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编制132名,其中行政编制102名,其他事业编制30名。在职人员总数99人,其中行政人员95人,其他事业人员4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6人。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总额2471.22万元。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994.3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392.16万元下降了31.82%;20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994.3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392.16万元下降了31.82%。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下降33.93%。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265.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34.55万元,公用支出231.12万元。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4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等。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没有变化,均为0。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院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压缩该项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院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压缩该项支出预算。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了7.27%。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院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在严格压缩该项支出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6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6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用于24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及全院干警公车改革后车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案、办公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