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所属县市区 | 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SD20LD0616YA01 | 荥经县 | 雅安市荥经县龙苍沟乡 | 反映雅安市荥经县龙苍沟乡富民养殖有限公司长期将污水排放到河流,曾向环保局反映未果。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反映件中所指“龙苍沟乡富民养殖有限公司”,为荥经县富民养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负责人:王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2MA6912B315,设计年出栏4600头,当前存栏2423头。该公司2020年9月4日办理营业执照,2020年8月16日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11822101210002号),2021年1月12日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2021〕第1号),2021年3月3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备案号202151182200000004)。养猪场配套化粪池1173立方米,储粪池3519立方米,配套消纳土地950亩,已签订消纳协议并建立消纳台账。液体粪污经发酵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全部施用消纳土地,固体粪污经堆肥发酵处理后全部施用至消纳土地。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富民养殖有限公司长期将污水排放到河流,曾向环保局反映未果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工作专班现场核查,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经化粪池、沉淀池、干湿分离等工序处理后通过消纳管道用于周边林地消纳,专班工作人员对场区内进行排查,未见泄漏点和直排管网,场外储粪池未见渗漏,场外直线距离约1000米处白石河(河名)未发现污染痕迹,现场未发现养殖场违法排污的情况,周边500米范围内无村民居住。2025年以来接到一次电话投诉反映,接到投诉反映后,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赓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粪污直排外环境的情况。但发现化粪池西南侧存在轻微裂缝,现场有少量粪污溢出,溢出的粪污区域属于养殖场租赁的消纳林地,未进入其它外环境。针对此问题已要求养殖场赓即对溢出的粪污进行清理,并对化粪池存在裂缝的部位进行加固处理,目前已整改完成。 荥经生态环境局已将处理情况进行回复,后续未接到重复问题投诉反映。 | 责任领导:荥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向东 责任单位:荥经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荥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徐会师 6月17日开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向东全程督导县农业农村局、雅安荥经生态环境局及龙苍沟镇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 1.荥经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粪污化利用指导工作,督促公司必须严格遵循《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全面落实粪肥科学还田要求,加强使用中管控,严禁超标消纳。(长期坚持) 2.雅安荥经生态环境局、荥经县农业农村局、龙苍沟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养殖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养殖场加强粪污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坚决打击污水偷排、漏排行为;同时加强养猪场周边环境的消毒消杀工作,减少臭味产生。(长期坚持) 3.雅安荥经生态环境局、荥经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再次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全覆盖检查指导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环保意识,做到规范养殖,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实处。(长期坚持) | ||
2 | SD20LD0616YA02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碧峰峡镇三益村 | 雅安市碧峰峡镇三益村养猪场负责人程某安将该养猪场污水排放到河流中,造成严重河流污染以及空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雅安市碧峰峡镇三益村村民程某某为养殖散户,目前饲养生猪11头,建有化粪池约20立方米,养殖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还田利用于自家4.5亩田地。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雅安市碧峰峡镇三益村养猪场负责人程向安将该养猪场污水排放到河流中,造成严重河流污染以及空气污染”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5年6月17日,雨城区农业农村局、碧峰峡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程某某养殖户化粪池无渗漏、无外排情况,巡查养殖户周边沟渠(猪牙嘴沟渠),未发现粪污排入情况,现场能闻到轻微臭味。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该养殖户于2025年6月12日,对自家田地进行粪污消纳时,不慎将粪污外漏进入猪牙嘴沟渠,该养殖户赓即清理了沟渠。 | 责任领导: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雅安碧峰峡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廖袁兵 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碧峰峡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万雅平、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宇、碧峰峡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大丹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雅安市碧峰峡镇三益村养猪场负责人程某某严格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规范还田利用操作,避免再次出现粪污外漏污染环境情况。(长期坚持) 二是要求程某某于2025年6月18日前对场区内外进行全面消毒,同时加大日常粪污清扫频次,降低养殖臭味产生。(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区农业农村局、雨城生态环境局以及碧峰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职尽责,督促该养殖户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臭气管控措施,确保畜禽生产不影响居民生活。(长期坚持) | ||
3 | SD20LD0616YA03 | 芦山县 | 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凯丽滨江B栋底楼 | 反映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凯丽滨江B栋底楼所有餐饮店铺长期将油污排放到小区下水道,导致小区下水道堵塞严重,并溢出井盖,造成小区环境脏乱差。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芦山县芦阳街道凯丽滨江B栋底楼所有餐饮店铺,凯丽滨江B栋底楼为商铺,目前仅有两家餐饮店铺正常营业,分别是芦山县川小麻火锅店(经营者:张某,社会信用代码:92511826MAC02WBP12)和芦山县张琳羊肉汤店(经营者:张某,社会信用代码:92511826MA631CJ93Q)。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凯丽滨江B栋底楼所有餐饮店铺长期将油污排放到小区下水道,导致小区下水道堵塞严重,并溢出井盖,造成小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5年6月17日,现场检查时芦山县川小麻火锅店和芦山县张琳羊肉汤店正常营业,现场未发现两家店铺油污乱排情况。两家店铺均与餐厨垃圾收运公司签订有合同,其经营过程产生的油污倒入收集桶暂存后由餐厨垃圾收运公司每日进行转运处置。当日,对凯丽滨江B栋小区内部污水井开展检查,未发现井口存在油污溢出情况,但由于底楼商铺与小区业主使用共同的管道,污水井管道内管壁确附着有油污,有一定堵塞的情况。 | 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杜斌 责任单位: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杨继磊、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主任单忠武 从6月17日开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杜斌全程督促、督导有关部门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了该信访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是责成芦山县川小麻火锅店和芦山县张琳羊肉汤店建立餐饮油污转运处置台账。(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安排吸污车对该处污水管道进行专业吸污作业,目前已完成管道清理。(2025年6月17日已完成) 三是芦山县芦阳街道姜城社区加强对凯丽滨江B栋小区内污水井的日常巡查,发现堵塞等问题及时处置。(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是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餐饮店铺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油污乱排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长期坚持) 五是加强对餐饮经营户和小区业主的宣传,要求商家严格遵守餐厨垃圾处理相关规定,引导小区业主做好垃圾分类处置。(长期坚持) | ||
4 | SD20LD0616YA04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天麓湾小区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天麓湾小区对面三九药业生产时排放的烟雾内有严重的臭味,呼吸过多后导致市民头晕。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厂区),位于雅安市雨城区滨江南路39号,成立于1995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621471147L,公司主要经营药品生产。2017年6月25日取得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润三九(雅安)医药产业园三期(配方颗粒提取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雅环审批〔2017〕22号),2020年7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800621471147L001U。2022年1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按照环评要求,主要工艺为中药材水提取、静置过滤、浓缩、收膏、干燥、粉碎、包装。厂区共建设11个废气排放口,其中锅炉废气排放口4个,干燥塔排气口4个,循环风废气排放口1个,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1个,配料间废气排放口1个。提炼工序废气主要涉及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井排放口达标排放,综合废气处理站废气主要涉及臭气浓度、氨(氨气)和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生物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气体净化装置废气主要涉及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药渣房、生产车间等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用通排风管道系统收集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高空排放,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天麓湾小区对面三九药业生产时排放的烟雾内有严重的臭味,呼吸过多后导致市民头晕。”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5年6月18日上午9时,雨城区经科局会同雨城生态环境局、大兴街道办至滨江南路39号核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符合环评要求、运行正常。冷却塔上方有水蒸气排出,未发现其他排放口存在烟雾,前期检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存在废气排放呈烟雾状的情况,经了解,有时因天气原因会导致冷却塔上方出现烟雾状水蒸气;经调阅企业今年以来的自行监测报告和历史监督性监测报告,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的要求,定期开展废气自行监测。根据监督性监测和自行检测报告显示,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涉及的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未发现超标现象;现场检查时综合废水处理站,气体净化装置旁未发现明显臭味,但有明显中药味,气味由主要药材(川芎)在水提取环节中产生。大兴厂区生产的是中药配方颗粒,流程为中药经前处理加工后,通过煎煮、浓缩、干燥后得到提取物,目前生产的品种中无毒性、刺激性品种,非农药味,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副区长余均;责任单位:雨城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责任人:雨城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陈洪武 整改情况: 一是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加强环保管理工作,优化生产工艺,减少中药材气味的发生量。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控制中药材气味逸散,确保不发生环境事故事件;6月30日前开展一次自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公司大门外墙上进行公示。 二是雨城区经科局、雨城生态环境局、大兴街道办将积极开展巡查,督导企业加强环保措施,强化企业对生产流程中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运行正常,提升企业环保意识,严防发生大气污染问题。 三是强化综合污水处理站和固废暂存间运行管理,确保处置废气收集处置效率合格。 四是车间加强巡视,确保水浴除尘设备水位满足除尘要求。 | ||
