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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群工局 发布时间:2017-09-13 14: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向来信来访群众宣传、介绍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照《信访条例》规定,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综合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促进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合情合理解决。

(3)按规定转、交办并督查督办上级交办或领导批办的事项,确保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做好新时期信访群众的思想工作,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

(5)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6)对各县(区)群众工作局(信访局)和市级各部门信访科进行业务指导。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共建共享网络信访综合平台,着力打造变线下为线上为主的“阳光信访”新模式。一是在充分运用好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等地方领导留言平台,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等网络信访平台基础上,2016年我市开通了市、县(区)信访局网络投诉平台和视频接访系统。今年,我局受理网信9300件,占信访总量70%;办理信访事项满意度评价61件,满意率98%。二是制定了《雅安市信访事项网上录入和办理工作办法(试行)》,信访案件办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痕迹化,实现了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三是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机制。组建了由党代表、人大代表、律师、信访群众代表等174名人员组成的雅安市信访事项第三方评议专家库,形成了社会协同、各方参与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2、坚持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聚力打造减存量控增量的“责任信访”新格局。一是认真开展领导接访下访。下发了《雅安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雅委办〔2016〕70号)和《雅安市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实施办法》(雅市信联办发〔2016〕26号),对市级领导接访、下访时间进行了安排,并做好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相关工作,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2016年,我市市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群众70批次149人次。二是集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2016年我市168件信访积案,息诉息访率96.2%。三是加大信访案件排查交办。2016年初,通过召开全市重点信访案件交办会,对排查出来的127件重大信访事项,集中与各责任主体单位签订信访案件化解责任书。6月,我局再次对全市重点信访问题和重点人员进行了集中排查,共排查出重点人员149个,重点问题102个,逐一交责任办理。

3、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全力打造变无序为有序的“法治信访”新业态。加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的学习宣传和运用,指导督促职能部门按照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二是依法开展群众走访治理。深入开展进京非访、越级访治理,加大重点人员、重点群体思想教育和疏导,群众进京非访量大幅下降。2016年,我市进京非访35人次,较去年下降69%。做好市行政中心上访群众的协调、分流和依法处置,确保了行政中心正常办公秩序。三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对长期缠访闹访,恶意进京非访施压的人员,按照《关于依法处理违法上访的意见》(雅公发〔2016〕19号),协助政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4、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局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学习研讨、法制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任何时候都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开展全市信访干部基础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试,信访干部业务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5、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有关要求,我局主动做好雅投、国安、防邪等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牵头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队深入芦山县太平镇联系贫困村、贫困户调研座谈,帮助村集体和贫困户找准产业发展项目和解决实际困难,为2017年按期实现“村摘帽、人脱贫”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委群工局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雅安市委群工局人员情况,行政编制10个,工勤编制1个,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0个。现行政在编在职共计9人(其中2016年遴选新增1人),市信访接待中心在职在编共计10人(其中2016年调入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雅安市委群工局本年收入合计282.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81万元,占95%;其他收入14.4万元,占5%。(如图1)

(图1)

2016年雅安市委群工局本年支出合计3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9万元,占57%;项目支出134.59万元,占43%。(如图2)

 

(图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雅安市委群工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11.8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了1.85万元,下降1%;2016年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97.0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7.38万元,增长10%。(如图3)

(图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雅安市委群工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97万元,增加8%。(如图4)

(图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雅安市委群工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56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11.1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1.15万元,占4%。(如图5)

(图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6.3万元,完成预算95.5%。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11.53万元,完成预算98%。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5.73万元,完成预算36%,年底结转调整预算1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实物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2万元,完成预算97%。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实物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9万元,完成预算94%。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12万元,完成预算91.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1.04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委群工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雅安市委群工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9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有两个原因一是2016年11月由省信访局安排我局局长赵赋良同志到丹麦访问学习支出2.28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含开展信访专项工作公车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34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部门无该项预算增加2.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万元,下降1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20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支出要求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占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9万元,占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如图6)

(图6)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2.2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赴丹麦就公务申诉领域深入开展务实合作项目进行工作访问,出访任务为:一是落实四川省信访局与丹麦议会监察专员署互派人员学习工作计划;二是实地见习体验丹麦议会监察专员署受理办理公民诉求工作;三是就哥本哈根市与四川省结为公民申诉领域友好合作城市进行深度磋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9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公务活动及信访维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8人,共计支出0.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2016年7月5-6日接待省委省政府督查组来雅督查支出0.1万元;二是2016年9月6日接待汉源县、宝兴县信访局来雅汇报案件办理情况支出0.12万元;三是、2016年10月31日接待省信访局督查组来雅督查支出0.17万元;四是、2016年11月15日接档乐山市信访局来雅交流学习支出0.0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委群工局201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雅安市委群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2万元,比2015年增加12.14万元,增长4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雅安市委群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及保密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雅安市委群工局公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资金329.1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务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财决公开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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