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分为协调入(转)学、学前教育就读补助、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三大类,具体如下:
1.协调事项。
(1)领军(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协调解决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入(转)学事宜不限次数。高端(D类)人才协调解决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入(转)学事宜不超过3次。
(2)优秀(E类)人才按学位总数比例统筹解决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入(转)学事宜不超过2次。其中,引进到雅州新区辖区内企业工作的优秀(E类)人才,根据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雨城区或名山区辖区内协调解决子女入(转)学事宜不超过2次。
(3)高层次人才子女在雅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享受当地户籍学生的同等待遇。
2.学前教育就读补助。
高层次人才子女到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给予每名幼儿一次性就学补助3000元。已享受民办幼儿园就学补助的,不再享受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协调服务;已享受协调子女入(转)学的,不再享受学前教育就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