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西川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流域概况
西川河是芦山河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宝兴县东邛崃山灯杆坪,东南流入芦山县境,依次流经双石、仁加、清源等乡镇,于芦山县城南汇入芦山河。流域集水面积204km²,干流河道全长34km,源头最高海拔为3044m,河道总落差1418m,河道平均比降44.1‰,河口多年平均流量6.93m³/s。西川河流域中、上游地势高低悬殊,山高坡陡,河道比降大,主要支流大多位于西川河左岸。
二、规划简况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西川河全流域,流域面积204km²。
(二)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三)规划任务
针对西川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以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优化配置为核心,综合考虑流域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对流域综合治理开发和保护的要求,制定包括防洪减灾、水资源利用、抽水蓄能、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以及流域综合管理等在内的治理开发和管理保护方案,并提出近期工程实施意见。
(四)规划内容
西川河流域综合规划主要包括防洪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水资源配置、供水规划和灌溉规划)、水力发电规划、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规划和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等内容。
三、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组织机构:芦山县人民政府、宝兴县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迎宾大道9号、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新灵街118号
联系人:王磊
电话:13350564083
E-mail:920216345@qq.com
四、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342603182
E-mail:569095890@qq.com
五、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西川河流域环境特征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1)通过对规划内容的分析,收集与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政策等,收集上层位规划和规划所在区域“三线一单”成果,对规划区域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基础数据资料。
(2)识别西川河流域的环境敏感对象和环境限制性因素。
(3)回顾分析流域内已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
(4)预测评价规划全面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5)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实施的合理性。
(6)根据分析预测成果及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提出推荐开发方案,并制定可行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最大程度减少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7)提出规划的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
(8)总结目前西川河流域环境管理工作,提出环境管理工作建议及要求。
(9)提出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网络下载本规划的公众意见表,填完可发送至前述的电子邮箱或寄至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和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规划区域环境状况与存在问题的看法。
2、对本规划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影响的看法。
3、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方面的意见。
4、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