5 | SD20LD0616YA05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晏场镇严桥村后经小区旁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晏场镇严桥村当地政府在修建后经小区旁的河堤时挖取河中砂石,导致现在河道中水位降低,破坏生态环境。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后经小区旁的河堤工程实为雅安市雨城区严桥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法人为雅安市雨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雅安鑫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和护岸1165米,其中严桥河新建堤防817m,严桥河左岸支流新建护岸348m。工程于2024年4月11日开工建设,2024年11月29日完工验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6月18日,雨城区水利局、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城区晏场镇人民政府、雅安市雨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实。经查,雅安市雨城区严桥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设计方案依法取得可研批复(雨发改审批〔2023〕11号)和初设批复(雨水发〔2024〕17号)、水保批复、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及补救措施审批意见、环评批复。查阅该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新建严桥河堤防817m,基础开挖宽3.2-3.6m、深2.0m,砼浇筑。基础开挖料主要为泥岩和石渣料(含砂石),用于围堰填筑,围堰拆除后用于堤防回填护基和河道平整,剩余部分用于堤身填筑。2025年6月18日组织测量人员对施工河底现状高程进行测量,为806.279~807.090m,对比设计图中原河底高程806.02~807.02m,河底高度基本保持一致。故挖取河道中的砂石对现在河道中水位是无影响的。 近期群众发现严桥河水位低的主要原因可能是近期严桥村干旱,查阅雨城严桥气象观测站的资料严桥村降雨少(2025年6月1日~6月16日累计降雨量5.5mm),又遇高温天气蒸发量大,造成严桥河水位下降。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工程为山洪沟治理项目,为非生产型污染类型项目。根据《雅安市雨城区严桥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对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期开展堤脚开挖、临时围堰的施工、临时围堰的拆除等活动,会对局部水环境和各类群水生生物产生扰动,但这种施工期的扰动是局部和暂时的。故施工期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区政府党组成员、雅安碧峰峡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廖袁兵 责任单位:雨城区水利局、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城区晏场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雨城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赵磊;雨城区晏场镇人民政府镇长徐龚维。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雅安雨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审批的《雅安市雨城区严桥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实施方案》开展水生生物补救措施,具体包含鱼类管护和鱼类保护宣传、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鱼类增殖放流、水生生物监测等相关措施。二是雨城区水利局切实履行河道管理职责,加强严桥河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健全常态化巡查与执法机制,对各类违法河道采砂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切实保护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三是落实项目公示,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地设立公示牌。加强宣传,在工程所在晏场镇开展生态保护专题活动和通过村广播开展宣讲。建立反馈渠道,在晏场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项投诉窗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确保问题源头化解。 | ||
6 | SD20LD0616YA06 | 名山区 | 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合江村7组 | 反映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合江村7组其家门口污水沟无遮盖,长期产生严重异味。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合江村7组,有常住农村人口73户289人,多数村民居住居民聚集点,少数村民分散居住。 二、现场核实情况 由于投诉人投诉地点为“合江村7组其家门口”,为准确排查出反映问题地点,茅河镇村组干部结合合江村7组村民居住实际情况,开展走访摸排。经排查,合江村7组村民家门口水沟均有盖板遮盖,且无异味,周边未发现脏乱情况。仅位于合江村7组19号村民房屋旁边的空地前方有一处水沟无遮盖。 经现场核实,该“污水沟”实为雨水沟,长约8m,宽约25cm,深约30cm,为水泥沟渠,上方无盖板遮盖。沟渠中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因近期雨水少,天气炎热,滋生青苔及蚊虫,现场异味不明显。 | 责任领导: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袁敬雄 责任单位: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党委书记 李佳 从6月17日开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敬雄同志全程敦促、督导茅河镇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是落实整改措施,已使用水泥盖板对无遮盖的雨水沟进行遮盖,对水沟内垃圾、青苔等进行全面清理。(立行立改)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镇村组干部举一反三不定期对辖区内水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新出现问题。(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杜绝乱排放污水、乱扔垃圾等行为。(长期坚持) | ||
7 | SD20LD0616YA07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斗胆社区生资市场屠宰加工点 | 雅安市雨城区斗胆社区生资市场屠宰加工点,长期产生严重异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投诉的斗胆社区生资市场屠宰加工点,实则为雨城区“西门活禽宰杀便民服务点”,是雨城区人民政府为了规范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宰杀,预防、控制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设立的活禽宰杀便民服务点,于2020年修建并投入使用,位于河北街道斗胆社区生资市场外北外环城公路旁,现由雨城区国资公司代管,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511802MADBPLLWXN001X。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雅安市雨城区斗胆社区生资市场屠宰加工点,长期产生严重异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调查核实情况:2025年6月18日,雨城区农业农村局、雨城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街道办、区国资公司联合开展现场调查。斗胆社区生资市场旁边的“西门活禽宰杀便民服务点”每日宰杀量600余只,当日有未宰杀的鸡存放在厂区内待第二日宰杀(大约有100只左右),宰杀废水通过各宰杀区排污管网进入化粪池净化,再流入城市管网,现场查看化粪池无泄漏。由于高温天气,在宰杀过程中会有血腥味,待宰杀的鸡存在少量异味。厂区边缘位置单独设立垃圾中转点,垃圾中转点的垃圾桶、清扫工具堆放整齐,每日产生的废弃物有6箱(鸡毛、鸡粪等),垃圾桶周围未发现散乱的废弃物,废弃物堆放处有少许异味。环卫车于每日上午11时前将垃圾清运,服务点上午12时前基本结束当日主要工作,下午有零星市民前来杀鸡,产生的垃圾及时被保洁清扫干净,每周三下午停业开展大扫除和消杀工作。综上,厂区内确实存在少量异味,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雅安碧峰峡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廖袁兵;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万雅平。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天气炎热情况,督导雨城区国资公司及时清扫厂区产生的废弃物,加强厂区消杀频次。每日对厂区内的垃圾中转点定时清洗并做冲水降温处理,每日三次以上施洒石灰液,减少臭味滋生。环卫车每日上午下午各一次转运垃圾;宰杀废水每日进行及时清理并排入化粪池并及时清掏。二是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职尽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区国资公司“便民杀鸡点”资源化利用指导工作,不定期检查相关记录和卫生情况。(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提高活禽宰杀便民服务点的环境保护意识。 | ||
8 | SD20LD0616YA08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南正街 | 雅安市雨城区南正街因环卫工人嫌弃清理树叶麻烦每年夏天均会对观景树木枝丫进行清理,导致树木只有主干,认为过度清理。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雅安市雨城区南正街观景树木”。主要为梧桐树(行道树)。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雅安市雨城区南正街因环卫工人嫌弃清理树叶麻烦每年夏天均会对观景树木枝丫进行清理,导致树木只有主干,认为过度清理。”的问题。 经调查,南正街树木基本为梧桐树(行道树),雨城区环卫处对该处树木的修剪主要是在冬季叶落后进行重修,重修按照相关行道树修剪技术规范实施,符合城市绿化管理中关于行道树修剪强度的规范,不存在过度修剪情况。冬季重修的原因:一是冬季重修可清除越冬病虫害,剪除的枝条中存在潜伏虫害(如梧桐木虱、天牛幼虫蛀空枝条)或病菌(如炭疽病孢子)。二是梧桐树枝条开展度大,重修可减少倒伏风险。且老城区电线较低,该树种春季生长发芽较快,重修后既能避免树枝穿越电线,也能避免枝条杂乱遮挡路灯、交通指示牌、建筑采光等。三是重修后树木养分集中供应主干与保留枝,春季可萌发更多健壮新梢。修剪后进行伤口保护、根部施肥、树干涂白,以提高树木冬季抗寒能力和春季复壮做准备。雨城区环卫处夏季未对该处树木进行过修剪。综上,群众反映每年夏天对观景树木枝丫过度清理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彭晓东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责 任 人:雅安市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党组书记、处长苟通平 整改处理情况:区环卫处加强绿化修剪知识宣传,让市民及时了解行道树养护情况,减少群众误解。 | ||
9 | SD20LD0616YA09 | 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桂花村1组 | 反映2015年当地政府占用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桂花村1组33亩(其被占8.41亩)基本农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混凝土,至今未复垦,向四川省信访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反馈后,2025年2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红头文件告知会复垦,雨城区国土资源局承诺会复垦,如不能复垦则会进行赔偿并购买社保,但至今未落实。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土地位于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桂花村五组(原凤鸣乡桂花村一组),2015年,因川藏铁路(雨城段)建设施工需要,施工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电五局)租用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桂花村五组(原凤鸣乡桂花村一组)土地,用于临时堆放项目建设产生的洞渣以及少量鹅卵石,截至目前未复垦。该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 二、现场核实情况 2025年6月17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胡勇同志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城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立即到现场实地查看并详细了解情况。 (一)关于“2015年当地政府占用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桂花村1组33亩(其被占8.41亩)基本农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混凝土”问题。经核实,2015年雅安市启动川藏铁路(雨城段)建设工作,中国水电五局负责凤鸣段施工。因施工需要,中国水电五局分三个批次分别与雨城区凤鸣乡桂花村村委会、雨城区凤鸣乡桂花村1组签订租地协议共计35.354亩。 1.2015年12月30日,雨城区凤鸣乡桂花村村委会(甲方)、中国水电五局(乙方)签订第一份租地协议,约定甲方将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凤鸣乡桂花村范围内面积2亩场地租赁给乙方作为施工弃土、存土场地之用,期限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9日,按每亩35000元包干租用给乙方,其中包括土地租金、青苗补偿费、工作经费及复垦费。 2.2016年3月9日,雨城区凤鸣乡桂花村1组(甲方)、中国水电五局(乙方)、雨城区凤鸣乡人民政府(丙方)三方签订《临时用地补偿协议》,约定临时占用甲方位于凤鸣乡桂花村一组土地23.62亩,用于弃土场、施工便道、工棚,期限为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支付丙方,由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三年租金费(田14500元/亩,地9900元/亩),乙方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临时用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共计486913元支付丙方,由丙方拨付给涉及的农户,乙方按规定要求使用临时用地后及时退还甲方,由乙方复垦。 3.中国水电五局又租用雨城区凤鸣乡桂花村一组土地9.734亩(因资料保存不当,暂未找到该协议)。上述地块面积共计35.354亩,均为中国水电五局使用,中国水电五局已按协议约定将临时用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支付到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26号),川藏铁路成都至雅安段属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交通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3〕28号),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用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或安排供地。其中,对于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手续。经核实,中国水电五局因川藏铁路(雨城段)建设施工需要临时使用上述地块时未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但符合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因未找到当时租地范围的测绘资料,且现场地形地貌也发生了变化,故未能准确锁定中国水电五局租地范围。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该地块主要堆放川藏铁路(雨城段)建设施工产生的洞渣(主要成分为风化岩屑),以及少量鹅卵石。地块边缘建设有堡坎和沟渠,以堡坎为界测算出雨城区范围内地块面积约47.83亩。经套合2024年3月更新启用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该范围内有永久基本农田3.49亩。因此,群众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至今未复垦”问题。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该地块主要堆放川藏铁路(雨城段)建设施工产生的洞渣,以及少量鹅卵石,大部分地块已生长杂树杂草自然复绿,尚未复垦。群众反映的该问题属实。 (三)关于“向四川省信访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反馈后,2025年2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红头文件告知会复垦,雨城区国土资源局承诺会复垦,如不能复垦则会进行赔偿并购买社保,但至今未落实”问题。经核实,2020年1月至2024年9月,原凤鸣乡桂花村一组及地块涉及的村民先后就临时用地合同纠纷向雨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3)川1802民初2411、2412、2413、2414、2415、2416号《民事调解书》载明:中国水电五局于2023年10月31日前支付草坝镇桂花村五组(靳某强、靳某芬、陈某松、陈某义、靳某清、靳某彬)种植费174392.4元;中国水电五局在(2020)川1802民初185号案件中确定的向草坝镇桂花村五组支付土地租金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草坝镇人民政府指导草坝镇桂花村五组因地制宜对案涉土地进行绿化。中国水电五局根据调解书内容支付了种植费174392.4元,由草坝镇桂花村五组支付给靳世强等6户农户。(2024)川1802民初3689号《民事裁定书》载明:区法院于2023年9月5日作出(2023)川1802民初2411、2412、2413、2414、2415、2416号《民事调解书》,同日,靳某强等人在《告知笔录》上签字确认调解书中载明的种植费实际就是其起诉的土地无法复垦的补偿费。2024年1月2日,桂花村委会通过银行向靳某强转账支付种植费91837.2元。靳某强再次进行诉讼构成重复起诉,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驳回靳某强的起诉。