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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8-14 17: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十三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8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15390408757;邮寄地址: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建设大厦(邮编:625000)。

附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芶凝)

附件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雅安市督察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三项:雅安市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覆盖不全、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导致雅安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普遍偏低,化学需氧量普遍在20至80毫克/升之间,且雨污混排、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比较突出。经督察组逐一核查前期掌握的 11个城区雨污混排口,发现均未完成整治。

整改责任单位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中共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整改目标

雅安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达到 100 毫克/升以上。

整改措施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经开区。2021年6月底前,开展全市城市、县城污水管网的排查;2021年12月底前,对雨污混流、管网破损、雨污错接、漏接问题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整改,全市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提升至100毫克/升以上。

2.经开区。2021年6月底前,完成滨河东路污水处理厂公交站附近雨污混排口问题的排查整治。

3.名山区。2021年5月底前,完成新建200米截污管网,将名山区民生桥至新桥段生活污水接入污水主管;2021年6 月底前,完成名山河吴理真桥头、平桥头、民生桥头、名山区望月街三汇市场外、大板桥头、彩虹桥头雨污管网问题排查;2021年9月底前,完成雅安监狱、雅安戒毒所雨污分流改造;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名山河吴理真桥头雨污分流管网改造;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对平桥头、民生桥头、名山区望月街三汇市场外、大板桥头、彩虹桥头雨污分流管网改造。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底前,新建截污管网,完成青元村4组(四川农业大学背后居民区)、四川农业大学新校区对面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已提升至 100 毫克/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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