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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用好用活财政政策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1 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不断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截至2021年底,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4000万元,村均超过7万元。

择优扶持,发挥示范效应。2018-2021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5,88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3,220万元,择优选择177个村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鼓励扶持村盘活资产资源,拓宽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行“飞地”抱团、村企合作、村村联营等模式,建设一批示范村,示范引领全市集体经济整体提质。

整合资源,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原则,统筹使用好现有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金本合作等方式,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用好财经互动政策,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用好政策,全面支持发展。开展支农资金股权量化,将财政投入村级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形成资产,按一定比例股权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投资入股经营;对资金量小、技术含量不高的农村道路、林区道路、农村饮水、农田水利建设等惠民涉农项目,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由项目部门直接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逐步将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农村饮水、小型排水灌溉渠网、生产发展路网、农业机械设备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

表扬先进,建立激励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每年考评结果优秀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财政奖补,2021年通过“村级自主申报、乡镇(街道)研究初评、县级审核打分、市级抽查复核”,评定全市20个村(社区)获得2020年度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奖,40个村(社区)获得创新奖;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纯收益新增部分的10%-20%提取资金,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工作考核激励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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