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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雅安市民政局机关单位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14: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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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雅安市民政局机关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政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并指导监督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在市民政局登记且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线的管理、检查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四)负责救助管理站、社会(儿童)福利院、养(敬)老院等福利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殡葬服务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全市民政系统至今未发生感染病例。全面完成省委第五巡视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任务。

(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抓实抓牢。成立雅安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五个定期”工作推进机制,高质量完成全市县域内片区划分工作。

(三)基本民生保障及时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社会救助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做到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临时遇困人员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推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责任实现全覆盖。持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四)养老服务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雅安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养老服务“七大工程”建设。对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及安全隐患等全覆盖排查,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实现“应养尽养”。持续实施普惠型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建成雅安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五)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规范村(居)务公开,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县(区)探索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印发《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指导目录》、《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实施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实施四川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程。

(六)基本社会服务高效推进。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完成雅安市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工作和省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认真落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完成市(州)间和市内11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做好全国地名信息库的更新工作完成《雅安市标准地名词典》和《雅安市行政区划图(2021版)》编制工作。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试点,指导荥经县做好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74.2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54.01万元,下降62.4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调整改革项目资金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年初结转结余的项目经费的减少。(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9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8.10万元,占94.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7万元,占1.41%;其他收入31.00万元,占4.4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99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66万元,占49.82%;项目支出500.33万元,占50.18%。(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9.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84.02万元,下降64.2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调整改革项目资金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年初结转结余的项目经费减少。(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59.95万元,下降68.72%。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治理,落实工作措施,各项改革任务的项目经费拨付至各县(区)的减少。(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7.93万元,占88.42%;卫生健康支出32.02万元,占4.2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0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35.49万元,占4.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55.44,完成预算98.4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4.92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每年度按对社会组织的各项审计实际开展情况执行预算进行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7.83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56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9.69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1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8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14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5.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和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以及社会救助调研工作等其他民政工作公务车辆使用和公务接待经费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7万元,占8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18.87%。具体情况如下:(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不涉及此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6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和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以及社会救助调研工作等其他民政工作公务车辆使用经费使用中做到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和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以及社会救助调研等其他民政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和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社会救助调研和疫情防控工作等其他民政工作用餐费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和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社会救助调研和疫情防控工作等其他民政工作用餐费用。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荥经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人员汇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工作后用餐0.057万元,接待荥经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人员汇报社会福利相关工作后用餐0.068万元,接待民政部来雅参加应急演练嘉宾用餐0.048万元,接待省民政厅来雅检查社工试点工作用餐0.048万元,接待宝兴县民政局汇报上半年工作开展以及下半年工作打算后用餐0.048万元,接待荥经县民政局汇报上半年工作开展以及下半年工作打算后用餐0.026万元,接待省民政厅老年志愿服务调研工作用餐0.055万元,接待荥经县民政局来学习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用餐0.030万元,接待天全县民政局汇报工作用餐0.11万元,接待汉源县民政局对接县域内片区划分初步方案和村级片区意见工作用餐0.031万元,局机关单位办公接待用茶购置费用0.51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1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26万元,比2020年增加3.47万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抓实抓牢、基本民生保障及时到位加强社会救助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养老服务政策全面落实、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基本社会服务高效推进、民政党建工作全面加强等工作的开展,办公费、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民政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雅安市民政局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和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补助经费。

2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支出中除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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