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总编制110名,其中行政编制101名,其他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103人,其中行政人员96人,其他事业人员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6人。
市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额3070.85万元。
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841.23万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21.47万元增长27.13%;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841.23万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21.47万元增长27.13%。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5年同口径比较增长56.74%。
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400.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72.87万元,公用支出227.30万元
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数177.88万元,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提前通知经费165万元,灾后重建工作经费12.88万元。
雅安市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我院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0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66.66%。主要原因是响应党中央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和压缩了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办案及必须的公务接待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预算安排34.3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4.37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66.3%。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没安排公务车购置费。
2016年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4辆,其中:轿车30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旅行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7万元。用于3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公、办案等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