经过多次诉讼,中国水电五局已按诉讼判决、调解等生效文书支付了临时用地合同约定的租金和土地无法复垦的补偿费用。2024年12月6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收到雅安市雨城区凤鸣乡(实际为草坝镇)桂花村村民靳某强走访提交信件,反映“其承包地因项目建设被临时占用,并签订临时用地补偿协议,时间从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至今,其土地仍被占用,也未复耕,也未购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要求按征地后购买养老保险”等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该信件由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2025年2月18日,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关于信访反映临时用地复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回复》并邮寄送达,告知土地复垦问题应由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雨城区草坝镇桂花村五组共同负责处理,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复耕;并告知中国水电五局与当地自行协商使用的土地不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暂不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未对该村民信访问题作出书面回复,也未告知复垦事宜;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承诺“会复垦,如不能复垦则会进行赔偿并购买社保”。群众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2015年当地政府占用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桂花村1组33亩(其被占8.41亩)基本农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混凝土,至今未复垦,向四川省信访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反馈后,2025年2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红头文件告知会复垦,雨城区国土资源局承诺会复垦,如不能复垦则会进行赔偿并购买社保,但至今未落实”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蔡晓然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建伟 雨城区委书记、区长 责任单位: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城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文瑜 雅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主任;彭晓东 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 磊 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万雅平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姚建新 雨城区林业局局长;吴 伟 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关于“桂花村基本农田等土地未复垦”问题。 雨城区人民政府督促草坝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于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土地复垦。 | ||
10 | SD20LD0616YA10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正黄翡翠公园小区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正黄翡翠公园小区楼下商铺营业时造成严重油烟污染,影响小区住户正常生活”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大兴街道正黄·翡翠公园小区底楼商铺共118间,其中涉及餐饮的30家,小区设有商铺专用烟道,排烟方式为高层顶楼排放。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正黄翡翠公园小区楼下商铺营业时造成严重油烟污染,影响小区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正黄·翡翠公园涉及餐饮的30家店铺均证照齐全,同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有2个外摆的环保烧烤车,均未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仅具备净化油烟功能,无除味功能,经营高峰时段,未见明显烟雾排出,不存在大量油烟情况。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 责任单位:雅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大队、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 责任单位:雅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大队、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雅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大队大队长杨锦、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杨伟。 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正黄翡翠公园小区楼下商铺营业时造成严重油烟污染,影响小区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正黄·翡翠公园底楼餐饮单位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同时加强抽查与巡查,严防设施闲置和维护缺失;将不定期聘请第三方油烟检测公司抽样检测重点餐馆,常态化开展工作。 | ||
11 | SD20LD0616YA11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晏场镇三江村 | 雅安市雨城区晏场镇三江村养猪场向该村主河流中排污,造成河流污染,希望对此加以整治。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三家大型养殖场,经排查,分别为雅安巨牧源晏场镇陈大坪智慧化养猪园区(以下简称陈大坪猪场)、雅安巨星三江智慧化养猪园区(以下简称三江猪场)、四川慧泽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以下简称慧泽猪场)。以上三家养殖场均由雅安巨星农牧有限公司负责经营。 陈大坪猪场规划建设年存栏种猪4800头、年出栏仔猪约12万头、现存栏种猪4733头。养猪场采用干清粪工艺,少部分猪粪随尿液进入积液池,经固液分离在堆肥车间发酵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养殖废水,生活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部分用于农灌,部分用于回用。该猪场与晏场镇宝田村签订了2500亩土地还田消纳协议。养猪场下游河沟为陈沟。 三江猪场规划建设年存栏种猪4000头、年出栏10万头生猪,现存栏种猪644头、育肥猪699头。养猪场采用干清粪工艺,少部分猪粪随尿液进入积液池,经固液分离在堆肥车间发酵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养殖废水,生活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用于还田。该猪场与晏场镇晏场村签订了1500亩土地还田消纳协议。养猪场下游河沟为陈沟。 慧泽猪场规划建设年存栏生猪40000头,现存栏种猪9431头。目前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正在调试,异位发酵床正在建设中。养猪场采用猪粪采用水泡粪工艺,收集后采用异位发酵床发酵后,异位发酵床更换后的垫料外售有机肥厂用于生产有机肥;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养殖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调节池,经混合调节后进入异位发酵床进行发酵处理,不外排。目前,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暂存于10000立方米的氧化池和3000立方米应急池内,待异位发酵床建成后,对废水进一步处理。养猪场下游河沟为张大沟。 三家养殖场均不在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范围内。2025年6月17日,工作专班开展信访件办理工作。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 2025年5月18日,陈大坪猪场在还田过程中发现部分管道破损(疑似人为破坏),导致粪污外漏流入三江河内,该养殖场环保负责人发现后立即采取了关闭阀门、清理河道、修复管道等措施,减少粪污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该养猪场对疑似人为破坏管道的行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目前正在调查中。 2025年6月17日,调查组对三家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检查,调阅查看了环保手续和粪污利用台账。发现三家养猪场粪污利用台账记录不完善,去向记录不清楚等问题;同时还发现,慧泽猪场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开展立案调查。由于防疫要求,调查组无法进入养猪场内,调查组利用无人机对养猪场周边河沟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粪污排入外环境和河道的情况,5月18日被破坏的管网已修复。检查人员还对周边的河沟、养猪场下游河沟进行了现场探勘检查,也未发现河水水质异常。但陈大坪猪场前期曾发生过因管网破损造成粪污入河的问题。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心愚,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唐碧磊; 责任单位: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雨城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宇、雨城区晏场镇党委书记林昊1.行政处罚情况:正在开展立案调查。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三家猪场2025年6月18日前完成对还田管网全线再排查,确保管道无破损,杜绝再次出现粪污外漏造成环境污染。(已完成) 二是要求三家猪场2025年6月18日前增加溢流管,粪污消纳完成后,排空管道残留粪污,确保管道空闲期无积粪。(已完成) 三是要求三家猪场于2025年6月25日前建立巡检制度,增加还田管道巡检频次至3次/周,发现粪污外漏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做到粪污还田利用前必须检查还田管网,确认管道无破损后,再进行粪污还田利用,做好粪污消纳台账,粪污去向明确、数量清楚。同时加强转运车、废水处理站、沼液池等粪污处置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做到3次/周,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长期坚持) 四是要求猪场加强员工培训,继续做好粪污消纳台账,规范还田利用,禁止还田过程中工作人员离岗。(长期坚持) 五是区农业农村局、雨城生态环境局、晏场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和粪污污染防治工作,不定期检查猪场相关台账记录。(长期坚持) | ||
12 | SD20LD0616YA12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天街太雅坊商住小区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天街太雅坊商住小区存在以下问题,1、楼下所有商铺长期外摆占道经营夜间产生严重的噪音;2、多家碳烤店铺室外经营且未使用油烟净化器产生大量的油烟;3、活兔点杀店铺室外养殖兔子;4、所有店铺厨余垃圾桶均放置在室外有较大异味;5、物业将附2楼342号车库改建为深达超市的化粪池,侵占业主权益,私自改变车库用途,导致车库有严重异味,要求禁止占道经营,彻底解决油烟噪音等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雅安市雨城区东安·雅州天街小区(以下简称“雅州天街”),该小区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80号,于2017年开工建设,2021年竣工交付,开发商为四川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乐山东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东信物业”)。雅州天街共7栋7个单元1490套(其中:住宅1008套,商业482套)。东信物业于2020年成立,注册地为雅安市雨城区滨江西路54号,法定代表人阙某某。2020年5月通过与川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入驻雅州天街。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楼下所有商铺长期外摆占道经营夜间产生严重的噪音”问题。经核实,雅州天街部分商家存在违规外摆摊位、占道经营的情况。在夜间营业时段,部分顾客用餐时大声喧哗,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二)关于“多家碳烤店铺室外经营且未使用油烟净化器产生大量的油烟”问题。经核实,碳烤店室内碳烤区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部分碳烤店存在室内碳烤食物室外经营的情况,经营外摆区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食客就餐会产生一定油烟味。 (三)关于“活兔点杀店铺室外养殖兔子”问题。经核实,神仙兔存在室外囤宰兔子的情形。 (四)关于“所有店铺厨余垃圾桶均放置在室外有较大异味”问题。经核实,部分商家将厨余垃圾桶放置在室外,夏季高温时会散发异味。 (五)关于“物业将附2楼342号车库改建为深达超市的化粪池,侵占业主权益,私自改变车库用途,导致车库有严重异味”的问题。经核实,位于负二楼的342号车位被深达超市租用为临时水产品堆放区,未进行任何改造,因长期未清洁存在一定异味。 | 责任领导: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彭晓东责任单位:雨城区住建局 责 任 人:雨城区住建局局长杨波 2025年6月17日,由雨城区住建局副局长吴诚,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建勇、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杨泽鑫、雨城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勇、雨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珂、河北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张宪东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一)关于“楼下所有商铺长期外摆占道经营夜间产生严重的噪音”问题的处理情况。 6月17日,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雨城区公安分局及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雅州天街的商铺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摆放摊位及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导纠正,要求相关商家规范经营,加强顾客管理,防止营业时间内出现大声喧哗等噪音干扰行为。 (二)关于“多家碳烤店铺室外经营且未使用油烟净化器产生大量的油烟”问题的处理情况。一是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加强油烟巡查。6月17日经营者已主动撤除店铺无油烟净化设施的外摆餐桌,并承诺在未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之前不外摆。二是6月18日,专案工作组再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摆经营情况,同时,执法人员将在用餐高峰时段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经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防止问题反弹发生。三是加强对物业的监督管理。6月17日执法人员再次向雨城区物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明确6月18日,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雨城区河北街道办对雅州天街碳烤店铺进行联合检查。对违规外摆经营的商户进行劝导,要求其退回商铺内经营。还向商家宣传了环保和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家合法合规经营。 (三)关于“活兔点杀店铺室外养殖兔子”问题的处理情况。6月17日,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雨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对活兔点杀店铺进行检查,现场责令商铺立即停止室外屯宰行为,清理现存兔子,告知商家按照雨城区活禽宰杀规定,到指定点位进行屠宰。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将对活禽宰杀指定点位加强监管,确保宰杀过程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雅州天街进行不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屯宰现象再次发生。 (四)关于“所有店铺厨余垃圾桶均放置在室外有较大异味”问题的处理情况。6月17日,雨城区住建局责令物业公司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桶位置,将厨余垃圾桶移至通风良好且远离居民楼的专用垃圾存放点,并做好防蚊蝇、防异味扩散措施。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在高温天气将餐厨垃圾清运次数由一天一次提高为一天二次,每次清运后对垃圾存放点进行冲洗消毒。 (五)关于“物业将附2楼342号车库改建为深达超市的化粪池,侵占业主权益,私自改变车库用途,导致车库有严重异味”问题的处理情况。6月17日,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深达超市对水产品堆放展开全面清理与消杀工作,以消除异味。6月18日,深达超市已对水产品堆放区内存放的物品进行清理,并开展了全面的清洗与消杀工作,成功去除了异味。此外,深达超市承诺不再使用车位堆放物品。同时,相关方面要求物业公司协助深达超市做好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确保车位不再出现异味问题。 | ||
