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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四川省雅安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29 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8

第四部分 附件 31

附件1 31

附件2 36

第五部分 附表 5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

二、收入决算表 52

三、支出决算表 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5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3.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市、区(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9.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10.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各区(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全力以赴抓实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坚持依法防控,组建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指导、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重大纠纷调处指导、法律服务应急、法治宣传指导6类法治专业工作小组,全力保障疫情依法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编印抗疫法律知识汇编4期,拍摄新冠肺炎依法防治宣传片12部,印发宣传资料11万余份,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40件,收集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方面突出问题12条,受理涉疫和企业复产复工矛盾纠纷723件,调解成功率97.8%。向企业发布法律风险预警信息143条,提出专业处置意见249条。全力支持并指导协调雅安监狱、甘孜监狱(名山监区)、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全力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法治保障。健全法律顾问参与市委市政府工作常态化机制,为全市各类会议事务提供法律服务39件次,对市委市政府法律需求保证率达100%。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组织开展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实施《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雅安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年度立法工作。修订《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累计审查文件330件,提出审查意见577条。开通外来企业投诉在线受理渠道。精准对接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需求,组织法律服务专班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专业服务431次,走访企业和项目工地21个,提供法律意见83条。协调对因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的企业法律服务收费减、免、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收企业公证费用11万元。

三是全力普及便民惠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制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管理、运行、服务指南和考核规范》,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扩充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3+X”法律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法律服务需求。依托“法治雅安”微信公众号,建成手机扫码可及的雅安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等在线法律服务。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对农民工、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申请事项和经济困难审查。2020年全市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25件,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0565人次。

四是聚力深化法治雅安建设。打造“尚法为雅·善治为安”法治品牌,建立宣传阵地36个,打造法治文化阵地、长廊、文化墙168个。完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全市6个村(社区)通过司法部、民政部验收。芦山“1+8”基层治理实践探索受到省委书记彭清华充分肯定。《雅安市“1+8”基层治理改革实施方案》纳入市委深改委2020年工作台账并印发实施。芦山县成功入选全省14个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县。突出重点普法,围绕脱贫攻坚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活动,围绕乡村振兴开展“法治基层行”活动,启动雅安市乡村万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围绕“双创”工作与社会组织联合开展社区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编印发送《雅安市党政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读本》。2020年共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421次、受教育309418人,举办法治讲座、演出561场次,印发宣传资料78万余册。

五是着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建立律师党员服务社区新模式,选派10名优秀青年律师党员兼任社区党委委员,推动服务征地搬迁、法律援助、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及普法宣传。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雅安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年度任务落实落地,加强公调、诉调、访调对接。修订印发《雅安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办法》,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激励。2020年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2609件,调解成功32034件,成功率98.24%。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执法依据无缝衔接。成立雅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和雅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先后建成8个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96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室,共获得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补助资金200余万元。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在矫764人,累计接收5732人,累计解除和终止4968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线索摸排、宣传发动,指导全市律师依法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律师案件提醒、教育培训、四项制度落实管理及监督指导覆盖率均达100%。全市律师累计参与辩护涉黑涉恶案件200件次。顺利完成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职业考试雅安考区组织实施工作。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雅安市司法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四川省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其他事业单位1个(四川省雅安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

纳入雅安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雅安市司法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834.6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93万元,增加2.91%。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任务变动和人员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28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7.62万元,占96.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80万元,占3.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5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54万元,占71.74%;项目支出355.90万元,占28.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2.8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3万元,增长0.57%。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任务变动和人员调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19万元,减少0.33%。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类)53.58万元,占4.3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989.91万元,占79.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1.04万元,占5.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62.54万元,占5.0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2.68万元,占5.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39.65万元,完成预算69.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65万元,完成预算65.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92.41万元,完成预算9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7.87万元,完成预算50.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有些业务开展受限制。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76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76万元,完成预算50.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有些业务开展受限制。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8.95万元,完成预算9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预算4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36万元,完成预算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9.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60万元,完成预算95.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44万元,占9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占3.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维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4万元,完成预算97.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4.37万元,上升了13.22%。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4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6.44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完成预算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减少6.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司法厅、其他市(州)兄弟单位来雅调研,及县区司法局来汇报工作餐费共计1.1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外事接待事项,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1万元,比2019年减少19.3万元,下降24.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一辆、办公家具。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0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依法治市)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了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5分,2020年基本完成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执行未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二是存在未按预算经济科目开支的现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依法治市”“普法宣传”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工作经费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项目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雅安建设各项工作,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市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依法治国雅安实践,做强“尚法为雅·善治为安”法治雅安品牌。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依法治市

