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医疗保障局聚焦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履行医保主体责任、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巩固优化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落实分类资助,实现人员应保尽保。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数据动态调整和共享机制,依据动态调整名单,精准锁定应参保人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截至2023年5月,完成全市12.79万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其中脱贫人口8.56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0.38万,实现特殊人群参保全覆盖。
二是优化保障体系,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以上。落实“两病”门诊保障,截至2023年5月,共计认定16.03万人,待遇享受人次26.11万,基金支出1178.84万元,真正让“两病”患者购药方便快捷,少跑腿、少折腾。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继续执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支付政策,截至2023年5月,大病保险保障8674人次,报销金额2059.2万元。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年度限额6万元,截至2023年5月,全市累计救助10.46万人,救助金额2495.57万元。
三是强化监测预警,防止因病返贫致贫。依托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做好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主动发现、信息共享、精准帮扶。每月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我市上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信息,定期推送至同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及时将确定为相应救助对象的人员动态做好标识,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截至2023年5月,共监测推送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5241人次,经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核查认定后纳入医疗救助范围3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