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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定点管理服务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23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市医保局聚焦方便企业创业办事和群众就医购药,全力推动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管理服务提档升级,不断提升医药机构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是完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及国家医保局颁布实施的医疗保障“一条例两办法”,认真落实省局制定的定点评估细则,及时清理定点医药机构与医保管理无关的申请条件,公开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条件,对申请材料实施清单管理,取消定点医药机构数量限制,放宽申请机构的营业面积、人员配置等条件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工作制度,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定点、日常管理、动态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权益。

二是优化医疗保障协议管理服务。以“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定点评估业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对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信息变更、申请暂停(终止)协议管理、申请恢复协议管理服务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着力“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上下功夫,事项办理时间和申请材料双压缩,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承诺办理时限由法定办理时限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24个工作日,减少纸质申请材料5份,同时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部分业务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即时办结,减少定点医药机构跑腿麻烦。 

三是减轻定点医药机构资金压力。严格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对定点医药机构采购的集采产品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切实减轻医疗机构、配送公司经济压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优化费用结算流程,提前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支付一定数额的基本医疗保险预付金,有效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垫支医疗费压力;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落实为期3个月的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扶持政策,同时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减轻定点医药机构事务性负担。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在促进医保领域营商环境更优更好上持续发力,将更多的惠企便民经办服务落到实处,有力助推全市879家定点医药机构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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