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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雅安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2-04 09: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民检察院总编制110名,其中行政编制101名,其他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102人,其中行政人员95人,其他事业人员7人。离休人员1人。

市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额3070.85万元。

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590.7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841.23万元下降6.5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590.7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841.23万元下降6.52%。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下降22.21%。

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227.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90.74万元,公用支出236.84万元。

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3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车辆购置。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2017年我院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上升 200 %。主要原因是响应党中央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和压缩了不必要的接待开支。但需要增加正常的办案接待开支。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办案及必须的公务接待等支出。

三、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2.71%。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没安排公务车购置费,只是年中需用中央转移支付专款购买车辆两辆约43万元。
2017年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7辆,其中:轿车23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旅行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2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公、办案等工作开展。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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