66万元,完成预算99.73%。结转经费1.02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年度末正在执行过程中,资金未拨付。

(7)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2016年决算数为169万元,完成预算99.5%。结转经费0.85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年度末正在执行过程中,资金未拨付。

(8)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结转经费8800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年度末下达,下一年度初执行,资金未拨付。

(9)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2016年决算数为31.54万元,完成预算98.81%。结转经费0.3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年度正在执行过程中,资金未拨付。

(10)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88.7万元,完成预算79.8%。结转经费174.31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年度末正在执行过程中,资金未拨付。

(1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69.21万元,完成预算76.94%。结转经费230.50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培训项目年度正在执行过程中,资金未拨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32.1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27.12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2.74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8.75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22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016年决算数为38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49.3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8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95.21万元,完成预算99.43%。结转经费6.85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年度末尚在执行过程中,资金未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45.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0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97万元,完成预算95.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34.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8.72万元,下降4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5、2016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77万元,下降47.0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车改革后,公车保有量下降,相应减少公车运维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9万元,下降56.9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进一步缩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97万元,占9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3万元,占5.6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97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支出,全部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57人,共计支出1.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海方略培训专家、谈笑爱心基金、天力集团领导来雅调研、省厅标准化食堂建设、省厅校车安全专项督查等事项。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17万元,比2015年减少14.58万元,下降13.2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单位实验设备及办公设备等采购、雅安市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三年)用于提升校长和后备校长队伍对学校发展的领导力、强化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培训和指导。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公有车辆1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为115.82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318.4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直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中教育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局机关列支助学贷款贴息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反映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等教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局机关直属单位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 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7.基本支出:指机关及直属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机关及直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及直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财决公开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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