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政府、雅安军分区联合发文,印发《雅安市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措施的通知》,旨在积极适应兵役制度改革要求,助力雅安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据了解,《雅安市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包括了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给予返乡回校应征大学生差旅费补助、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落实高校征兵工作经费保障和激励现役官兵安心服役等优惠优待内容。
《措施》指出,发放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属地高校要把国防法规教育纳入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设立“入伍学生荣誉墙”。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万元、专科毕业生1.5万元、在校生0.6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雅安籍在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和学籍在雅安市辖区高校返校应征的大学生,予以车票报销和生活补助。
《措施》指出,给予返乡回校应征大学生差旅费补助。户籍在雅安市,在雅安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和学籍在雅安市辖区高校,从入学前市外户籍地返校应征的大学生。在征兵期间,经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由兵役机关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予以报销,并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生活补助。
《措施》指出,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市、县(区)每年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雅安市事业单位时,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相应的工作岗位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措施》指出,落实高校征兵工作经费保障。所需经费由市征兵办划拨至各高校。所需经费由市征兵办在年初市财政预算已安排的项目经费中统筹解决,于新兵入伍后3个月内划拨至各高校。各高校于每年12月底前将经费使用情况报市征兵办备案。
《措施》指出,激励现役官兵安心服役。提高服役期间立功受奖人员家乡奖励金发放标准,获得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士官、学员)的,奖励金分别按5万元、1万元、0.5万元、0.2万元、0.05万元发放。奖励金由各县(区)财政负责安排。
《措施》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把执行征兵政策、完成征兵任务纳入党管武装工作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和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双拥模范县(区)”考核评比范围。认真抓好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落实,按时足额发放相关优待金、奖励金。对征兵政策落实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完不成征兵任务的单位,单位和党政负责人不得参加与国防建设相关的评选表彰,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据悉,《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雅安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除享有以上激励政策外,同时享有批准入伍的其他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