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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积极探索“1+4”工作模式 实现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3年是“4·20”芦山强烈地震“重建十周年”,十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地震灾区,看望慰问受灾群众,给予灾区人民安慰鼓励,开启了芦山县践行重建新路的征程。十年来,芦山人民牢记领袖嘱托,感恩奋进,坚持以民生为本、重建为纲,坚持将脱贫攻坚与灾后重建紧密结合,坚持推动从践行灾后重建新路向走好乡村振兴道路深化拓展,在庄严承诺“七年同步小康”庄严承诺的基础上,有效构建起了以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为基石,以发展特色产业作为重要抓手和方向,逐步探索出了以龙头企业引领、特色产业扶持、园区就业促进、乡村旅游吸纳为特征的“1+4”模式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新路径。

一、统筹脱贫、重建“双攻坚”,全面兑现“七年同步小康”庄严承诺

紧紧围绕“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重建目标,牢牢抓住灾后重建重大的历史机遇,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对巩固脱贫成果带来的严峻挑战,统筹脱贫、重建“双攻坚”,坚定不移“守底线、固成果、抓发展、促振兴”,新城镇拔地而起,新生活有序起步,和美乡村加快建设,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全县经村级建制改革后现有脱贫村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2个,截至2023年6月底,全县共有脱贫户1870户6062人,监测户89户248人(其中已消除风险60户161人,其中今年新增监测户7户20人)。脱贫户2022年人均纯收入13522.9元,较震前增长40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09元,较震前增长235%。

一是住房条件全面提升。芦山县坚持把脱贫群众农房重建摆在首要位置,震后12个月全面完成891户脱贫户的农房重建任务,累计新建住房10.7万平方米。组织46名县处级干部和521名科级干部网格化结对帮扶567户困难重建户,及时解决了住房重建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农户重建贷款担保基金,协调金融机构为农村重建户提供三年贴息贷款共63517.2万元,解决了11646户群众的建房资金困难。

二是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芦山县结合灾后产业重建项目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际,按照“农旅结合、三产相融”的发展思路,让脱贫群众找到了增收致富的好路子。形成万亩粮经复合园、食品药品加工产业园、高山特色茶叶种植园、千亩冷水鱼产业园、生态种养示范园“五大特色园区”,带动1400余户脱贫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就近就业稳定增收。

三是基础建设提档升级。芦山县坚持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向脱贫村和脱贫群众倾斜,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迫切的“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等难题。重建期间累计整合191个项目2.1亿元资金精准投放到脱贫村,实施安居改造、交通通达、安全饮水、文卫提升、通电通讯五大工程,脱贫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提档升级。

二、聚焦“践行重建新路推动发展振兴样板”打造,有效应对“6.1”芦山强烈地震,筑牢因灾返贫屏障

2022年“6·1”芦山强烈地震发生以来,芦山始终坚持民生优先,持续深入开展重建质效提升行动,以最大力度全方位保障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切实筑牢返贫屏障。

一是坚持把城乡住房重建摆在前。按照“适应民心、适优环境、适配产业、适度超前”原则,探索专业设计监理全流程跟进服务、干部队伍全方位联系包保等模式,以最大力度全过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910户城乡住房重建任务已在春节前全面完成,木坪子、斑鸠井聚居点均依托本土奇石文化、熊猫文化等特色元素完成房屋建设及风貌提升,实现全面搬迁入住。

二是坚持把民生需求保障摆在前。既关注群众“吃得饱、穿得暖、住得好”的基本需求,更注重提供有关爱、有温度的精准服务。应帮尽帮落实普惠政策,对当年摸排出的1429户冬春救助困难群众、734户受灾过渡安置群众,发放各类补助资金1670.63万元,调拨御寒物资5000套,确保基础保障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是坚持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摆在前。优先推进受损学校、医院和文体广电、社会治理等设施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截至目前,学校维修加固、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等总投资1.4亿元的10个公共服务类项目,已完工5个,完成投资1.1亿元、投资完成率78.9%。

四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治理摆在前。始终守牢安全底线,持续加强震后各类风险隐患治理,确保以最佳状态迎战今年汛期。截至目前,总投资2.1亿元的5个防汛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新建成1座专用气象雷达站,治理9处山洪沟12.2公里,恢复重建堤防约3公里。通过采取“搬迁一批、治理一批、监控一批”强化地灾隐患点治理,地灾隐患点从“6·1”地震后的111处销号至75处,威胁农户从826户减少至613户。

