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设备器具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27 00: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优惠内容: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