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要求,确立中医药强市建设战略。出台《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印发雅安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力度,增加基层中医药发展投入,将基层中医药发展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目标考核,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明显改善。截至2020年底,80%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7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49%,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0.5%和77.5%,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提升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在总结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基础上,编制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市委、市政府中医药强市建设战略,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为健康雅安建设和乡村振兴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社会办中医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中医药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融合发展,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
具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85%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1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50%。各县(区)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
1.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四川省中医药条例》,落实地方政府办医职责,所有县级人民政府至少举办一所独立的公立中医医院,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规范科室设置,补齐短板弱项,优化就医环境。加大对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开展县级中医医院内涵建设,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鼓励天全县中医医院、汉源县中医医院、石棉县中医医院、名山区中医医院等举办互联网医院。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均设置基层指导科,负责全县中医药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到2025年天全县、汉源县中医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石棉县中医医院、名山区中医医院创建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其余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2.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积极争取省级项目,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配置水平,鼓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并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90%县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力争100%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置,推进中医馆标准化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符合标准中医馆的基础上,打造中医馆内涵建设和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诊疗环境的改善、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积极争取创建省级“中医阁”建设项目,完善中医药场地、中医药诊疗服务设施。配合省上完成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
4.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在县域举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名老中医举办诊所,支持企业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保证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鼓励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办好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依托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馆及社会力量举办养生保健机构,针对本地人群常见的亚健康疾病开展针灸、理疗、推拿等传统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到2025年,推进建设200个符合我市实际的传统中医诊所。
专栏1 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所有县级人民政府至少举办一所独立的公立中医医院,名山区、汉源县、天全县实施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扶优补短”建设,改善就医环境,更新换代医疗设备,建设中医特色优势专科。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积极争取创建省级“中医阁”建设项目,完善中医药场地、中医药诊疗服务设施,配合省上完成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
(二)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
5.做大基层中医药人才供给增量。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将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继续实施中医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托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农村定向医学生50人,为基层免费、定向、带编培养一批留得下、用得上的中医人才。开展基层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和培训,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到基层执业服务。2022年底,力争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全覆盖。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9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6.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按规定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配置和岗位标准,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招聘、使用机制,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聘用卫生技术人员应包括一定比例基层中医药人员,完善激励引导下沉基层服务的政策和制度保障。积极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增加中医医师招收比例,吸引一批中医药人才服务基层。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流动途径,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县域内中医药人才流动机制。大力开展乡镇中医药人员培训,培养一批熟练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能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基层中医药人员。鼓励中医临床人才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重点依托市中医医院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25年,为基层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200名。
7.优化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多途径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依托雅安名老中医药专家和传承工作室等资源,充分发挥名老中医、基层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名老中医、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和具有特色技术专长的高年资中级职称医师带教传承人,遴选和培养一批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推进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人员职称晋升政策,提升基层中医药岗位吸引力。对在乡镇事业单位同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累计满10年及以上的,首次竞聘本单位同一职务层级内部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可不受本层级最高等级、岗位数额限制;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资格后首次可受聘相应层级最低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落实‘两个允许’,建立有利于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的绩效分配机制,保障基层中医药人员待遇,激发基层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动力。
专栏2 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
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依托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为基层培养含临床、药学、中医与康复养生等专业的本土定向生50人。 革命老区中医药人才振兴项目:各县(区)积极争取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项目。鼓励和支持名老中医、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和具有特色技术专长的高年资中级职称医师带教传承人,遴选和培养一批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 |
