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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3-30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雅安市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2.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教育规划的实施和教育体制改革。

3.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和寄宿制学校管理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综合管理全市的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管理教育收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6.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制订的各级各类课标和教学计划,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统筹协调各类教育的关系。

7.拟订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考试工作,管理高中阶段学籍和核发证书的工作。

8.负责普教系统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承办雅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推动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10.管理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考察、审批、任免所属科(局)级干部,协助组织部门考察、选配县(处)级干部。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和舆论监督。

11.根据权限审批教育机构的设立、更名和撤销,负责教育督导评估,承办教师资格认定和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事项。

12.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和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要点

一是以立德树人为遵循,落实全面发展要求。将德育、体育、美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化,探索建立完善的素质教育课程体系。二是以质量提升为核心,挖掘新的增长点。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校长领导能力提升计划、暑期教师培训、高效课堂赛课、群文阅读和微课大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和高中教师微师培项目,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校长队伍领导力;试点开展智慧课堂建设,促进移动终端设备进入课堂。三是以服务双创为指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围绕服务于“工业强市行动”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雅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雅安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适用人才和技术人才。四是以教育公平为目标,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编制并完成2017年全市教育扶贫计划,做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失学。五是以安全稳定为底线,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六是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加快发展民办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围绕规范管理,开展民办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运行民办教育数据平台,实现民办教育分级分类管理。七是以规矩意识为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教。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和依法治校工作,开展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和全市中小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机构设置

市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雅安市教育局局机关、雅安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雅安市教育信息技术管理中心、四川省雅安中学、雅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雅安分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教育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6209.45万元,较2016年增加7232.89万元,增长80.58%,主要原因是去年年底下达城市中小学建设项目未执行,待2017年初执行,导致增长比较大。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6209.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821.28万元,占60.5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1.77万元,占33.20%;事业收入1006.40万元,占6.2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620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5.44万元,占35.08%;项目支出10524.01万元,占64.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03.0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1.77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9821.2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3561.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81.7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91.41万元,下降12.82%。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同时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不在局机关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740.05万元,占69.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68万元,占16.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85万元,占6.04%;住房保障支出410.21万元,占7.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54.9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8.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2931.28万元,主要用于:雅安中学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81.15万元,主要用于:雅安中学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2017年预算数为163.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33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83.67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43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18.2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7.6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97.23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10.2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68.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2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0%。本年及上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了因公务接待预算安排,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8.78%。主要是为保障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教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1.0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业务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3.0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各直属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直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中教育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反映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等教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局机关直属单位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机关及直属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机关及直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及直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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