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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计委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7-04-05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工作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卫生计生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价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建议。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参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雅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医改领导小组、市政府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市献血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紧扣中心,服务党委政府发展大局。全力实施健康扶贫,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各项制度机制,全面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二是坚持改革驱动,推动深化医改取得新突破。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和《雅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药械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深化基层综合改革。三是坚持防控结合,开创健康雅安建设新格局 。积极推动“健康雅安”建设,加强疾病综合防控力度,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全域卫生创建工作,做好卫生应急各项工作。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医疗服务水平新提升。着力提升医疗质量,着力改善医疗服务,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五是坚持基本国策,创出计划生育工作新气象。认真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着力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六是坚持传承创新,积极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七是坚持多管齐下,为事业发展增添新动力。进一步深化“项目年”活动。紧抓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实现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10号文件精神为契机,以“项目年”为载体,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事业振兴发展。推动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互联网+医疗”建设步伐。加强卫生计生宣传倡导。加强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八是坚持从严从实,塑造卫生计生行业新形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狠抓卫生计生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开展“群众获得感提升年”行动,全面提升政务工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主要包括:市卫计委机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生中心、雅职院附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支队、市中心血站、市急救中心、市药管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129726.2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129726.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776.72万元,占20.6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6.91万元,占5.4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4969.17万元,占73.21%;其他收入903.43万元,占0.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1297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3.93万元,占4.3%;项目支出106115.15万元,占81.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8037.15万元,占1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853.6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6.9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76.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53.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76.9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30.18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退休人员划归市人社局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26.24万元,占支出总额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165.45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4.16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33.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6.5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1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6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制(项):2017年预算数为3019.7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项):2017年预算数为117.5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512.3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项):2017年预算数为111.9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项):2017年预算数为2231.4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184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7年预算数为105076.33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17年预算数为13305.23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5.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31.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50.1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除其他以外的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99.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524.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9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1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5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下降17.4%。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保障正常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业务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5.7%。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我部门今年在财政预算内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同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节约公务用车开支,只用于保障正常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3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9辆、多功能乘用车35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6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卫生监督现场检查和指导、采供血、紧急医疗救治、项目督导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7.2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32.77万元,减少20.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784.23万元,主要用于灾后重建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公有车辆6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其他用车4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1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教育。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指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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