13 | SD20LD0616YA13 | 芦山县 | 雅安市芦山县清任乡芦溪村向阳小坝组 | 反映雅安市芦山县清任乡芦溪村向阳小坝组多家村民污水无法排放问题,希望帮助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芦溪村向阳小坝组(现灵鹫山社区向阳1组)多家村民,向阳小坝组共40余户村民。经入户核实,仅有1户村民卫某存在污水无法排放问题。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芦溪村向阳小坝组多家村民污水无法排放问题,希望帮助解决污水排放问题。”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芦溪村向阳小坝组存在污水无法排放的群众仅1户,户主为卫某。该住户房屋地势较低洼,采用旱厕的方式收集生活污水后用于还田。经与卫某沟通,其主要诉求为解决其洗衣和洗菜用水排放问题,目前其洗衣和洗菜用水未收集、散排。 | 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杜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大东 责任单位:芦山县农业农村局、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芦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吕参华、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主任单忠武 从6月17日开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杜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大东全程督促、督导有关部门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了该信访件相关处置工作。 关于“芦溪村向阳小坝组多家村民污水无法排放问题,希望帮助解决污水排放问题。”的问题。 一是将向阳小坝组纳入芦山县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实施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目前设计单位已于6月18日现场勘探。(2025年12月31日前) 二是协助指导卫某在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前将洗衣、洗菜污水收集至旱厕后处置。(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
14 | SD20LD0616YA14 | 石棉县 | 雅安市石棉县美罗镇狮子村4组 | 反映雅安市石棉县美罗镇狮子村4组养猪场将污水排放到河流中,造成河流污染的问题,产生严重的异味。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美罗镇狮子村4组生猪养殖场有狮子湾生态养殖场、钟某琴养猪场和莫某勇养猪场。 1.狮子湾生态养殖场。养殖场代码:511824010000022,业主:郑某平。养殖场圈舍面积1800余平方米,设计存栏750头,设计年出栏1800头。养殖场目前存栏生猪680头,2025年1-6月累计出栏生猪500余头。该养殖场办理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7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石环建函〔2015〕85号,配套有干湿分离机1台,沼气池5个约250m³,沼液贮存池2个150m³。其中1个建在养殖场外承包地里的沼液贮存池约60m³。另外,郑某福在该60m³沼液贮存池下方约5米的地方建有1个2.7m³的开放式储液池,通过PVC管与该养殖场沼气池相连,便于利用该养殖场粪污浇灌自家田地。狮子湾生态养殖场粪污消纳面积160余亩, 2.钟某琴养猪场。养殖场代码:511824010000826,业主:钟某琴,养殖圈舍面积150余平方米,设计存栏219头,实际年出栏量小于500头,养殖场目前存栏生猪130头。该场配套沼气池1个50m³,采取“沼气利用+沼液还田+干粪还田”的粪污处理利用方式,对产生的粪污进行综合处理利用。其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与养殖规模相匹配。钟某某家粪污消纳面积80亩左右。 3.莫某勇养猪场养殖场代码:511824010000856,业主:莫某勇,设计存栏200头,设计年出栏480头。该养猪场从2023年开始停养,无养殖粪污产生。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反映雅安市石棉县美罗镇狮子村4组养猪场将污水排放到河流中,造成河流污染的问题,产生严重的异味。”的问题。 1.狮子湾生态养殖场。该养殖场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与养殖规模相匹配,配套率100%。现场核查发现其60m³的沼液贮存池闸阀与灌溉管道连接处因失修存在污水轻微渗漏现象,少量渗水进入自家果树林,未进入河沟。养殖场现场能闻到明显的猪粪臭味。 2.钟某琴养猪场。现场核查发现,该养猪场少量沼液溢出至圈舍外自家庄稼、果树林地内,但未进入河沟。养猪场现场无明显异味。 截至19日,美罗镇人民政府完成了狮子村4组常住户74户中余下71户的走访排查工作,其中生猪养殖户48户,均为散养户,未发现养殖污染环境问题。 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县政府副县长吴大斌、副县长李挺 责任单位:石棉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宋朝、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局长夏天成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人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狮子湾生态养殖场业主10日内对沼液贮存池进行排查检修,排查是否存在其他损坏,更换老化零部件;二是责成钟某琴养猪场业主封堵沼气池溢流口,并在15日内新建20m³沼液贮存池一个(加盖板密封,仅留一个小的取粪口),建成后与沼气池溢流口连通,妥善处理利用沼液;三是责成狮子湾生态养殖场、钟会琴养猪场业主后期加强巡查、检修,严禁出现渗漏、溢流等情况。 | ||
15 | SD20LD0616YA15 | 天全县 | 雅安市天全县兴业乡柑子村3组 | 雅安市天全县兴业乡柑子村3组养猪场(老板:张志忠)乱排放污水,导致其100多棵柳杉树被淹死,破坏生态环境,要求补栽并赔偿损失。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兴业乡柑子村8组村民张某某于2019年底开始在原柑子坪煤矿关闭后的厂区内(柑子村3组)修建养猪场,圈舍面积约800平方米。环保备案号202051182500000120。该养猪场2021年8月建成投产。张某某于2023年6月将猪场租给侯某某经营,养猪场负责人同时变更为侯某某,侯某某2023年11月开始养猪,目前存栏130头。该养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主要为种养循环,养猪场配套化粪池、储液池,粪污经处理后用于周边茶叶地,配套消纳土地面积1000余亩。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6月17日,副县长徐良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并成立调查工作组赴现场对“雅安市天全县兴业乡柑子村3组养猪场(老板:张某某)乱排放污水,导致其100多棵柳杉树被淹死,破坏生态环境,要求补栽并赔偿损失”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情况如下: 工作组现场调查时,该养猪场无排污管(沟)进入周边环境,未发现该养猪场排污进入周边林地现象。养猪场化粪池、储液池运行正常,无渗漏现象。翻阅粪污消纳记录,粪污按要求在周边茶叶地还田。经查阅相关记录,2022年4月24日,兴业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粪污清理不及时、粪水有溢出(溢出粪水较少,未到周边林地里)及粪污消纳台账不完善情况,当时已督促完成整改,在后续日常检查中未发现上述现象发生。 2025年6月17日,工作组对养殖场周边柳杉林生长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养殖场周边柳杉林整体生长状况正常,有个别柳杉树干枯,干枯树木有动物啃咬树皮痕迹和因生长空间不足干枯死亡现象,未发现因养殖场乱排污水导致柳杉树被淹死现象。目前群众所栽柳杉树密度较大,基本无补栽空间。经核查,2020年因暴雨冲刷形成的泥石流冲入张某某鱼池,导致鱼池水漫出到周边柳杉树树林中。2021年及此后该处地块柳杉树种植户曾多次以树木被淹死为由向养猪场老板张某某索要赔偿,经村组干部协调,张某某已分两次对该种植户进行了赔付共计2000元。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良; 责任单位:天全县农业农村局、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天全县林业局、天全县兴业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天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彭彬、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局长王鲸渊、天全县林业局局长殷后盛、天全县兴业乡人民政府乡长孙剑波。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督促养猪场加强检查粪污处理设施,防止粪污泄漏造成污染。(长期坚持) 2.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天全县农业农村局、天全县兴业乡人民政府将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对养猪场日常监管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严厉打击畜禽养殖粪污偷排、漏排、直排行为,督促业主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长期坚持) 3.天全县兴业乡人民政府加强林地巡查,一旦发现有污水排放到林地内,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处理。(长期坚持) | ||
16 | SD20LD0616YA16(重复信访件编号SD20LD0616YA04)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天麓湾小区对面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天麓湾小区对面三九药业生产时排放的烟雾内有严重的臭味。 | 办理情况详见信访件编号:SD20LD0616YA04。 | 处理和整改情况详见信访件编号:SD20LD0616YA04。 | ||
17 | SD20LD0616YA17 | 天全县 | 雅安市天全县多功中心小学旁 | 雅安市天全县多功中心小学旁的养鸡厂有严重的臭味,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多功中心小学旁养鸡场臭味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问题中的养鸡场,位于始阳镇多功社区三组,养殖户为高某某。高某某从2004年开始在该地进行肉鸡养殖,当时周边有零星的村民住户。该户圈舍面积约200㎡,设计存栏800羽肉鸡,目前实际存栏120羽肉鸡,属于养殖散户。经查,该养殖点位不在禁养区范围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6月17日,副县长徐良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并成立调查工作组赴现场对“多功中心小学旁的养鸡厂有严重的臭味,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情况如下: 该养殖户高某某养殖过程主要是购买三四斤肉鸡,二次育肥后进行销售,养殖周期大约三个月后陆续出栏。目前实际存栏120羽肉鸡,存栏的肉鸡系今年年初购买,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肉鸡价格较为低迷,一直未能销售完毕。2025年5月21日,始阳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养殖户家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养殖现场指导时,养殖户当时存栏270羽肉鸡,现场有一定臭味。工作人员建议养殖户适当减少存栏量,做好卫生保洁及圈舍消毒,及时清理粪污还田还地利用。2025年5月底至6月初,高某某分批次销售150羽肉鸡后,计划利用周末开展圈舍清粪工作。2025年6月14日,高某某清理了圈舍垫料,并将其售予新场镇结里村三组高某用于蔬菜种植。6月15日,对圈舍进行冲洗,冲洗产生的污水全部排入自家储粪池。2025年6月17日,经调查工作组现场调查,未发现空气中存在明显异味。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良; 责任单位:天全县农业农村局、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天全县始阳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天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彭彬、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局长王鲸渊、天全县始阳镇人民政府镇长查向伟。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始阳镇人民政府督促养殖户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粪便,做好对圈舍内外清洁消毒工作,减少臭味对周边群众影响。(长期坚持) 2.天全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指导养殖户合理使用粪肥。(长期坚持) 3.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天全县农业农村局、天全县始阳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水偷排、漏排行为。(长期坚持) | ||
