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防火期以来,芦山县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全民动员、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森林防火目标。
突出重点,狠抓火灾隐患整治。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小组,扎实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末端整治,制定并印发了输配电线路隐患排查清单;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林区电力企业协同配合开展输配电线隐患排查,已完成输配电防山火隐患治理;建立“清单制+责任制”隐患管理台账、墓地管理台账和特殊人群管理台账,强化管理台账。提高思想觉悟,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干部森林防火意识。把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营造全民防火氛围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全覆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围裙1000余条。在乡镇(街道)主要路口、人员集中地、检查站点张贴《森林防火戒严通告》和《森林防火命令》400余份、标语50余幅。组建了森林防火知识巡回宣讲队,利用宣传车在乡镇(街道)、4个林业片区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强化火源管控,加强野外巡查。颁布并印发了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令。明确了戒严时间、戒严范围,严禁一切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爆破等活动;对进入林区人员、车辆严格把控,严格执行扫码进山,并登记在册,杜绝一切人为火灾发生;强化监测预警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了解和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实战演练。采购并下发扑救装备,去年12月份在芦山县国有林场开展扑火队伍实战演练,既检验了扑火队伍实战处置能力,又完善了扑火队员间的配合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