预算单位

雅安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万元

执行数:

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雅安建设各项工作,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市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依法治国雅安实践,做强“尚法为雅·善治为安”法治雅安品牌。

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依法治市宣传

500条

525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依法治市培训

1次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治雅安2.0版本形象片拍摄

1次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普法宣传质量

达标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依法治市培训

考核合格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宣传完成时效

全年持续进行

全年持续进行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依法治市培训完成时效

2020年10月31日

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依法治市宣传

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意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

完成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依法治市培训

至少每年一次

至少每年一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宣传受众群众满意度

97%

9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培训对象满意度

98%

98%

(2)市司法局“七五”普法专项经费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包括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利用全年重要时间节点,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七五”普法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雅安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万元

执行数:

1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实地现场宣传升入阶层群众了解法律相关知识

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制宣传

36次

40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普法培训

1次

1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宣传质量

合格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培训对象

合格

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宣传完成时效

2020年12月31日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培训完成时效

2020年9月30日前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实地现场宣传升入阶层群众了解法律相关知识

全年循序进行

全年循序进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宣传受众群众满意度

98%

98%

(3)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包括督促指导县区推进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全覆盖,加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监督管理工作,社区矫正骨干培训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

预算单位

雅安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4万元

执行数:

5.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督促指导县区推进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全覆盖,加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监督管理工作,社区矫正骨干培训工作

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县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

400人/次

489人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矫正骨干培训

1次

1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手机定位完成质量

合格

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培训对象

合格

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完成时效

2020年12月31日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培训完成时效

2020年10月31日前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重新犯罪率在0.2%以内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矫正对象满意度

90%

90%

(4)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包括坚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积极构建立体化基层社会治理风险防控有效模式。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雅安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万元

执行数: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坚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积极构建立体化基层社会治理风险防控有效模式。

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开展安置帮教课题专题调研

1次

2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运行情况专题调研。

1次

3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

1次

1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

合格

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组织开展安置帮教课题专题调研时效

2020年12月31日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培训完成时效

2020年12月31日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形成政府、社会、家庭齐抓共管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降低重新犯罪率

80%

8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培训人民调解员满意度

98%

98%

(5)市司法局法治好新闻评选经费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包括围绕通过媒体进行法治宣传等。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法制好新闻

预算单位

雅安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4万元

执行数:

6.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新闻媒体等线上模式宣传法治文化12次/条

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制好新闻宣传

12次

12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宣传质量

合格

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宣传完成时效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新闻宣传覆盖面涉及人员较广

全年循序进行

全年循序进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宣传受众群众满意度

98%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 “依法治市”1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雅安市司法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四川省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其他事业单位1个(四川省雅安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

纳入雅安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雅安市司法局机关(本级)

(二)机构职能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3.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市、区(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9.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10.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各区(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45人,其中公务员37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2人,参公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1834.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5.27万元,占29.7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9.42万元,占70.2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183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54万元,占49.25%;项目支出355.90万元,占19.40%;年末结转和结余575.25万元,占31.3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按时完成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市财政局;按照预审意见对预算草案及时做出答复并及时修改。部门预算编制完整、准确、规范。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局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制定与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发展要求相符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清晰明确,能够体现部门预期实现的效益。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我局现已完成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特别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量化。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整体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预决算认识有待加强,二是预算配置欠科学,三是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预决算重要性认识。财务人员要提前做好编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制订工作时间表,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编报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规范工作程序,尤其是专项资金,力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控制预算完成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雅安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9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8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4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5

附件2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依法治市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财政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财政预算经费50万给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委办)。2019年全市机构改革,依法治市办改设在市司法局,原依法治市经费从市委办划转到市司法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包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雅安建设各项工作,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市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依法治国雅安实践,做强“尚法为雅·善治为安”法治雅安品牌等。

2.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经费包括依法治市培训、法治蓝皮书编印、媒体宣传合作、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宣传视频拍摄、法治示范创建等。依法治市工作经费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圆满完成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

