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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1年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结案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1-24 11: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青衣江是雅安人民的母亲河,也是长江水系重要支流。滥采、盗采河道砂石,可能导致河床下沉、河堤受损、水生生物多样性破坏等后果,对于生态环境的损害是长久而深远的。2021年8月,雅安市水利局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雅安市人民政府指定,依据《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对邓某在青衣江河道内非法采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制定赔偿工作方案,并于 8月27日正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2021年10月28日,雅安市水利局组织有关人员对修复工程进行完工验收。目前植被长势良好,生态基本恢复,达到赔偿要求。

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谁损害、谁担责”的原则,也是2021年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生态修复的具体举措,该案通过刑事追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结合的方式,有力震慑和遏制了该地区盗采河砂的违法行为,也为惩治其他造成水体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借鉴,对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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