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雅安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以法治方式保障和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印发《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编制《中共雅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代拟《雅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安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将学法用法、履行法治建设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印发实施《雅安市司法局2021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常态化讲法、学法、评法机制,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全年共计学法15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年共计召开党委会39次议定涉及干部任免、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80余项。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专项建设工作。局班子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局主要负责人多次组织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2021年,市司法局被评为“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回头看”,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8个县(区)和8个市级部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对8个县(区)和6个部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示范试点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申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综合类1个、单项类1个。建成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成功命名市级法治示范乡镇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指导芦山县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依法治县“账图模式”被写入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二)充分履行法治保障职能。一是持续开展行政立法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起草《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条例》(草案),完成《雅安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雅安市消防通道规范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累计审查文件570件,同比增长48.6%,提出审查意见583条。其中党委规范性文件3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联动审查2件,各类协议40件,重大行政决策3件,办理市政府转办文件66件,疫情相关文件5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135件,其他各类文件260件。二是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累计收到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89件,审查128件,书面反馈监督意见64件。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重点领域,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13项突出问题,制发整改建议书,进行专项整治和集中攻坚。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大学习大练兵活动,推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芦山县水利局代表我市参加四川省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大比武”获初赛优胜奖。开展森林防灭火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评查案卷30多卷,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首次从企事业单位、学校、法律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行业中聘请53名专家学者作为我市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参与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封闭’走向‘开放’,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公信力和权威性。开展现场执法监督活动,今年9月,我局首次对市市场监管局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由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提升了监督效能。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制定印发《雅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协作配合制度》《雅安市食药环知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完善了两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开展线上学习和线下培训相结合,共培训5000余人次。严格落实执法证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新证发放工作,已发放新版执法证共 1373 个,对过期、作废的133个失效执法证依法进行了回收销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实施《雅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发布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完成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任务,由市政府统一行使市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市政府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19件,办结18件,撤销6件,纠错率31%。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82件,无败诉案件。四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印发实施《雅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雅安市、县(区)、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管理、运行、服务指南和考核规范》,累计提供咨询15000余人次。建成智慧雅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咨询23127人次,生成法律意见书874份。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64件、公证4700件、司法鉴定1158件、仲裁48件。建立律师常态化参与服务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全年共计参与市政府常务会22次,专题工作论证会议13次,开展合法性审查10次,开展法制专题授课1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46条。印发律师服务川藏铁路建设的基本方案,参与专题会议9次,提供决策参考法律意见46条,审查法律文书27份,参与各类谈判9次,开展征搬调研6次,提供征搬参考意见17条。五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枫桥式司法所”一所六站点建设,推动实现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与基层司法所职能无缝衔接,实施涉民生领域突出矛盾纠纷专业治理,全年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8550件,成功化解38101件,成功率98.84%。全市96个司法所规范化建成率达100%,被命名省级规范化司法所32个,石棉县司法局安顺场司法所、雅安市雨城区司法局青江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六是顺利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完善领导机制,成立9个社区矫正委员会,印发实施《雅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雅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试行)》《雅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创新社区矫正“133”模式,探索巡回检察机制,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在全省率先出台《雅安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试行)》,排查整治260余件社区矫正顽瘴痼疾暨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七是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全年确定23个普法主题,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直通车”,拍摄民法典短视频32个,为乡村振兴培养扎得下根、管用接地的“法律明白人”7000余名。2021年以来,全市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开展活动1010次,举办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大讲堂、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1253场次,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379次,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33次,印发法治宣传资料439510册。组织开展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制定印发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荣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个,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个。八是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积极指导配合辖区“两狱一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接市卫健委3次,专场为监狱、强戒所干警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按时完成疫苗接种任务。圆满组织实施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雅安考区考务工作,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全市650人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报名,258人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2021年,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扬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党内监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6件建议、2件提案按时办结,办结率、满意率100%。二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市司法局官网主动公开司法行政信息224条,微信微博发稿1000余篇,关注量5万余人。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需要加强。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存在各类细小纰漏等问题,原因主要在于基层执法人员流动性较强,系统性执法培训下沉度和覆盖面不够,部分执法人员经验不足;二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基层司法所承担司法行政职能,人少事多压力大的矛盾比较突出,基层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 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和法治队伍建设。提炼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深挖实践中好的做法、典型经验、创新举措,积极向上推荐向下推广,加大理论研究,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加强法治队伍人才建设,落实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升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水平,提高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