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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3-30 14: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参与制定我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重点工作

(1)加强监管基础建设,全面增强履职能力。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树立监管权威。

(3)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升监管质量效能。

(4)围绕监管工作重点,努力打造特色亮点。

(5)加强风险应急管理,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6)督导落实各方责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雅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雅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727.94万元。

1、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收入预算2727.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12.85万元,占59.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09万元,占40.88%。

2、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支出预算272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09万元,占36.48%;项目支出1732.85万元,占63.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5.0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0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5.0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5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18个退休人员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7万元,占12.7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01.68万元,占80.86%;住房保障支出71.14万元,占6.3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3.12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保障单位离休干部的工资及时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18.56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59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单位雅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支付死亡职工的遗属补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01.58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支出,保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开展,猪肉追溯体系建设。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23.12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验、投诉举报奖励等专项支出。通过强化执法力度,提高全过程综合监管能力,及时稳妥处置突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2.06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4.92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71.14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5.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2016年和2017年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次数和人次,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2.31%。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需要接待的住宿、用餐等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上升15.09%。主要原因是我局职能调整,增加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食品综合协调职能,人员增加较多,同时加强了稽查执法力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特种用车(药品快检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2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监督执法、食品药品安全抽验及快检工作的开展。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88.5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食品药品检验设备、台式机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2532.58万元,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公务用车1辆,特种用车1辆,事业单位用车2辆,机关事务管理局封存1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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