18 | SD20LD0616YA18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碧桂园江畔里6栋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碧桂园江畔里6栋两台电梯运行时均产生噪音(经测试夜间22:00-7:00已经超过环保标准35分贝、其余时段噪音均超标),但开发商提供的验收单表示电梯合格,要求核实电梯是否安装减震设施,并就噪音问题整改到符合国家环保标准(GB22337-2008)。市民于6月16日来电表示前往核查处理的部门只有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是并没有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前往,希望环保部门介入,协商解决方案,探讨其设想的两个方案是否可行,1、在电梯方型承重杆与墙体连接处,围绕承重杆打孔填充减震材料;2、添加隔音棉。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MA696D8Q8R;证照登记住所:雅安市雨城区西门南路74号附1号,其实际经营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滨江南路7号;该公司于2018年5月8日成立,经营范围主要为物业管理及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咨询服务,家居清洁及维修服务等。 1、2025年6月13日首次调查情况: 一是三次噪音测试均符合国家标准。2025年4月初,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接到小区一住户反映电梯运行时产生噪音超标问题后,协调负责维保该小区电梯的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中午12时40左右对该栋2单元的两台电梯进行了一次针对性的检查调试,未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同时分别对电梯机房、轿厢、开关门进行了噪音测量;2025年5月22日,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技术人员携带专业噪音检测仪器再次对6栋2单元电梯机房、轿厢、开关门进行了噪音测量;2025年6月13日下午17时30分,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大兴街道办接件后联合开展现场调查,再次联系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技术人员携带专业噪音检测仪器对6栋2单元顶楼一住户的卧室和厨房进行了噪音测试。以上三次噪音测试数值均符合国家标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关于电梯机房、轿厢及轿厢开关门过程的噪音要求。 二是加装隔音棉降噪。《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中并未对电梯必须安装减震设施作出强制安装要求。2025年5月11日,物业和维保单位采取了在电梯井墙壁加装隔音棉进行降噪的处理措施,但业主在工程完工后反馈降噪效果并不明显。 三是定期检测符合要求。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规定,该小区电梯2024年度定期检测,检查组查阅了电梯检测公司出具的《电梯自行检测报告》,所检项目均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的要求,其中包含“噪声测试”项目,噪声测试点位为“机房噪声”“轿厢内噪声”“开关门噪声”。 四是适用标准界定。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第1条、第3.1条相关规定,6栋2单元2601住户的房屋系纯居住性房屋,电梯系居民日常出行配套设备,应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规定。 2、2025年6月18日再次调查情况: 一是与6栋2单元顶楼住户探讨商榷适用标准界定,工作专班告知相关噪音判定标准,专业解释引用依据及理由。经过调查组耐心细致的解释,6栋2单元2601住户接受了不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进行判定,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规定判定噪音是否超标。 二是商讨6栋2单元顶楼住户提出拆除原有固定支架和螺栓,加装高强度减振橡胶支架固定在楼板处;保留原有固定支架,在支架与墙体间加装减震橡胶垫解决办法的可行性。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已于6月18日书面致函涉诉电梯的生产厂家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咨询该住户建议方案的可行性。厂家书面回复,该方案电梯工字钢承重在楼板的方式,需要考虑楼板受力负荷,需咨询碧桂园设计单位楼板受力是否负荷要求。物业公司经询问该小区承建单位被告知原碧桂园设计单位现已倒闭。物业公司最后经函询该小区的原承建单位雅安市兴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到书面回复经查询结构施工图,业主提出对机房曳引机的固定方式进行改造方案,不符合原结构设计的传力原理(机房顶部吊钩梁及剪力墙共同受力),原设计合理且已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故如改变固定方案不满足受力及荷载要求,不具备改造条件。强行施工存在一定未知安全风险,该解决方案缺乏安全保障可行性。经与6栋2单元顶楼住户反复沟通,确定采用在顶楼该住户的卧室加装隔音板的方案解决问题。 综上,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莉 责任单位: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勇 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经现场调查组和顶楼住户协商,在顶楼该住户的卧室加装隔音板,以达到降低噪声的效果。完成时间2025年7月4日前。 二是加强维护保养。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已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加强电梯维护,保持电梯始终处于无故障正常运行状态,长期保持低噪运行。 | ||
19 | SD20LD0616YA19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北高速收费站下行100米 | 反映雅安市汉源北高速收费站下行100米庆利废旧金属回收站环境脏乱差,垃圾乱扔,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要求核查在108国道上设立回收站是否违规,并解决环境卫生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四川庆莉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3MA6492H12P,法人王**,主要业务为再生资源回收、销售。 二、现场核实情况 1.关于“庆利废旧金属回收站环境脏乱差,垃圾乱扔,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该企业主要业务为再生资源回收、销售,为再生资源中转站,不涉及回收再生产。该企业场地内回收物资摆放杂乱、环境较差;场地外多停放货车,货车司机产生的生活垃圾较多。 2.关于“要求核查在108国道上设立回收站是否违规”的问题。经调查,该企业相关手续齐全,围挡距离G108线公路用地范围垂直距离21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国道控制区范围外禁止设立回收站,不存在违规的现象。 |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欧云鹏; 责任单位:汉源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汉源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局长李纲。 6月17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欧云鹏全程敦促、督导县经商局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要求涉事回收站立即组织人员对站内及周边散落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堆放废旧物资,按照“日产日清”原则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工作。该企业于2025年6月18日已按要求将场地内外垃圾清理干净、场地内废旧回收物资摆放整齐。下一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大对废旧品回收站的巡查频次与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回收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经营,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 ||
20 | SD20LD0616YA20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流沙河宜东镇至九襄镇段 | 反映有商家每年冬季在雅安市汉源县流沙河宜东镇至九襄镇段干涸河道晾晒当归,产生较大异味,造成河流污染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流沙河宜东镇至九襄镇段干涸河道晾晒药材的商家。经核实,晾晒药材商家共涉及19家,其中1家公司,18家个体户。商家分布情况为:富庄镇段1家公司,5家个体户;前域镇段5家个体户,九襄镇段8家个体户;宜东镇段无。 二、现场核实情况 (一)关于“每年冬季在流沙河宜东镇至九襄镇段干涸河道晾晒当归”的问题。通过调查了解,冬季晾晒药材河段长约14km,共有19家在晾晒当归、牛膝等中药材,晾晒药材总量约4.18万吨,涉及河道所反映河道内晾晒当归的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冬季晒中药材的河道现状情况正常,在雨季之前已全部清场,恢复河床原貌。 (二)关于“晾晒当归产生较大异味”的问题。经核查了解,药材晾晒在干涸的河道内,河道开阔、冬天干燥、风小且距离群众居住区有一定距离,但当归、牛膝等中药材确实有一定药味,所以反映“晾晒当归产生较大异味”的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晾晒当归造成河流污染”的问题。经核查了解,商家在河道内晾晒药材,未在河道内搭棚、清洗药材,中药材的晾晒过程中只有水份散失,因河道已干涸,晾晒不会造成污染,所以反映“晾晒当归造成河流污染”的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县政府党组成员、市永管中心主任李树敏 责任单位:汉源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县水利局副局长曹汝丰 6月17日开始,县政府党组成员、市永管中心主任李树敏全程敦促、督导县水利局、宜东镇、富庄镇、九襄镇、前域镇等单位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了现场调查组、信访办理组等两个工作组,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关于“每年冬季在流沙河宜东镇至九襄镇段干涸河道晾晒当归、产生较大异味问题”的处理情况。 加强河道规范晾晒,成立工作专班,在晾晒中药材季节进一步加强对商家的管理,督促商家因地制宜分品种进行晾晒。不定时对晾晒场地进行督促检查,并协同相关乡镇优化方案,制定长效工作机制。 (二)关于“晾晒当归造成河流污染问题”的处理情况。 指导相关乡镇、村委加强对晾晒药材商家监督管理工作,严禁在河道内清洗药材、及时清运因晾晒药材产生的垃圾,不得影响河道生态安全和行洪安全。 | ||
21 | SD20LD0616YA21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山水豪庭 | 反映“山水豪庭11栋1单元25楼1号的业主违规开孔将抽油烟机的油烟直接排放至外墙,未排放到公共烟道内,导致早中晚周边住户家中均存在油烟味,向相关部门反馈后,业主一直拒绝整改,要求部门督察业主整改。”的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雨城区青江街道山水豪庭小区该小区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99号,一期2013年竣工交付,开发商为雅安市张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雅安市力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力新物业”)。山水豪庭一期共9栋16个单元836套,二期共6栋3个单元335套(其中有3栋是商业,属于开发商),力新物业于2003年成立,注册地为雅安市雨城区少年宫路111号1栋2层2号,法定代表人周某。2022年6月通过与山水豪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入驻山水豪庭。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7日,经工作调查组现场核查,被投诉对象为青江街道办山水豪庭小区11栋1单元25楼1号业主(张某),经现场勘查,该业主电话无法接通敲门无人应答,经对房屋外立面进行全面细致勘查在外墙部门外确实存在有一处开孔,开孔处并未有烟油污渍情况,为进一步核实问题,工作人员对该业主周边住户早中晚及过往群众进行走访询问。据向该户周边邻居了解均反馈未闻见异味,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彭晓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人:区住建局局长杨波 处理情况:一是物业配合街道社区,加强邻里纠纷的矛盾化解工作。 二是此件并未涉及环保问题,经了解该信件是因长期无法化解的邻里纠纷所致,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
22 | SD20LD0616YA22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山水豪庭小区往三雅园方向50米位置 |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山水豪庭小区往三雅园方向50米位置的非机动车车道上长期有臭味,希望排查原因”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山水豪庭小区往三雅园方向50米位置非机动车道周边位于青江路社区雅州大道945医院对面地块,系青江路社区原新一村胡家坪生产队集体土地,土地权属为原新一村村委会、原新一村二组、原新一村七组和原新一村八组共有。 二、现场核实情况 2025年6月18日,经青江街道办事处、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雨城区环卫处现场核查,发现雅州大道山水豪庭小区往三雅园方向50米位置右上方有一条小路通往原新一村胡家坪生产队空地,该地块目前有部分老百姓在空地上种植蔬菜,并放置粪桶,桶中装有粪水,菜地内的粪桶因发酵产生气味,空地旁人行道上会闻到异味。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卿军;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周详雨;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许睿。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由2025年6月18日青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许睿、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周详雨现场督促责任人清理粪桶,组织工人对周边区域消毒除臭。(2025年6月19日已完成整改) 二是安排青江路社区于6月18日—19日对周边群众开展走访宣传工作,告知居民不得在该空地上放置粪桶。(已完成) 三是青江街道安排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工人整治。(长期坚持) | ||
23 | SD20LD0616YA23 | 荥经县 | 雅安市荥经县同心下街 | 反映2025年4月左右当地社区在雅安市荥经县同心下街设立的夜市,夜间产生严重的噪音以及油烟污染。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荥经县于2025年4月25日在同心下街设立了同心夜市,目前该夜市已入驻商家42户,经营时段为每日15:00-22:00。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夜间产生严重的噪音以及油烟污染”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工作组于2025年6月17日18时,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后,已入驻的42户商家,涉及油烟的2户商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有个别市民在就餐时交谈声音较大。 | 责任领导:荥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雄 责任单位: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邱天翔 6月17日-18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严道街道办事处3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积极开展相关问题处置工作。 处理情况: 一是科学规划,严控油烟扰民。计划于6月底前将夜市内易产生油烟污染的2户商家摊位,合理调整至无居民居住的一侧,从空间布局上减少影响,同时督促该2户商家在6月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按规范使用和清洗,由城北社区建立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定期对商家净化器清洗情况进行监督记录。(6月30日前整改完成) 二是多方联动,压实商家责任。联合工作组逐户提醒同心夜市42户商家,要求各商家在经营时段主动提醒食客控制音量,不要大声喧哗,避免噪音扰民。 三是完善设施监测,加强噪音监控。计划于6月底前在夜市内安装噪音监控装置,通过科技手段实时监测噪音情况,实现精准治理。(6月30日前整改完成) 四是加强监管,巩固治理成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严道街道办事处3部门已加强对该夜市的联合管理工作,同时,督促城北社区强化夜间值守力量,夜间值守人员一旦发现噪音、油烟等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纠正劝导。 五是主动沟通,化解居民顾虑。6月17日-18日,联合工作组组织人员,逐户上门走访夜市周边22户居民,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了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 ||
