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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雅安市2026-202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第二次)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拟对“雅安市2026-202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以比选方式择优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名称

雅安市2026-202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中选的代理机构需在签订代理协议后完成:

1.编制、印刷公开招标所需文件;

2.落实采购评审地点等有关采购事务;

3.发布招标公告,组织采购评审会进行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出具采购报告等。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5次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经验;

5.近3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执纪执法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6.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行为;

7.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代理费用要求

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最终以实际比选价为准,由中标商业保险机构承担代理服务费。

五、比选文件要求

参加比选的机构应编制比选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鲜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承诺书一份(内容见附件);

4.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式5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外加盖单位鲜章);

5.各类证明资料(请自行根据附件2《评分标准》提供,一式5份,与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起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外加盖单位鲜章)。

六、比选文件递交方式和时间

参加本次比选的社会代理机构无须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比选文件即可。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地址: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法规科808室(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市社保中心8楼,联系人:董老师,工作日联系电话:0835-2827057)。

3.递交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0日15点前(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4.送达要求

(1)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2)比选文件应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无要求,因密封不严参选信息过早泄露的风险由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3)比选文件递交后,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七、比选确认方式

对参与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比选评分标准对各代理机构进行评分,综合排名第一的代理机构获得本次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比选评分标准附后。

1.比选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点

2.比选地点: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会议室

3.比选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将在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级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

八、比选信息。本比选以公告形式发布。

附:1.承诺书

2.评分标准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1

承 诺 书

致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本机构在此郑重承诺:

一、在认真研究了《雅安市2026-202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第二次)》后,我机构理解并同意比选公告的所有要求及内容,并相信贵单位能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中选单位。

二、如果我机构中选,我们承诺在与贵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我机构将按比选公告的规定,对提交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若贵单位发现我方提交的资料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有权拒绝我们的参选。若在中选后,贵单位发现我单位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与事实不符,有欺诈中选嫌疑的,可立即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机构承担,本机构将不会有异议。

四、我机构承诺,在参加本次代理项目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重大违规处罚。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雅安市2026年-202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标准

备注

代理报价

(10分)

项目最高收费不得高于5万元(人民币),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最低报价不得低于2.5万元(人民币)

从业人员

(20分)

代理机构配备的专职人员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规定,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不少于5人且分工明确的得20分(工作分工情况提供分工表);专职人员达到5人但未明确分工的得15-18分(根据劳动合同及是否明确具体分工等情况综合评分)。

注:1.须提供配备的本单位专职人员近6个月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专职从业人员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非业务人员以及兼职等人员3.专职人员不足5人的本项不得分。

项目经验

(20分)

1.近5年代理业绩:代理机构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每成功代理1个政府采购项目得1分,本项最多得14分。(需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对应项目中标(成交)公示截图或相关交易证明)

2.类似项目业绩:代理机构具有保险类项目代理业绩的,每成功代理1个保险类项目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及其代理的对应项目中标(成交)公示截图或相关交易证明)


代理机构办公条件(10分)

1.代理机构有独立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的房产证;办公场所不是代理机构自有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得5分。
2.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有独立的开标室和评标室,得3分。(提供图片)
3.代理机构的开标室和评标室具有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得2分。(提供图片)


档案管理(10分)

1.代理机构有独立档案管理室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图片)
2.有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得3分;没有不得分。
3.具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得2分。注:档案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内部制度(10分)

对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进行评分:

代理机构关于政府采购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各项采购流程质量控制措施全面的得10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存在不完整、不清晰、操作性差、针对性差等缺陷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服务方案(20分)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代理服务方案;(2)采购文件的编制方案;(3)质量保障措施;(4)降低非实质性问题流标方案;(5)提升各环节效率方式;(6)服务质量及招标代理责任承诺;(7)廉政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切合项目实际、合理、可行的得16-20分;较切合项目实际、合理、可行的得13-15分;基本切合项目实际、合理、可行的得10-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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