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民解难“有深度”,全力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持“饮水安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最基础的水利保障”的定位,积极开展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动态检测工作,通过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全程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及时解决贫困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2021年来,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15个饮水问题,在我局的督导下,涉及县(区)通过采取新增或更换水源、供水站联通、新建蓄水池、加大水池清洗频次、补助管材、技术培训、宣传教育等措施,均已按时整改到位,得到了群众好评。2021年,全市落实项目资金17354万元,改扩建工程68处,安装管道437.9公里,涉及63个村,受益人口27.81万人,有效提升了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强化管护“有新度”,探索建立农村供水村级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村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逐村细化村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并于适当场所公告,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管水护水,促进农村供水工程“建的成、管的好、用的起”;加强水费收取,积极筹措运维经费,目前全市水费收缴率达98.65%,取得较好效果。
(3)乡村振兴“有广度”,积极申报乡村水务试点。我局指导县(区)水利部门全力争取全省乡村水务试点,经县(区)申报、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名单公示,省水利厅以《关于开展第一批乡村水务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川水函(2021)1452号)明确我市芦山县被列为四川省第一批乡村水务试点县,天全县被列为备选县。通过三年试点,两个试点县计划投入4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供水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