24 | SD20LX0616YA24 | 芦山县 | 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铜头村西河组 | 反映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铜头村西河组芦山县鑫和石材加工厂违法占地经营,夜间生产时机器产生极大噪音,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芦山县鑫和石材加工厂(以下简称“鑫和石材”)成立于2018年4月,位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铜头村西河组,法定代表人冯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6MA62KD231L。2018年7月取得项目投资备案(川投资备〔2018-511826-41-03-282398〕FGQB-0127),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芦环审批〔2018〕22号),2018年11月完成环评自主验收,办理有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许可证编号:91511826MA62KD231L002Q)。 二、现场核实情况 (一)关于“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铜头村西河组芦山县鑫和石材加工厂违法占地经营”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宗地是“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因新建国道351建材保障需要,根据当时灾后重建用地政策,2014年10月中铁八局集团公司租用当地群众土地修建临时拌合站,面积约18.38亩(其中公路用地14.31亩、旱地2.14亩、林地1.93亩)。2018年工程结束后,芦山县鑫和石材加工厂继续租用该地块使用。综上,该地块至今未办理用地手续,应按时序关闭退出。 6月17日,现场检查发现鑫和石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芦山县思延镇铜头村西河组土地约8亩(其中园地约6亩,林地约2亩)用于堆放砂石的违法行为。6月18日,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芦自然资规停[2025]08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芦自然资规改[2025]06号),并对该公司用地手续问题同步开展立案调查。 (二)关于“鑫和石材夜间生产时机器产生极大噪音,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6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检修设备未生产,企业主要产生噪声的工艺为砂石破碎环节。企业按环评要求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厂房封闭等噪声治理措施。根据其环评要求,鑫和石材应对其生产噪声开展自行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半年昼、夜各监测一次,但因该公司2023年11月起开始停产,2024年12月更换法人,2025年3月逐步恢复生产,故没有近两年的自行监测报告;环评指出,鑫和石材周边各处散户均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经现场走访群众,群众表示前期企业向周边住户承诺晚上20点后不生产,但实际存在超过晚上20点生产的情况。 | 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董武 责任单位:芦山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山县林业局、芦山县思延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芦山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局长乐军、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呈祥、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绪、芦山县林业局局长马骏、芦山县思延镇镇长胥雪锋 从6月17日开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董武全程督促、督导有关部门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了该信访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是责令鑫和石材改正违法占地行为,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025年6月27日前) 二是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山县林业局制定鑫和石材关闭退出或转产方案,逐步实施退出。(2025年7月31日前) 三是鑫和石材恢复生产后,立即对其生产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一旦超标,严肃查处。 四是责成鑫和石材在实施退出前合理规划生产时间,将生产时间控制在早上7时-晚上20时,进一步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是责成鑫和石材在实施退出前加强生产噪声管控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要求开展噪声等自行监测。(长期坚持) | ||
25 | SD20LD0616YA25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正黄金域华府3栋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正黄金域华府底楼商铺的排烟口,底楼商铺经营时排放大量油烟,致使其住房无法居住,且底楼商铺均在内墙开窗排烟,导致整个小区内均是油烟,要求对排烟口进行整改,将底楼商铺开设的窗户封闭。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为雅安市雨城区正黄·金域华府小区(以下简称“金域华府”),该小区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尚武东街8号,于2019年开工建设,2021年竣工交付,开发商为雅安市正祥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四川汇德智慧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大兴分公司(以下简称“汇德物业”)。金域华府共13栋13个单元1488套(其中:住宅1328套,商业160套)。汇德智慧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大兴分公司2019年成立,注册地为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6号,法定代表人刘某某。2021年9月通过与雅安市正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入驻金域华府小区。 二、现场核实情况 ( 一)、关于“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正黄金域华府底楼商铺的排烟口,底楼商铺经营时排放大量油烟,致使其住房无法居住”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排烟口均为雅安市正祥置业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建设的排烟口,一楼餐饮商户通过商铺内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接入规划设计的排烟通道。近期2商103商铺(曹记美味特色)内油烟净化器出现故障,导致进入排烟管道的气体偶有异味。 (二)、关于“底楼商铺均在内墙开窗排烟,导致整个小区内均是油烟,要求对排烟口进行整改,将底楼商铺开设的窗户封闭”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经工作调查组现场核查,内墙开窗商家为8户,其用途为天然气管道安全通风口,不存在向小区排放油烟问题。 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彭晓东 责任单位:雨城区住建局 责任人:雨城区住建局局长杨波 处理情况: 一是2025年6月18日已要求物业公司督促2商103商铺(曹记美味特色)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对油烟净化器维修清理,已完成整改。定期开展巡查,督促商铺及时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或维修。(2025年6月18日整改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频次与力度,建立 “定期检查 + 随机抽查” 机制,重点检查油烟净化器的运行状态、清理维护记录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跟踪闭环。 三是要求物业企业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组织商户培训等方式,向餐饮商铺普及油烟净化器正确使用、维护的重要性及操作规范,提升商户的环保意识与责任意识。 | ||
26 | SD20LD0616YA26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饮泉路社区,西园社区,流沙河社区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饮泉路社区、西园社区、流沙河社区、偶尔有市民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举办宴席,造成严重噪音扰民、油烟污染、随意排放污水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对此现象加以整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汉源县富林镇饮泉路社区、西园社区、流沙河社区为汉源县主城区,面积2.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3万余人,常住人口3.8万余人,汉源瀑布沟电站移民约2.8万人。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饮泉路社区、西园社区、流沙河社区,偶尔有市民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举办宴席,造成严重噪音扰民、油烟污染,随意排放污水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对此现象加以整治。”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5年6月17日,经调查组实地走访调查,并未发现有正在举办的“坝坝宴”。因考虑到原瀑电淹没区村民传统习俗等情况,参照《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社区允许办“坝坝宴”。据各个社区负责人介绍,小区里面举办“坝坝宴”的情况的确存在,但未占用消防通(人行)通道举办,餐厨废弃物处置(含污水)较为规范,都在相关规定范围内举办,社区还会帮助联系环卫所在办“坝坝宴”的区域内增设垃圾桶。同时,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收到因举办“坝坝宴”噪音扰民、占道举办、污水乱排等方面投诉举报。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中共汉源县委常委、副县长胡然; 责任单位:汉源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白仑。 (一)针对占用消防(人行)通道问题。一是由各社区在县消防中队的指导下,对辖区内消防通道进行拉网式摸排,并设置警示标识。二是在“坝坝宴”备案申报期间,由社区对“坝坝宴”举办区域进行明确,必须在社区划定的区域内举办“坝坝宴”,不得占用消防(人行)通道。三是针对屡教不改违法占用消防(人行)通道的,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针对噪音扰民问题。一是明确规定时段。由社区修定公约,限制坝坝宴的举办时间(例如:上午9:00 - 晚上21:00),严格禁止深夜(如22:00后至次日早晨6:00)和午休时间(如12:30 - 14:30) 进行高噪音活动(如搭建、拆卸、大声喧哗、播放音乐)。避开敏感时段,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应暂停或严格控制坝坝宴。二是设置缓冲区。尽可能选择远离居民密集区的场地。如条件有限,可在宴席区与居民区之间设置临时隔音屏障(如利用车辆、移动板等)或利用绿化带作为缓冲。三是加强沟通与投诉的处置。由社区教育引导主办方应提前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邻居沟通,告知宴席时间并表示歉意。同时,由社区设立便捷的噪音投诉渠道,并能及时介入调解。 (三)针对油烟污染问题。一是鼓励使用电、植物燃料等清洁能源,从源头减少油烟和颗粒物产生。二是合理设置烹饪区,将烹饪区(尤其是产生大量油烟的灶台)设置在远离居民楼的下风向位置,尽可能集中烹饪,便于集中收集和处理油烟。 (四)针对餐厨垃圾污水乱扔乱排问题。一是“坝坝宴”产生的餐厨垃圾由举办者利用餐厨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二是针对产生的污水,由污水处理系统排入市政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规范处理。 | ||
27 | SD20LD0616YA27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文曲星座小区 | 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文曲星座小区有部分居民在河边种植蔬菜时泼粪,产生较大异味。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该投诉地块为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为了文曲新座开发需要,对小区周边进行环境整治,而在小区外濆江路外侧边坡修建的绿化带。2019年,该绿化带建设完成。目前,该绿化带没有管理主体,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该件与(SD20LD0613YA28)重复。 二、现场核实情况 1.关于“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文曲星座小区有部分居民在河边种植蔬菜时泼粪,产生较大异味。”问题。 2025年6月13日,经现场核实,濆江路沿线边坡绿化带内存在市民泼粪种菜情况,市民种菜为临时,涉及面积约14亩,现场有异味。该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副区长 彭晓东 责任单位:雨城区住建局 责 任 人:雨城区住建局局长 杨波 处理情况:一是2025年6月30日前,东城街道办对该区域私垦乱种菜地进行全面清除,并树立警示标牌,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二是区住建局督促东城街道办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并协助相关部门加强普法宣传。 三是2025年6月18日,东城街道办对附近居民进行宣传解释,该区域不能继续种菜。 | ||
28 | SD20LD0616YA28 | 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晏场镇三江村陈大坪方向 | 雅安市雨城区宴场镇三江村陈大坪方向三个大型养猪场将粪水直接排放到河道内,导致河道污染严重。 | 办理情况详见信访件编号:SD20LD0616YA11。 | 处理和整改情况详见信访件编号:SD20LD0616YA11。 | ||
29 | SD20LD0616YA29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乌斯河镇马托村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乌斯河镇马托村养猪场负责人魏某将其养猪场污水排放至该村饮用水源中,要求该养猪场停止营业。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查,投诉对象汉源县秀琳家庭农场,位于雅安市汉源县乌斯河镇马托村5组,法人代表魏某成(本地人称魏某),从事生猪养殖多年,现有圈舍约400平米,存栏生猪96头,其中母猪存栏10头,2024年出栏生猪120头。该养殖场圈舍做了雨污分流,配套有2个170立方的沼气池,2个25立方的沼气池。全场干清收集干粪,干粪装袋腐熟后田间施肥,少量粪尿和粪污水进入沼气池无害化处理后变成沼液,一年集中抽沼液2次,供附近种植户生产施肥,与周边13户农户签订了40亩亩土地用于粪污消纳。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反映雅安市汉源县乌斯河镇马托村养猪场负责人魏某将其养猪场污水排放至该村饮用水源中,要求该养猪场停止营业”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1.汉源县乌斯河镇马托村5组汉源县秀琳家庭农场现存栏96头,猪场周边大片土地种植有果树、玉米等,猪场畜粪通过干清收集用于田间施肥,液体粪污进入沼气池处理后供给周边农户施肥使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粪污渗漏和直排现象;该养殖场未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含粪污处理记录台账),养殖场仅提供了2025年土地消纳协议和部分粪污消纳记录。2.马托村集中饮用水源位于汉源县秀琳家庭农场上方约3公里山腰处,不存在粪污直排水源问题。在距离猪场养殖区右下方目测约350米处,有1个马托村8组部分群众自发选用的浸水点;该点位未纳入汉源县分散性备案水源点范畴,只用于解决生产灌溉用水,不涉及当地群众取水饮用,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养殖场有养殖粪污排入该点情况,也未发现有其它排污管。 综上,该问题举报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赖云松、总畜牧师李敏、县政府副县长孙瑞泽 责任单位:雅安市农业农村局主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协办 关于该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指导并督促养殖场要做好养殖档案和粪污处理相关台账记录。(立即整改) 二是严格要求汉源县秀琳家庭农场加强日常清洁管理维护,定期清理畜粪,做好资源化利用还田,减少粪污还田过程中的异味,确保还田过程中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长期坚持) 三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养殖场定期对还田管网进行巡查、排查,禁止粪污外排,若发现破损及时修复,确保不发生粪污直排泄露现象,造成环境污染情况。(长期坚持) 四是宣传引导当地群众积极使用饮用水源地集中供水生活使用,并在该浸水点设立宣传标识确保群众只用于农业生产灌溉。(长期坚持) | ||