3.我局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通过查验资料和报销凭证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等,最终形成结论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支出各项与实际业务相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至2020年年底,依法治市工作经费50万元已到账,全部属于财政拨款资金。资金到位50万元与年预算50万元对比100%,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市相关项目预算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截至2020年年底,资金已使用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建设、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参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严格执行了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预算资金使用按计划实施完成,并实现年初绩效目标,2个项目入选《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21)》,占市(州)入选总数12个的17%;编纂《雅安市全面依法治市年度报告(2020)》,全面展示雅安依法治市和社会治理工作成效。汉源县九襄镇三强村和芦山县飞仙关镇凤禾村成功入选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雅安日报》开辟“法治雅安”特刊12期48版。支持芦山县成功纳入全面依法治省示范试点县。全市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尚法为雅·善治为安”法治雅安品牌影响日益扩大,“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法治良序不断巩固。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一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依法治市项目完成执行率100%。拍摄宣传片培训40万元占项目比例80%,依法治市培训及日常性工作运行10万元占项目比例20%。截至2020年年底项目执行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依法治市培训项目质量指标都达到合格标准,法治宣传视频拍摄质量指标均达到合格标准,法治宣传视频拍摄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拍摄,依法治市培训已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培训,法治宣传拍摄受众群众满意度指标为90%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对各项指标量化分析不够细致,指标可能存在误差。

(二)相关建议。加强对单位预算绩效考核各项指标量化分析的培训。切实加强项目立项审查和监督力度,督促具体实施单位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单位按计划实现绩效目标。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七五”普法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全面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市财政局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财政预算经费18万元给市司法局开展“七五”普法专项经费项目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统领的“1+10”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和社区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编印《雅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读本》。组织开展雅安市乡村万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编印《雅安市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知识读本》。开辟在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由传统的单向法治宣传教育向双向互动提供法律服务转变。组织开展“法律七进”和依法治理,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成功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

2.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七五”普法宣传经费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3.我局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通过查验资料和报销凭证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等,最终形成结论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支出各项与实际业务相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至2020年年底,“七五”普法专项经费18万元已到账,全部属于财政拨款资金。资金到位18万元与年预算18万元对比100%,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市相关项目预算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截至2020年年底,资金已使用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建设、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参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严格执行了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统领的“1+10”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和社区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编印《雅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读本》。组织开展雅安市乡村万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编印《雅安市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知识读本》。开辟在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由传统的单向法治宣传教育向双向互动提供法律服务转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一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七五”普法项目完成执行率100%。安排组织开展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资金比例27.78%,安排组织编印《雅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读本》资金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资金27.78%,组织开展雅安市乡村万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8万元,占项目总资金44.44%。截至2020年年底项目执行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组织完成全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雅安市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雅安市司法局被推进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七五”普法项目通过宣传等模式社会效益达到的效果反映占比98%,通过新媒体等线上模式减少纸张浪费达到生态效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对各项指标量化分析不够细致,指标可能存在误差。

(二)相关建议。加强对单位预算绩效考核各项指标量化分析的培训。切实加强项目立项审查和监督力度,督促具体实施单位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单位按计划实现绩效目标。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社区矫正项目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财政预算经费3万元给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项目工作运行经费,从2014年每年安排5.4万元开展社区矫正项目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雅安市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唐一军部长讲话精神任务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列入2020年重点普法内容,参与了省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举办了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有9.6万余人次参加了网络答题竞赛活动,为204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颁发了社区矫正证件。举办全市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培训班,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监狱、戒毒所派驻民警110余人参加培训。

2.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社区矫正项目工作经费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圆满完成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任务。

