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促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医保规〔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151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价格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0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35-2820612。
地 点: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八楼804室。
附件:雅安市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表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