30 | SD20LD0616YA30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正黄2期小区 | “雅安市雨城区正黄2期小区6栋2单元楼下商铺营业时造成严重油烟污染,夜间营业时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建议将此处商铺移至雅州大道西康记忆商业街”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正黄二期属于商住一体小区,6栋楼下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一共八家,分别是嘎嘎鸭脑壳、捌叁叁烧烤、鱼头王、饭聚、香茅草罗非鱼烧烤、何幺妹烧烤大排档、铁板有道铁板烧、卜烤官铁板烤肉。经现场检查确认,上述餐饮企业均证照齐全且已安装并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备。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群众反映“城区正黄2期小区6栋2单元楼下商铺营业时造成严重油烟污染,夜间营业时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建议将此处商铺移至雅州大道西康记忆商业街”问题。 2025年6月17日18:30,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涉及的八家店铺均已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定期清洁保养,制作过程中无明显油烟排出。走访周边群众,表示存在烧烤气味。2025年6月17日晚,辖区青江派出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联合开展禁噪整治行动,正黄2期小区6栋2单元楼下店铺经营时间较晚,食客偶有高声喧哗情况。针对“建议将此处商铺移至雅州大道西康记忆商业街”,将在下一步城市规划中充分征求和吸纳群众意见。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四大队;责任人: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杨伟。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大队大队长:胡剑波。 关于“关于群众反映“城区正黄2期小区6栋2单元楼下商铺营业时造成严重油烟污染,夜间营业时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2025年6月17日执法人员现场向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经营期间全程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洁和更换净化器滤网等耗材。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餐饮商家油烟净化设施日常运行、定期维护情况的抽查,不定期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商家餐饮油烟排放情况。 三是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加大禁噪巡查力度,建议商家深夜闭店营业,并提醒顾客文明用餐,及时劝导和制止顾客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 ||
31 | SD20LD0616YA31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凯悦2期小区以及翡翠公园,蘭台府3期周边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凯悦2期小区以及翡翠公园,蘭台府3期周边餐馆厨余垃圾堆,干垃圾、湿垃圾堆放在盲道以及非机动车道上面,存在严重的异味,并且厨余垃圾污水乱流”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凯悦天地二期小区餐饮店铺19家,其中,烧烤11家、火锅1家、串串1家、饮品6家,经营证照均齐全。 翡翠公园小区餐饮店铺共30家,其中,烧烤8家、火锅5家、串串5家、中餐7家、面馆5家,经营证照均齐全。 兰台府3期小区餐饮店铺共19家,其中,烧烤4家、汤锅2家、串串1家、中餐6家、面馆6家,经营证照均齐全。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凯悦2期小区以及翡翠公园,蘭台府3期周边餐馆厨余垃圾堆,干垃圾、湿垃圾堆放在盲道以及非机动车道上面,存在严重的异味,并且厨余垃圾污水乱流”的问题。 凯悦天地2期小区共19家餐饮商铺,现场有3家餐馆将厨余垃圾桶放在非机动车车位,干湿垃圾分离,地面存在大量油污,能闻到少量异味,厨余垃圾桶无污水渗漏现象。 翡翠公园小区共30家餐饮商铺,现场有8家餐馆将厨余垃圾桶、生活垃圾桶、黑色垃圾袋放在小区人行道及绿化带,未占用盲道,干湿垃圾分离,地面存在大量油污,能闻到少量异味,厨余垃圾桶存在少量污水渗漏现象。 兰台府3期小区共19家餐饮商铺,现场有1家餐馆将厨余垃圾桶、黑色垃圾袋摆放在非机动车车位,干湿垃圾分离,地面存在大量油污,能闻到少量异味,厨余垃圾桶无污水渗漏现象。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 责任单位:雅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大队、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雅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大队大队长杨锦、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杨伟。 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凯悦2期小区以及翡翠公园,蘭台府3期周边餐馆厨余垃圾堆,干垃圾、湿垃圾堆放在盲道以及非机动车道上面,存在严重的异味,并且厨余垃圾污水乱流。”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物业和餐饮商家合理设置垃圾桶、加强垃圾清运和地面清洗,于6月18日垃圾桶向内移动在各自门店门口,完成清理整改,环境整洁无异味。 二是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雅创环保公司,完善收运全链条机制,协调餐饮商家定时定点规范摆放厨余垃圾桶,避开人行通道、消防设施等公共区域。 三是在6月18日整改后,18.19日均未在现场发现垃圾乱丢放行为,下一步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频次,对物业及商户落实责任不到位的行为依法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 ||
32 | SD20LD0616YA32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萝卜岗整个片区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萝卜岗整个片区长期存在办坝坝宴噪音扰民的情况,而且餐厨垃圾污水乱扔乱排,严重影响环境卫生,要求整改。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萝卜岗整个片区,即:富林镇,辖富塘、太平、青富共计3个村28个村民小组和流沙河、西园、饮泉、滨湖、市荣5个社区,幅员面积60.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7万人,常住人口5.2万人,汉源瀑布沟电站移民约4.2万人。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雅安市汉源县萝卜岗整个片区长期存在办坝坝宴噪音扰民的情况,而且餐厨垃圾乱扔乱排,严重影响环境卫生,要求整改。”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5年6月17日,经调查组实地走访调查,并未发现有正在举办的“坝坝宴”。因考虑到原瀑电淹没区村民传统习俗等情况,参照《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社区允许办“坝坝宴”。据各个社区负责人介绍,小区里面举办“坝坝宴”的情况的确存在,餐厨废弃物处置(含污水)较为规范,都在相关规定范围内举办,社区还会帮助联系环卫所在办“坝坝宴”的区域内增设垃圾桶。同时,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收到因举办“坝坝宴”噪音扰民、污水乱排等方面投诉举报。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中共汉源县委常委、副县长胡然; 责任单位:汉源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白仑。 (一)针对噪音扰民问题。一是明确规定时段。由社区修定公约,限制坝坝宴的举办时间(例如:上午9:00 - 晚上21:00),严格禁止深夜(如22:00后至次日早晨6:00)和午休时间(如12:30 - 14:30) 进行高噪音活动(如搭建、拆卸、大声喧哗、播放音乐)。避开敏感时段,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应暂停或严格控制坝坝宴。二是设置缓冲区。尽可能选择远离居民密集区的场地。如条件有限,可在宴席区与居民区之间设置临时隔音屏障(如利用车辆、移动板等)或利用绿化带作为缓冲。三是加强沟通与投诉的处置。由社区教育引导主办方应提前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邻居沟通,告知宴席时间并表示歉意。同时,由社区设立便捷的噪音投诉渠道,并能及时介入调解。 (二)针对餐厨垃圾污水乱扔乱排问题。一是“坝坝宴”产生的餐厨垃圾由举办者利用餐厨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二是针对产生的污水,由污水处理系统排入市政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规范处理。 | ||
33 | SD20LD0616YA33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天街太雅坊 |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天街太雅坊仁和饭店的排烟口没有排放到烟道内,直接打孔排放,严重影响住户生活,要求整改(上天或者入地)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被投诉对象为雨城区雅州天街太雅坊仁和饭店,经营场所位于雨城区果园路69、71号店铺,仁和饭店于2023年3月21日注册开始经营,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11802MACC0K1R11,经营者为赵某。 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排烟口没有排放到烟道内”问题,经核实,仁和饭店厨房油烟排放进入了烟道。厨房配备了油烟净化器,但商家在营业期间未全程开启该设备,且未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导致设备净化效果不佳,产生了油烟味。 (二)关于“直接打孔排放”问题,经核实,雅州天街太雅坊工程建设时仁和饭店所在的商铺未规划烟道,商家在饭店装修时在墙面上打孔自行安装了烟道,烟道沿墙面敷设至屋面,排烟口设置在屋面上,离餐厨区大约12米,离周边最近居民楼大约10米。 |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彭晓东 责任单位:雨城区住建局 责任人:雨城区住建局局长杨波 处理情况: 一是6月17日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仁和饭店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保养,同时督促其在营业时间全程开启油烟净化器,确保设备持续处于良好运行状态。6月18日,仁和饭店聘请专业维护人员对油烟净化器进行了全面检修与维护,更换了部分老化部件,并对设备进行了调试和校准。(已整改完成)。 二是雨城区住建局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该区域餐饮商铺的宣传与引导工作,督促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有效降低油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雨城区综合执法部门将不时对该区域餐饮商铺进行巡查,检查油烟净化设备的使用及维护情况,对于未遵守规定使用和维护设备的商户,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 ||
34 | SD20LD0616YA34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北三路菜市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北三路菜市内的公共厕所无人清理,环境脏乱差,产生严重的臭味,要求整改。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的公共厕所位于雅安市雨城区河北街道北三路菜市内,该公用厕所由北三路菜市物业四川国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负责其日常清扫和维护。四川国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742264275M;证照登记住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西门南路76号。该公司于2002年9月9日成立,经营范围主要为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等。 二、现场核实情况 (一)关于“雅安市雨城区北三路菜市内的公共厕所无人清理,环境脏乱差,产生严重的臭味”的问题。 经核查,该公共厕所位于菜市场内部,人员流动大,每日大约有5000人流量,使用公共厕所的人数多,导致公共厕所随时保持整洁难度较大。该公共厕所由1名保洁人员进行专人保洁,但因北三路市场的交易活动主要集中在上午时段,保洁人员每日仅在上午开展2次保洁,现场检查发现厕所水箱水压小导致厕所冲不干净,产生异味,地砖表面有污垢。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政府副区长陈莉 责任单位: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勇 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6月18日四川国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1次全面清理工作,完善保洁设施配备,采购补充专业清洁工具。现已更换了水龙头,采购了盛水桶、高压水枪、除臭蛋等专业清洁工具。 二是四川国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强化保洁作业规范,加强保洁人员质效的考核,要求保洁人员增加保洁频次,延长保洁时间,保洁频次由原每日上午2次调整为上午全时段持续保洁,并保留下午1次保洁作业。 三是四川国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文明如厕宣传,在公共厕所显眼位置张贴文明标语,引导群众文明如厕。 | ||
35 | SD20LD0616YA35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东路166号 | “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东路166号附1号上宴2025年3月开业以来,造成严重油烟污染问题,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上宴”:系雅安市雨城区上宴餐饮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王某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证件号:92511802MAE7QCHG2C,注册日期:2024年12月23日,经营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东路166号附1号2楼1号附1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群众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东路166号附1号上宴2025年3月开业以来,造成严重油烟污染问题,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问题。 6月17日18:00,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大队大队长胡剑波及执法人员芶旋现场核查,该店铺已经未营业。电话向经营者核实,该店铺2024年12月23日起开始营业,于6月6日起因私人原因已停止营业,并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再决定是否重新开业及开业时间。该户商家营业期间已安装正规厂家生产、资质齐全的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定期清洗。执法人员通过走访周边住户,表示6月6日后未见该店铺营业,但该店铺经营期间会产生少量油烟。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四大队;责任人: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杨伟。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大队大队长:胡剑波。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6月17日,执法人员电话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并告知若今后要继续经营需要采取措施加强油烟治理,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二是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强“联动”巡查,发现该店铺继续经营,执法人员将加强对商铺油烟净化设施日常运行、定期维护清理进行监督。物业也定期对商铺烟道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加强油烟巡查整治。执法人员加强对周边餐饮商家巡查及监管力度,对油烟净化设施日常运行、定期维护情况进行抽查。将在用餐高峰时段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经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 | ||
