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货运车辆驾驶员
享受条件:车辆正装载运的都是农产品,其中在绿色通道文件中列明的生鲜水产水果种类占车辆核定载重量或者容积的80%及以上。
主要内容:为途经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减免高速公路过路费。
执行期限:长期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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