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强化资金保障与管理,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一、筑牢资金保障。2025年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552 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流浪乞讨、孤儿等人员基本生活。
二、提升保障标准。7月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加336、276元/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增加408、120元/年。同时,将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完全不能、部分和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260、150、50和130、100、20元/月。
三、群众温暖过冬。面对寒潮天气,迅速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通过预警及时、主动发现、服务优化、排查风险四大举措,联动社会各界力量,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确保“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