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执法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我局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安排到位,对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公示。
2021年1-8月,我局及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双公示”信息2127条,双公示合格率达到“100%”。“双公示”信息公开数据数量和质量均排在全市前列,受到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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