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2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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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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