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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3-26 09: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雅安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小组《2026年整治项目和民生实事职能部门任务清单》工作部署,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规搭建、占用消防通道、违规装修等行为未履行巡查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日常服务响应迟缓、处理不力,导致业主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服务人员配备不足、专业能力欠缺,无法保障基本服务品质等突出问题。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混乱、台账不清,收支不透明、不入账或账实不符;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利用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未按规定定期向业主公示,或公示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挪用、截留、侵占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或将收益转入专项账户;公共收益支出未经合规程序审批,用于与小区公共利益无关的项目等突出问题。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物业企业串通相关方抬高、虚增、截留、套取维修资金;主管部门对维修资金使用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业委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使用维修资金或多报、虚报维修项目套取维修资金等突出问题。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责任;未建立规范的设施设备台账及运行、保养、维修档案;日常巡查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设备故障隐患;对电梯、消防、安防、给排水等关键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使用;未制定或未落实设施设备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维护或检测;对有限空间、外墙脱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范围,致使群众安全出行需求得不到保障等突出问题。

(六)其他问题。群众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的各类物业服务违规违约行为,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拒不按规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限购水电气,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或规划批准,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的使用用途和功能等突出问题。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举报电话

单位名称

举报电话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2630971

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3588225

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3222462

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3236371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7225340

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8051611

宝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6868558

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7632620

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4222805

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3558806

四、相关说明

(一)举报线索应真实、客观、准确,提供详细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二)举报人需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虚假、恶意举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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