三、深入探索“1+4”模式,践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路径

一是大力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芦山县始终把“零返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常态开展监测,优化防止返贫监测纳入流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用好部门反馈、镇村排查、农户申报“三条线”,严格落实“集中摸排、自主申报、日常监测、部门推送”四项机制,2023年规范开展风险线索核实6次,集中排查1次,纳入监测对象7户20人,帮扶措施均已及时落实。着力构建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从上至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方式,制发《芦山县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工作方案》系列文件,明确县、乡、村三级网格长30人、监管员39人、监测员233人,细化网格职责,实现农村地区基层防止返贫网格监测“定岗、定人、定责”,确保人员排查及时、风险发现迅速、信息反馈准确,不断提升全县防止返贫网格化工作效能和水平。针对因病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风险因素,实施精准防贫综合保险项目,设立返贫保险基金池,给予一户最高4万元防贫救助金;印发《芦山县防止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对因大病和因灾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动态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更主动、有效地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精准开展帮扶,全面梳理形成涵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就业、教育、健康、金融信贷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芦山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帮扶政策措施“明白纸”》,全覆盖印送到村、到组、到户,扎实保障群众看得懂、会申报、能落实,全面打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最后一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因户施策,分层分类帮扶,在产业引领、就业引导、社会帮扶和内生动力激发等方面,多措并举,精准发力,2023年帮助监测对象9户30人稳定消除风险。

二是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一批。大力开展重建惠民,强化招商引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出台《芦山县鼓励投资灾后产业恢复重建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芦山县灾后重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等扶持政策。通过完善基础、招大引强,推动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集聚区集中,构建了三产共融的新格局。累计投资约17亿元,建10平方公里省级农业示范园区、6平方公里现代生态产业新城、1.2公里金丝楠水街。先后引进农型企业13家、工业企业58家、根艺企业35家,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262家、家庭农场153家;成功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县、全省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县。目前五大园区106家入驻企业,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2万个,实现了脱贫村结对帮扶全覆盖。

三是特色产业扶持带动一批。坚持以建设“一廊一中心、两极五园区”现代农业总体格局和壮大“4+1”特色农业产业为抓手,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1.98亿元扶持资金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流转土地1.8万亩,新发展猕猴桃1.5万亩,茶叶2.7万亩,特色产业规模达到14.2万亩,惠及1400余户脱贫户发展种养殖业,户均年增收1万元以上。出台《芦山县脱贫户种植养殖补助实施方案》系列文件,落实奖补资金1400余万元,连续7年围绕脱贫户实施产业奖补,有效驱动产业发展“头雁效应”,真正做到有生产能力的脱贫户至少有一个主导产业支撑。

四是园区就业促进带动一批。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尽企业之力竭诚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依托五大园区,整合劳务品牌培训、脱贫人口劳务培训等资源,年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2500余人次,扎实提高脱贫人口技能水平和转移就业率,目前五大园区、各类帮扶基地共吸纳脱贫群众1300余名。优先解决脱贫群众、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就地就近务工,实现一人就业、全家奔康的目标。

五是乡村旅游吸纳带动一批。深入深度挖掘开发“一关一山一洞一斗一河”世界级自然奇观旅游资源,有效放大发挥“四川生态气候康养县”“中国天然氧吧”“中国乌木根雕艺术之都”等综合示范效应,推动绿色发展与乡村旅游、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创新模式拓展脱贫群众增收渠道,依托飞仙、大川“一南一北”两大乡村休闲旅游支点,采取“公司+合作社+脱贫户”等经营模式,推动脱贫户融入旅游产业链。通过组建乡村旅游联盟,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脱贫户加盟入社,使有一技之长的脱贫家庭通过就地务工,出租闲置房屋发展民宿旅游接待,从事根艺、竹编、盆景、农副旅游小商品加工销售等方式,不断增加脱贫户财产性、经营性、工资性收入,实现旅游经济利益共享共融。目前,全县成功创建5个国家A级旅游景区,累计发展农家乐220余家,带动脱贫户就业400余人,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闯出了一条统筹城乡、产村一体、三产共融带动巩固脱贫成果的崭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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