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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雅安市审计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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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市长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辖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雅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审计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在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雅安审计信息系统。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政治担当,推动上级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坚决落实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要求,全年筹备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专题学习审计重要会议文件6个,报告审计重大事项64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川藏铁路及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保责任落实等情况的审计监督,配合完成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全省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创新引领发展要求,制定《审计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持续优化审计服务发展环境。牵头起草《雅安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促进规范经济决策行为。

2.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守经济监督主阵地,加强常态化“经济体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完成新增财政直达资金、优化营商环境、涉企保证金清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二是加强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完成市级财政及71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计。完成全市80个重大项目审计。四是加强乡村振兴审计。完成全市高标准农田、农村“厕所革命”审计。五是加强民生审计。完成全市保障性住房、医保社保基金审计。六是加强企业金融审计。完成市交建集团、市国资公司、市担保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审计。七是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完成全市水土保持情况、大渡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八是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13名市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九是完成中恒天公司、雨城区中心城区48个征地搬迁项目资金等8个市委、市政府交办审计调查任务。

3.加强审计整改,推动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坚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推进审计工作闭环管理。一是压实审计整改责任。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全过程跟踪、全链条督察,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二是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审计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视察和党政督察相结合,促进问题整改和成果共用。加强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开,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均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报告,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贯通协作,推动审计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相挂钩。全年向组织部门出具拟任职干部征求意见回函27份,涉及1243人次。同时,牵头完成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17个单位问题督促整改。

4.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积极适应审计转型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探索雅安审计转型的新路子新方法,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一是恪守审计职责边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严格在法定职责、权限和范围内行使审计监督权。我市参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答题人数超3万人次,答题排名居全省各市(州)第一。积极推动有序退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其他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制定《雅安市审计全覆盖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两统筹”、全覆盖工作思路,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三是推进审计管理创新。自主研发投资审计、资环审计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积极探索构建市、县、乡三级水资源指标评价体系。我局总结的政府投资审计护航雅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被汇总形成《四川典型经验材料汇编》上报国务院大督查组。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审计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雅安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雅安市审计局(本级)。雅安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雅安市电子数据审计中心2个事业单位同雅安市审计局(本级)合署办公、未独立编制预算及核算,合并入雅安市审计局(本级)进行公示公开。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623.1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2.72万元,下降18.67%。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预算数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35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0.56万元,占95.36%;其他收入62.83万元,占4.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8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10万元,占73.36%;项目支出423.41万元,占26.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3.3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2.96万元,下降8.74%。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82万元,增长3.48%。主要变动原因是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3.33万元,占8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14万元,占11.13%;卫生健康支出52.89万元,占3.57%;住房保障支出61.99万元,占4.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83.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6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7.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3.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3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完成预算7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车运行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47万元,占8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1万元,占18.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务,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7万元,完成预算75.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5.71万元,下降28.30%。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车运行支出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等相关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审计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6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来雅调研检查0.05万元,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肖月强副校长一行0.10万元,接待省厅审计组一行0.10万元,审计厅赴雅安开展审计项目外部调查人员0.07万元,省厅纪检监察组一行0.09万元,省资环处一行0.07万元,高标准农田专项审计0.11万元,凉山州局长一行0.17万元,甘洛前县委书记一行0.25万元,省厅数据处一行0.07万元,其余2.23万元为在伙食团支出接待费用,未单独统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单位)无外事接待事项,未产生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18万元,比2020年增加143.68万元,增长15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原因,相应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雅安市审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审计等相关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雅安市审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单位按规定用于一次性抚恤金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雅安市审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审计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主要包括雅安市审计局机关,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雅安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雅安市电子数据审计中心)。

其中:雅安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雅安市电子数据审计中心2个事业单位同雅安市审计局(本级)合署办公、未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市长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辖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雅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审计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在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雅安审计信息系统。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在职人员56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3.3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2.96万元,下降8.74%。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8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开支增加。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围绕审计部门职能,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程序管控,扎实做好预算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科学设计绩效目标,提高精细化水平,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完善绩效动态监控,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确保部门基本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绩效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021年,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监督效能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1.强化政治担当,推动上级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坚决落实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要求,全年筹备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专题学习审计重要会议文件6个,报告审计重大事项64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川藏铁路及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保责任落实等情况的审计监督,配合完成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全省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创新引领发展要求,制定《审计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持续优化审计服务发展环境。牵头起草《雅安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促进规范经济决策行为。

2.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守经济监督主阵地,加强常态化“经济体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完成新增财政直达资金、优化营商环境、涉企保证金清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二是加强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完成市级财政及71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计。完成全市80个重大项目审计。四是加强乡村振兴审计。完成全市高标准农田、农村“厕所革命”审计。五是加强民生审计。完成全市保障性住房、医保社保基金审计。六是加强企业金融审计。完成市交建集团、市国资公司、市担保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审计。七是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完成全市水土保持情况、大渡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八是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13名市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九是完成中恒天公司、雨城区中心城区48个征地搬迁项目资金等8个市委、市政府交办审计调查任务。

3.加强审计整改,推动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坚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推进审计工作闭环管理。一是压实审计整改责任。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全过程跟踪、全链条督察,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二是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审计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视察和党政督察相结合,促进问题整改和成果共用。加强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开,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均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报告,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贯通协作,推动审计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相挂钩。全年向组织部门出具拟任职干部征求意见回函27份,涉及1243人次。同时,牵头完成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17个单位问题督促整改。

4.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积极适应审计转型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探索雅安审计转型的新路子新方法,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一是恪守审计职责边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严格在法定职责、权限和范围内行使审计监督权。我市参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答题人数超3万人次,答题排名居全省各市(州)第一。积极推动有序退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其他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制定《雅安市审计全覆盖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两统筹”、全覆盖工作思路,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三是推进审计管理创新。自主研发投资审计、资环审计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积极探索构建市、县、乡三级水资源指标评价体系。我局总结的政府投资审计护航雅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被汇总形成《四川典型经验材料汇编》上报国务院大督查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部门整体支出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

预算项目绩效申报的前瞻性不足,基础项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不齐整。

(三)改进建议。

组织进行预算管理培训,强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完善部门绩效管理。

2021年度雅安市审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9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10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8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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