3.我局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通过查验资料和报销凭证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等,最终形成结论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支出各项与实际业务相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至2020年年底,社区矫正工作运行经费5.4万元已到账,全部属于财政拨款资金。资金到位5.4万元与年预算5.4万元对比100%,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市相关项目预算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截至2020年年底,资金已使用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建设、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参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严格执行了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雅安市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与司法部、省厅指挥中心对接率达到100%,监控视频在线率是否达到90%以上,五类数据对接比例(指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五类数据对接的平均值)达到100%;雅安市各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与雪亮工程对接率达100%;雅安市8个县(区)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签订定位合作协议达100%。转发了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社区矫正“一县一品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向省厅推荐了3个县(区)“一县一品牌”,其中,天全县、芦山县的“一县一品牌”获得四川省社区矫正“一县一品牌”汇编刊发推广。拍摄2部社区矫正好故事参加2020年“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其中,“从头再来”获2020年“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二等奖。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一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社区矫正项目完成执行率100%。拍摄2部社区矫正好故事参加2020年“民法典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资金比例37.03%,设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的雅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雅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举办全市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培训班3.4万元占项目资金62.97%。截至2020年年底项目执行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区矫正项目通过拍摄社区矫正好故事拍摄等模式社会效益达到的效果反映占比95%,通过新媒体拍摄线上模式减少纸张浪费达到生态效益,通过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培训满意度指标为98%。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对各项指标量化分析不够细致,指标可能存在误差。

(二)相关建议。加强对单位预算绩效考核各项指标量化分析的培训。切实加强项目立项审查和监督力度,督促具体实施单位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单位按计划实现绩效目标。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川财行〔2007〕198号、雅财行〔2007〕49号、川综治委〔2004〕23号》文件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从2007年起每年安排财政预算经费5万元给市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项目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绩效总体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贯彻相关部署,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提升全市人民调解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创新规则和修改条文的理解和适用能力,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依法维护民事主体的尊严和民事权益。

2.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培训六县两区人民调解员骨干70人。参训人员覆盖市、县(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重点乡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工作骨干;市、县(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分管领导、业务科股负责同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圆满完成人民调解各项工作任务。

3.我局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通过查验资料和报销凭证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等,最终形成结论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支出各项与实际业务相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至2020年年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5万元已到账,全部属于财政拨款资金。资金到位5万元与年预算5万元对比100%,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市相关项目预算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截至2020年年底,资金已使用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建设、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参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严格执行了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人民调解骨干培训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目标较明确,组织实施较为有序,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升全市人民调解骨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创新规则和修改条文的理解和适用能力,为人民调解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依法维护民事主体的尊严和民事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一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人民调解项目完成执行率100%。人民调解骨干培训4万元占项目比例80%,日常性工作运行1万元占项目比例20%。截至2020年年底项目执行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项目通过人民骨干培训达到质量指标都达到合格标准,人民调解骨干培训已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培训,通过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受训人员满意度指标为90%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对各项指标量化分析不够细致,指标可能存在误差。

(二)相关建议。加强对单位预算绩效考核各项指标量化分析的培训。切实加强项目立项审查和监督力度,督促具体实施单位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单位按计划实现绩效目标。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法制好新闻评选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更好地发挥法制新闻宣传在实施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促进法制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全国普法办公室、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决定举办2013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市财政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财政预算经费6.4万给市司法局开展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了加强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工作的管理,规范评选程序,不断提高法制新闻作品的质量和法制新闻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激励广大法制新闻工作者更好地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包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雅安建设各项工作,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市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依法治国雅安实践,做强“尚法为雅·善治为安”法治雅安品牌等。

2.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2020年度因疫情影响的缘故法制好新闻项目经费和依法治市工作经费合并媒体宣传合作、法治宣传视频拍摄。法制好新闻工作经费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圆满完成法制好新闻各项工作任务。

3.我局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通过查验资料和报销凭证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等,最终形成结论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支出各项与实际业务相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至2020年年底,法制好新闻工作经费6.4万元已到账,全部属于财政拨款资金。资金到位6.4万元与年预算6.4万元对比100%,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市相关项目预算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截至2020年年底,资金已使用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建设、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参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严格执行了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0年度法制好新闻工作预算资金使用按计划实施完成,在《雅安日报》开辟“法治雅安”特刊12期48版。拍摄法制宣传片让全市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尚法为雅·善治为安”法治雅安品牌影响日益扩大,“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法治良序不断巩固。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一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法制好新闻项目完成执行率100%。拍摄法制宣传片及雅安日报特刊费用6.4万元占项目比例100%。截至2020年年度项目执行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法制好新闻项目法制宣传视频拍摄质量指标均达到合格标准,法制宣传视频拍摄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拍摄,法制宣传拍摄受众群众满意度指标为90%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对各项指标量化分析不够细致,指标可能存在误差。

(二)相关建议。加强对单位预算绩效考核各项指标量化分析的培训。切实加强项目立项审查和监督力度,督促具体实施单位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单位按计划实现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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