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关于雅安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0-17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司法厅、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法律服务秩序,现就雅安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一)司法行政部门

受理电话:0835—2228601(工作日上班时间)

电子邮箱:yalsxh@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雅安市司法局5B610

(二)公安部门

若有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可以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市场监管部门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若有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线索,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也可登录12315互联网平台www.12315.cn或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gj.yaan.gov.cn/进行投诉举报。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三)建议投诉举报人采取实名投诉举报的方式,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和反馈结果。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律师执业机构,能够从事各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或者四川法律服务网(http://sc.12348.gov.cn/)查询核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是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仅限法律咨询,不能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https://sc.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其登记及信用状况等信息。

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在寻求法律咨询服务时,请仔细甄别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谨慎选择服务机构并核验其资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实现。

雅安市司法局  雅安市公安局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