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对转作风、树新风,抓典型、促落实,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工作提出的系列要求,结合深入开展市卫生健康委机关“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在卫健系统开展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狠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歪风邪气,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明显好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整治方案>的通知》(雅委办〔2021〕100号),现结合卫健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坚持查找问题与整改问题相结合,补齐短板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立行立改与长效推进相结合,绝不搞“花架子”“一阵风”,直接奔着问题去,要结合卫健系统“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机关作风整顿、“四问”活动,通过“三省吾身”、实地调研、互查互评、开门纳谏等各类方式,深入挖典型、找根源、察病灶、开处方,认真查找和整改卫健系统在医疗和公卫服务环境、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行政审批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抓起,通过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纠治,一个领域一个领域规范,使调研整治成为医治干部作风病的一把“手术刀”,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助推器,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确保以良好作风和发展环境保障市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在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
三、整治时间
从10月至12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
四、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重点是查处和纠正卫健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4类问题。
(一)医疗和公卫服务环境方面。一是市级医疗机构在民营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方面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牵头领导:陶智琼;责任科室:人事科)。二是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牵头领导:万定蓉;责任科室:疾控科)。三是指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维护企业职工健康权益方面措施是否到位(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综合监管与应急管理科)。四是医疗机构便民服务是否到位,服务流程是否精细科学;是否存医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态度冷漠、语气粗暴,影响患者就医感受的情况。(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医政药政科)。
(二)项目建设方面。一是重点项目是否倒排工期、落实各个环节责任,对推进滞后项目是否落实蹲点督导、挂牌督战制度(牵头领导:李浩、张远国;责任科室:规财科、产业发展科);二是是否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领导:李浩、张远国;责任科室:规财科、产业发展科)。三是是否存在洽谈拖拖拉拉、选址久决不定、审批层层推责等问题,导致项目推进缓慢,影响建设质效的情况(牵头领导:李浩、张远国;责任科室:规财科、产业发展科)。四是各条线是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规财科)。
(三)招商引资方面。一是是否存在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深,对经济转型发展信心不足﹐特别是卫健部门新增产业发展职能后,还不适应的情况(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二是是否存在招商引资方面消极怠政,不怕不亲,只怕不清,不敢也不愿深入企业,接触企业家,对外来客商态度冷漠,有的甚至将外来客商拒之门外,打击其投资积极性的情况(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三是招商引资鼓励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思想不解放,不敢大胆研究和提出适合卫健系统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导致招商引资效果差的情况(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四是已招商引资到位的项目,是否已开工建设,是否做到全程服务,是否见到效果(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
(四)行政审批方面。一是是否存在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让企业来回跑冤枉路等问题(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二是是否存在人为设置的“隐形门”“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壁垒,导致行政审批事项很难办、办不了、不给办等问题(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三是行政审批方面是否存在“拖延症”“健忘症”,导致审批事项迟迟未办理,甚至超过办理期限的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深入查找问题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责任科室牵头,委下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配合,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4类问题,通过自我体检、实地走访、互查互评等方式,找准卫健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具体问题。各责任科室于11月1日前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台账报委办李解处。
(二)集中整治问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责任科室牵头,委下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配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推进相关重点工作。
1.梳理四项重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以医疗体建设为载体,梳理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情况,确保对口支援措施落到实处,被支援单位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医政药政科)。二是梳理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位,防止疫情发生,为企业发展营造健康环境(牵头领导:万定蓉;责任科室:疾控科)。三是梳理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健康权益(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综合监管与应急管理科)。四是梳理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优化各个环节服务流程;探索开展全流程陪同就医服务,切实提升患者就医感受。(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医政药政科)。
2.建立四项制度,推进卫健项目建设。一是建立项目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健全在建项目、待开工项目、储备项目等清单,随时掌握项目进度(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规财科)。二是建立卫生健康项目推进情况“红黑榜”评选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项目工作持续高效推进(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规财科)。三是建立重点挂牌督导机制。对推进滞后的项目,倒排工期,实行蹲点督导,落实每个环节责任,确保完成建设任务(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规财科)。四是建立跑向争资制度,落实各条线跑向争资责任,定期到省上争取项目、资金,助力卫健事业发展(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规财科)。
3.落实四项措施,推动招商引资落实落地。一是掌握涉及卫健系统的鼓励招商引资政策,并全面落实到位。(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二是梳理有来雅投资意向的招商引资企业,加强沟通对接,争取招商引资落地;加强与招商引资部门对接,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招商引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三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并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卫健系统行业实际的招商引资鼓励政策(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四是对上级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照到全收,对重难点工作,少提“不行”的理由,认真研究“行”的方案,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
4.提升四项能力,打造便民高效的卫健服务环境。一是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能力。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形成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证照类申请材料免提交清单,年内实现部分证照线上调阅核验,减少办事材料(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二是提升诉求办理能力。全面收集群众关于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方面诉求,建立“办不成”事项清单,加大工作协调督办力度,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很难办、办不了等问题(牵头领导:李浩;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三是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医疗机构“视病人为亲人”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服务窗口服务行为,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提升患者满意度(牵头领导:张远国;责任科室:医政药政科)。四是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牵头领导:王澜;责任科室:信息统计与健康宣传科)。
(三)评估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巩固整治成效,对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或优化完善相应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漏洞,确保整治工作长效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推进实施。委机关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委机关纪委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专项整治常态长效开展。委下属各单位参照委机关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并于12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委机关纪委。
(二)实行“五个一批”,形成警示震慑。
调研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不间断地暗访一批、发现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回访一批等“五个一批”,迅速在卫健系统形成并保持强有力的警示震慑。
1.暗访一批。由委机关纪委牵头,从2021年10月起,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暗访抽查。对“万名群众评作风”活动受访对象反映问题逐个过筛,开展“点穴式”暗访。
2.发现一批。由委机关纪委、行政审批科牵头,在委机关、医疗机构等张贴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和举报电话,收集各级意见建议。
3.处理一批。由委机关纪委、人事科牵头,对调研整治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单位(科室)、相关人员责任。对边改边犯、屡改屡犯的,一律从重或加重处理。
4.曝光一批。由委信息统计与健康宣传科牵头,通过微信公众号、行业网站等,定期发布卫健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转载“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节目专栏和曝光专区曝光的问题、公开处理人员情况。
5.回访一批。由委机关纪委、办公室牵头,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评估,不达标的再调研、再整改、再问责、再通报、再建制,倒逼责任落实、作风转变。
(三)强化考核问责,保障工作落实。
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在问题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长期推进。
1.健全廉政建设机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委机关科室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年底听取各条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情况,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因整治不到位,被上级通报的,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牵头领导:王澜;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2.健全干部考评机制。将专项整治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评价、表扬奖励、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够重视、推进不力、工作被动,对卫健系统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按规定暂停挺拔任用。(牵头领导:陶智琼;责任科室:人事科)
3.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卫健系统目标绩效考核,对因整治工作不到位,导致年度任务未完成、或受到通报批评,影响委机关年度考核排名的单位或科室,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牵头领导:王澜;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委下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对照整治重点精准查找问题,做到见人见事,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一销号、清仓见底,同步抓好建章立制推动常态长效。委机关牵头科室于11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问题台账和整治措施、12月30日前将问题整治情况报送委机关纪委(附件2)。重点任务牵头科室于12月30日前将牵头工作完成情况(附件3)报委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