(三)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8.加强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配合省级完善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置,提升县级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能力。到2025年,原则上所有县级均应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应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师资、设施、设备,设置有符合标准的适宜技术示教和实训场地,具备远程培训示教能力。全面完善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县级中心要指定至少10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要指定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县域、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技术推广,做到人员相对固定。
9.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和考核。5年内在各县(区)遴选15名中医适宜技术县级师资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实现每人掌握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依托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个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5年内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各县(区)主管部门应建立中心考核和管理制度,完善中心设置、管理和考核标准。
专栏3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掘与推广:依托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深入研究,发掘和推广县域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培训:配合省级整理完善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推动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人员培训。 |
(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10.增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扶优补短”建设行动和“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成2个符合本辖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雨城区、名山区、汉源县、芦山县、宝兴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积极争取省上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进中西医协同诊疗服务,提升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专科诊疗能力。到2025年,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11.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持续实施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通过省、市级中医专家团队和县乡中医医师指导巡诊、坐诊带教、联村帮扶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和适宜技术应用能力,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50%。
12.拓展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各县(区) 启动打造基层中医药治未病基地,共同建设10支县级治未病服务团队。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加强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开展中医药特色养生保健健康管理服务,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与康复科建设,提高中医康复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到2025年,75%以上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90%以上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
13.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培训和指导,围绕儿童、老人、慢病管理等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加强签约团队中医药人员配置,基本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制定推广适宜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包,提高中医药签约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强化医防融合,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
1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病防治能力。加强各县(区)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补齐重大疫情县级中医药防控短板和加强中医药疾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建设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区,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具备规范的预检分诊能力。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重大传染病监测哨点功能。强化社区、乡村疫情中医药防控,推广行之有效的基层中医药防治方案。落实中医药“尽早、全程、深度”疫病防控要求。
15.做好中医药城乡对口支援工作。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按照乡村振兴要求,继续实施三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继续采取驻点帮扶、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学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加大对脱贫地区中医药服务帮扶力度,为当地培养一批本土中医药服务人才,提升受援机构管理水平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当地群众就医需求。
专栏4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成2个符合本辖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积极争取省上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组织“24”个市级中医专家团队和571名现象中医类别医师下基层,通过指导巡诊、坐诊带教、联村帮扶等,提升基层中医药诊疗水平和适宜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基层中医药康复能力: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康复技术培训和推广,提升中医康复技术应用比重。 县级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特别是发热门诊建设,加强院感防控管理,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对口帮扶工作:实施对口帮扶提升项目建设,加强被帮扶单位人才培养、重点专科、远程诊疗、人才培训、管理能力等建设,提升被帮扶单位综合诊疗能力。培养一批本土中医药服务人才。 |
(五)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
16.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质量监管。健全基层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规范设置,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机制。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有院领导相对固定分管中医药工作,督促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并在医疗管理部门中明确责任人员,负责中医药各方面管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管理能力,规范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规范医师中医药诊疗行为。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医疗“三监管”,做好监管结果应用。
17.加快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和《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支撑县级中医医院、基层中医馆、村卫生室实现信息共享和远程支持,丰富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服务种类,扩大平台涵盖范围。鼓励汉源县、天全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互联网医共体,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中医药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持。推进“一码就医”、智能化配送等数字化服务,推动智慧中医医院星级建设,将汉源县中医医院、天全县中医医院打造为具有中医特色的“互联网+”示范中医医院。到2025年,所有中医馆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享。
专栏5 中医药管理能力建设
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配合省级升级改造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所有中医馆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提升基层中医药机构信息化水平。 |
(六)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
18.推进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各县(区)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将中医药科普知识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加强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配合省级编写中小学中医药文化科普读本,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科普活动。推动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屏、海报、宣传栏等经常性展示科普内容,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组织中医药医务人员、科研人员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服务。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加大全媒体宣传力度,争取省级中医药文化特色街区等沉浸式体验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展览展示、互动体验、线上线下等形式,提升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
专栏6 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
