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个人医疗负担的建议》(第9号提案)收悉,经商市卫健委,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您的建议非常好,贴合实际,与我们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非常契合。
一、关于规范医院和医生在用药、检查、治疗方面的医疗行为,降低非报销费用的比例
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医疗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要求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医疗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要求,持续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工作。
(一)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一是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扩大管理病种。二是加强大型医院限量提质。进一步严格控制三级甲等医院诊疗总量,三级医院逐步取消门诊输液等,逐步提高住院疑难重症病人和三、四级手术占比。三是落实分级诊疗。继续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医联体内开展结果互认、预约诊疗、不需重复挂号等,减少患者费用支出。
(二)结合“大处方、泛耗材”、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规范医疗行为。一是加强医疗管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要建立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并将其纳入院务公开内容,对检查的适应证、 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行评估并在机构内公示结果,要加强对高频、高值耗材使用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合理检查。二是加强自身监管。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督管理,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医疗检查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对不合理检查及时预警并纠正,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三是依托市级已建立的“三医”监管平台,加大处方点评力度,加强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严格控制不合理辅助药物临床应用、严格审批高值耗材使用、严格审查大型设备检查、严肃处理顶风违纪责任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
二、关于加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范围
合理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按照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市医保局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一是加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范围,将112种疾病病种纳入按病种支付范围,有效降低了医院管理成本,降低了医药费用支出,减轻了患者就诊负担。二是持续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于2020年11月23日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办函〔2020〕56 号)。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年三步走的步骤,在完成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目前正在组织对全市范围内28家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4年历史病案首页、患者住院费用明细和患者结算费用全量数据进行采集,规范病案首页,预计2022年6月开始模拟运行。三是对于精神疾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采取按床日付费。
三、关于加大医保报销政策的宣传
市医保局始终把医保政策宣传工作作为推动医保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努力做到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惠及百姓。一是广拓宣传渠道。借助各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室外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经办窗口、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二是开展现场宣传。在医保服务大厅,统一摆放医保政策宣传手册,设立首问咨询台,方便群众了解各项医保政策;组建医保工作党员先锋队,协助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等工作。三是部门、乡镇联动,形成医保政策宣传共同体,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宣传实效,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和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医保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千家万户,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