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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决算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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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目标任务的业务管理。

2.负责全市经办机构的经办业务指导。

3.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支付等工作的业务管理。

4.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行业报表和统计报表汇总、基金精算、运行分析和大数据运用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相关事务管理。

6.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签订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合同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8.负责全市职工补充商业保险合同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9.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稽核工作。

10.负责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工作。

11.负责市本级特殊人群(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和市级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市本级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工作。

12.负责全市经办机构窗口作风建设指导工作。

13.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巩固参保覆盖率。一是扎实推进职工医保参保工作。深入到各私人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进一步优化宣传方式和措施,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媒体宣传、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动员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二是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始终坚持全民参保和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在努力保持既往参保覆盖面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仔细梳理、扩大宣传、积极协调、细分责任,多措并举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三是全面完成贫困人口参保工作。针对医疗救助人员主动与乡村振兴、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比对核查相关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参保信息,确保应保尽保;积极落实脱贫人口精准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应资尽资。

(二)不断健全完善协议管理机制,做好协议管理工作。一是扎实做好2020年度全市“两定”机构考核工作。将全市应当纳入考核范围的842家“两定”机构全部进行考核。2020年度,全市86家定点医疗机构、176家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定为优秀,153家定点医疗机构、427家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定为合格,进一步规范了“两定”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配合做好服务协议范本修订完善工作,形成“3+4”模式的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即三个主协议,四个补充协议。全市共有935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10家(不含家村卫生室),定点零售药店625家。三是加强对定点机构履约情况检查。建立第三方参与机制,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以及举报投诉检查的基础上,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和审计机构开展检查。

(三)大力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持续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目前,我市接入异地就医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省内85家、跨省56家,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省内105家、跨省27家,省内异地就医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19家,省内异地个人账户刷卡购药药店507家,实现六县两区全覆盖;今年我市参保人外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3.4万人次,减少个人垫资1.82亿元;市外参保人来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4.2万人次,减少个人垫资1.09亿元。二是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作为全省遴选的3个第一批上线市之一,我市于今年9月5日正式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目前已在医保专网投入运行,包括市本级和六县两区在内的9个接入点均完成医保核心业务骨干网络连通与接入,并实现相关业务的办理,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医疗结算、医保治理、药品采购等需求。三是提升医保便民化水平。积极推动医保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设立“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窗口,对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进行代收代办;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动医保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质提效,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全面落实医保改革政策,有效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一是积极落实新冠肺炎医疗保障政策。奋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经办服务,统筹调度1.4亿元医保基金专项用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有力保障了我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二是积极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政策。将雅安高济和康药业有限公司雨城区第六十五药房和雅安高济和康药业有限公司雨城城后路第九药房确定为特供药店、雨城区人民医院和石棉县人民医院确认为我市单行管理药品治疗机构和认定机构,现我市单行管理药品治疗机构和认定机构市内共有4家,特供药店4家,市外实行市(州)之间互认,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就医便捷性。

(五)有效加强风险防控管理,严防医保基金内部风险。一是织密扎牢监管体系。以基金支出户为切入点,将经办管理的基(资)金支出户银行存款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基(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制度,市县联动加大对基金支出户银行存款余额的随机真实性核查。共核查市本级支出户银行存款真实性11次,核查县(区)33个支出户银行存款真实性各3次,有效防范医保内部人员监守自盗行为发生。二是全面梳理基金内部风险。组织全市行政与经办机构从职责岗位入手,全面梳理基金内部风险158个,根据梳理出的风险及对基金的危害程度,有针对性的建立防控措施280条,全部落实到岗到人,责任明晰。三是通过内部审计监督确保落实。建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由其行使对风险机制的督促落实,确保风险梳理准确,防控措施得当,机制措施有效。围绕“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经办机构执行内控制度、业务流程是否规范”等事项开展审计,查阅资料200余份,对规范性文件制订和备案、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待遇审核报销、协议检查处理、科室岗位设置等事项的运行流程进行稽核,确保政策精准落实、内控制度完整有效、经办规范合理。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36.1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1.96万元,增加6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增人员,并且上级部门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0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64万元,占92.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2.02万元,占7.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2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28万元,占81.8%;项目支出77.07万元,占1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6.2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31万元,增加42.5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增人员,并且上级部门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88万元,增长42.8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增人员支出增加,随着项目推进,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6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320.19万元,占85.1%;住房保障支出23.26万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6.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6.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6.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9.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8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预算8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9万元,增长56.25%。主要原因是因2021年医保新系统上线,各县区来对接工作及交流学习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各县区来开展学习交流等相关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县区局对接工作0.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5万元,比2020年增加0.47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增人员,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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