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国资委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2-04 09: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级国家出资企业进行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制定或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监督管理进行指导。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和稳定工作;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快企业重组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二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城市基础设施主力军作用,为实现工业强市、生态富民、交通会战、城乡提升作出更大的贡献;三是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四是推进国有企业科学分类和分类监管;五是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科学监管水平。着力厘清出资人职责边界,推进国有企业科学分类和分类监管,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加强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法定地位;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健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国资委为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人员编制情况

市国资委总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国资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9101.9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国资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9101.9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8850.04万元,占99.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86万元,占0.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国资委2017年支出预算5910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86万元,占0.40%;项目支出58865.04万元,占99.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9099.6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8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47.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9万元,企业改革支出2167.30万元,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和其他支出55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国资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8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29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2万元,占11.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8万元,占5.4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2.07万元,占76.26%,住房保障支出17.29万元,占6.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28.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3.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92.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7.29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机关单位在职职工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9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2017年雅安市国资委无出国(境)计划安排,2016年雅安市国资委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来访单位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0%。主要是为保障参加省、市重要会议、考察调研等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参加省、市重要会议、考察调研学习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市国资委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为投影仪和办公家具。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单位现有公务用轿车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公车改革移交公车改革办处置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其他资金安排情况

统筹安排市国资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万元,其中监管经费50万元,外派董事工作经费30万元。统筹安排项目待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或有关政策明确后再下达。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的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