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推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中医馆、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帮助群众更加经常接触到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建设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配合省级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遴选,培训一批中医药科普人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科普巡讲、健康讲座。 |
(七)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
19.加强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落实国家医改政策要求,在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地区,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全部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在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其他地区,鼓励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域人口的30%。建立医共体内中医药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和督查标准,推进不同医共体内中医药服务提供的质量和比重持续提升。探索符合县域特点、有利于中医药优势发挥的总额付费和补偿机制,引导医共体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方式转变。推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县域医联体内调剂使用。
20.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配合省级制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建省级评审专家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单位和评审专家培训。各县(区)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力争全部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雅安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配合省级完成一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市
21.加大医保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支持。落实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优先将基层医疗机构中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成本和疗效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根据中医医疗机构的特点合理确定总额指标。建立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适当提高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通过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积极争取省上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基层中医药提升工程行动计划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工作总体安排,定期听取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加强对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定期组织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的考核。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纳入卫生健康各项管理评价指标,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统筹规划、医改、基层卫生、医政、妇幼健康、应急、宣传等领域,抓好中医药建设任务的落实。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支持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项目单位对照资金投向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教育部门负责支持雅安职业院校中医药专业,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国家实施的建设项目,合理安排资金投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职称评聘、人才招聘、薪酬待遇的政策。
——文体和旅游部门要鼓励支持中医药文化作品和产品制作、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提升中医药传统文化自信和影响力。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环节监督管理,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
——医疗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制定和推广适合中医特点的支付政策,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等。
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纳入各地中医药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绩效考核目标,实行领导(协调)小组组长负责制,对各地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落实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中医药工作的普遍认知,大力宣传中医药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改革发展成效,动员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强化考核督查
各县(区)要将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纳入本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医改重点任务,将其重点指标纳入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各县(区)要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对账盘点”,加强督促检查,5年内省级督查覆盖辖区内所有的市(州)和60%的县(市、区),市级督查覆盖辖区内所有的县(市、区)和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附件1
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
序号 | 分类 | 指标内容 |
1 | 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 | 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
2 | 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 |
3 |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 |
4 | 基层中医药 服务能力建设 | 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
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 |
6 | 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 | |
7 | 85%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县级中医医院均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 |
8 | 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完成中医馆内涵建设。 | |
9 | 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 |
10 | 9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 | |
11 | 75%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 | |
12 | 各县(市、区)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 | |
13 | 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50%。 | |
14 | 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 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
1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 | |
16 | 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 |
17 | 9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 |
18 | 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建设 | 所有中医馆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享。 |
19 |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 鼓励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域人口的30%。 |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完成指标要求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
附件2
中医医疗技术目录
技术类别 | 技术名称 |
针刺类技术 | 毫针技术、头针技术、耳针技术、腹针技术、眼针技术、手针技术、 腕踝针技术、三棱针技术、皮内针技术、火针技术、皮肤针(梅花 针)技术、芒针技术、鍉针技术、穴位注射技术、埋线技术、平衡 针技术、醒脑开窍技术、靳三针技术、浮针技术、贺氏三通技术、 电针技术、针刺麻醉技术、鼻针技术、口唇针技术、子午流注技术、 灵龟八法技术、飞腾八法技术 |
灸类技术 | 麦粒灸技术、隔物灸技术、悬灸技术、三伏天灸技术、天灸技术、 温针灸技术、热敏灸技术、雷火灸技术 |
刮痧类技术 | 刮痧技术、撮痧技术、放痧技术 |
拔罐类技术 | 拔罐(留罐、闪罐、走罐)技术、药罐技术、针罐技术、刺络拔罐 技术、刮痧拔罐技术 |
中医微创类技术 | 针刀技术、带刃针技术、水针刀技术、钩针技术、刃针技术、长圆 针技术、拔针技术、铍针技术 |
推拿类技术 | 皮部经筋推拿技术、脏腑推拿技术、关节运动推拿技术、关节调整 推拿技术、经穴推拿技术、导引技术、小儿推拿技术、器物辅助推 拿技术、耳鼻喉擒拿技术、膏摩技术 |
敷熨熏浴类技术 | 穴位敷贴技术、中药热熨敷技术、中药冷敷技术、中药湿敷技术、 中药熏蒸技术、中药泡洗技术、中药淋洗技术 |
骨伤类技术 | 理筋技术、脱位整复技术、骨折整复技术、夹板固定技术、石膏固 定技术、骨外固定支架技术、牵引技术、练功康复技术 |
肛肠类技术 | 挂线技术、枯痔技术、痔结扎技术、中药灌肠技术、注射固脱技术 |
其他类技术 | 砭石治疗技术、蜂针治疗技术、中药点蚀技术、经穴电疗技术、经 穴超声治疗技术、经穴磁疗技术、经穴光疗技术、揉抓排乳技术、 火针洞式引流技术、脐疗技术、药线(捻)引流技术、烙法技术、 啄法技术、割治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