36 | SD20LD0616YA36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地区医院家属房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地区医院家属房后面有部分居民在此种植蔬菜,产生严重异味。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地区医院家属房一共14栋,住户约有310户。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核查,投诉中提到的家属房后面种菜区域本处是原市医院第12栋家属房,面积约1400㎡。因危房拆除,地块闲置后,大院内个别居民便在此种菜。菜地旁有带盖的肥料桶,施肥时会产生一定异味。此地块已纳入雅安市雨城区东大街、上坝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月5日,区住建局、施工方、东大街社区、市医院退休干部及居民代表现场议定,此处菜地清理后,部分作为大院绿化,部分硬化安装乒乓球桌供居民休闲娱乐。经对接区住建局,此改造项目预计7月开工。 | 责任领导:区政协主席张燕;责任单位:东城街道办;责任人:雨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袁溶。 一是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实施计划安排的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社区2025年6月19日发布自行清理通知,请大院居民于6月25日前自行清理。 二是针对未清理部分,由施工方组织清理。(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市医院退休干部及居民代表作用,在地面改造未实施前,加强该地块管理,防止居民再次耕种。 | ||
37 | SD20LD0616YA37 | 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龙溪源小区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龙溪源小区附近的四川普莱美科技生物有限公司长期在夜间20:00至24:00产生大量臭气。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雅安普莱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美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四川普莱美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从事猴群饲养,进行自然发生的非传染性、慢性、代谢性恒河猴种群筛选、种群管理和利用开发,与国内外制药公司合作共同研发新药。该公司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农业高科技生态园区(大兴街道兴贸一路),占地面积约30亩,有A、B两个厂区,分别位于雨城区大兴街道兴贸一路道路两侧,其中A区11亩,含实验室、办公楼和部分繁育区;B区19亩,全为繁育区。2013年3月办理营业执照,2013年6月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环评资料已备案。目前在养猕猴约3100余头。 二、现场核实情况 2025年6月14日上午11:00-11:30,下午16:50-17:30及晚上21:50-24:00,6月19日11:30,晚上23:00。工作组先后五次至普莱美公司周边核实,在兴贸一路道路紧邻厂区围墙处有部分点位存在间歇性异味产生的情况,其余地点无异味。工作组深入厂区内部核实,该公司两个厂区分别建有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预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有运行记录台账,无异味。企业每日对猕猴圈舍冲洗,建有冲洗台账,冲洗废水经圈舍外明渠引入储粪池,再经水泵抽取到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置。厂区内猕猴圈舍旁有猕猴体味。6月14日晚,雨城生态环境局聘请四川蓉诚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普莱美公司厂区周边及龙溪源小区临普莱美公司一侧进行臭味检测。根据6月18日检测报告显示,普莱美公司周边检测点位臭气浓度均低于10无量纲,满足20无量纲的标准限值;龙溪源小区周边检测点位臭气浓度亦低于10无量纲。雨城生态环境局已于6月19日将检测报告张贴至普莱美公司厂区门口。 同时经咨询了解,近期普莱美公司为做好防锈保护,对外墙护栏进行喷涂作业,作业期间停用了用于加快厂区异味发散的三台大功率风扇,加之近期高温天气频发,夜间风大,导致异味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副区长唐碧磊;责任单位:雨城生态环境局;责任人: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一是立即启用厂区三台大功率散味风扇,同时再次增购两台风扇,强化异味发散效果(已完成)。二是保持每日冲洗圈舍3次,将除臭剂喷洒由每天1次提升为每天2次。三是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 ||
38 | SD20LD0616YA38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医院家属房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医院家属房10栋房屋后面的空地内长期有市民泼粪种菜,有严重的臭味以及大量蚊虫,导致周边住户无法开窗。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地区医院家属房一共14栋,住户约有310户。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核查,投诉中提到的家属房后面种菜区域本处是原市医院第12栋家属房,面积约1400㎡。因危房拆除,地块闲置后,大院内个别居民便在此种菜。菜地旁有带盖的肥料桶,施肥时会产生一定异味。此地块已纳入雅安市雨城区东大街、上坝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月5日,区住建局、施工方、东大街社区、市医院退休干部及居民代表现场议定,此处菜地清理后,部分作为大院绿化,部分硬化安装乒乓球桌供居民休闲娱乐。经对接区住建局,此改造项目预计7月开工。 | 责任领导:区政协主席张燕;责任单位:东城街道办;责任人:雨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袁溶。 一是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实施计划安排的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社区2025年6月19日发布自行清理通知,请大院居民于6月25日前自行清理。 二是针对未清理部分,由施工方组织清理。(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市医院退休干部及居民代表作用,在地面改造未实施前,加强该地块管理,防止居民再次耕种。 | ||
39 | SD20LD0616YA39 | 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范山村2组 | 反映1、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范山村2组的私人养猪场(老板名字:官庭武)长期向河道内排污,造成河道污染严重以及臭味;2、雨城区草坝镇范山村2组德祥钢丸有限公司夜间22:00-凌晨5:00生产时有电流噪音,焚烧钢丝排放的烟雾内含有硫磷,存在大量的扬尘以及臭味,并涉嫌环评数据作假,用钱买村民签字,以此逃避环保局监管。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一)经核实,群众反映的“私人养猪场”位于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范山村2组,业主为官某某,目前饲养生猪20余头,为养殖散户,建有化粪池约50立方米,养殖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还田利用。 (二)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雨城区草坝镇范山村2组德祥钢丸有限公司”,全称为雅安德祥钢丸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祥钢丸)。德祥钢丸位于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建厂于2005年3月。2014年9月,德祥钢丸进行了技改,新项目年产高碳铸钢丸 6000 吨、低碳下贝氏钢丸1000 吨,高碳铸钢砂 1000 吨。德祥钢丸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于2014年11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雨环审批[2014]14号),并于2016年12月13日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德祥钢丸将废钢、硅铁、铝丝、除渣剂等按比例混合进行熔炼,在通过除渣、离心浇筑、回火等工艺后,筛选不同规格产品进行销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废气、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均达到环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二氧化硫,经喷淋塔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 二、现场核实情况 (一)关于“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范山村2组的私人养猪场(老板名字:官某某)长期向河道内排污,造成河道污染严重以及臭味”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5年6月17日,由雅安市农业农村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雨城区人民政府联合开展现场调查。经调查,官某某目前饲养20余头生猪,养殖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处理后用于自家及邻居共计6亩田地消纳,化粪池无渗漏、无外排情况,养殖区域周边河道水质清亮,未见粪污污染情况。养殖圈舍内有猪粪留存,现场能闻到轻微异味。 (二)关于“雨城区草坝镇范山村2组德祥钢丸有限公司夜间22:00-凌晨5:00生产时有电流噪音,焚烧钢丝排放的烟雾内含有硫磷,存在大量的扬尘以及臭味,并涉嫌环评数据作假,用钱买村民签字,以此逃避环保局监管”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6月17日夜间和18日上午开展现场检查时,德祥钢丸均未生产,现场未见异常。 1.关于“夜间22:00-凌晨5:00生产时有电流噪音”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为降低生产成本,德祥钢丸一般在夜间进行熔炼、铸件生产。在熔炼等生产工序时,变压器运行和中频炉熔炼时会有电流噪声产生。为减轻或降低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德祥钢丸主要通过关闭厂房门窗等降噪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作专班重点对德祥钢丸的污染治理设施、、测管协同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报告等进行了检查。德祥钢丸周边有近20户住户,最近的距离有52m,最远有270m,卫生防护距离(50m)无住户,现场检查时厂房门窗等设施完好;由于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工作专班调阅了相关监测报告,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7日夜间的测管协同监测结果显示,德祥钢丸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德祥钢丸自2024年以来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关于“焚烧钢丝排放的烟雾内含有硫磷,存在大量的扬尘以及臭味”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工作专班现场查看了德祥钢丸喷淋塔和布袋除尘器等污染治理设施,未见异常。现场查阅德祥钢丸原料购买协议,其原料为含废铁屑、废料头等的废钢,原材料中的硫磷含量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T 18838.3-2008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用金属磨料的技术要求 第3部分: 高碳铸钢丸和砂》。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5日的测管协同监测结果显示,德祥钢丸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经调阅德祥钢丸2024年以来自行监测报告,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排放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3.关于“涉嫌环评数据作假,用钱买村民签字,以此逃避环保局监管”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工作专班现场查阅德祥钢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12号)、雅安市雨城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雅安德祥钢丸制造有限公司钢丸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雨环审批[2014]1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文(雨环验收[2016]32号),该项目依法依规,按流程审批。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赖云松、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李敏、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心愚、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唐碧磊 责任单位:雅安市农业农村局主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雨城区人民政府协办。 (一)第一个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要求官某某于2025年6月18日前完成对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已完成) 二是要求官某某加大日常粪污清扫频次,做到每日早晚各清扫一次,减少粪污留存时间,降低养殖臭味。(长期坚持)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雨城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职尽责,督促该养殖户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臭气管控措施,确保畜禽生产不影响居民生活。(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督促企业规范做好生产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要求企业开展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全面排查检修。同时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督促企业做好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监督企业污染排放状况,督使企业守法经营;(长期坚持) 二是督促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在近期企业复产后对该企业排污状况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整改期限:7月30日) 综上,对照办件要求,该交办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 ||
40 | SD20LD0616YA40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八步镇观化村与上横村之间 | 2025年雅安市雨城区八步镇观化村与上横村之间修建的养鸡场有严重的臭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 2025年6月17日,由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八步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现场调查。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现场核实,八步镇观化村与上横村之间修建的养鸡场为雅安市金雨农业发展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金雨蛋鸡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2MAEC26UU7A,取得了环评相关手续。该蛋鸡场位于雨城区八步镇观化村和上横村交界处(小地名:牛儿坝),建筑面积1500㎡,由鸡舍和配套养殖设备(蛋鸡笼架系统、发酵系统、除臭系统、装拖系统)构成,鸡粪发酵后送给周边农户作为有机肥还田利用。该蛋鸡场设计存栏蛋鸡10万羽,于2025年2月26日开始试运行,现存栏蛋鸡9.21万羽。该蛋鸡场未处于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 此蛋鸡场与6月13日接到的第SD20LD0613YA06号投诉案件中的蛋鸡场为同一家。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6月14日,雨城区农业农村局、雨城生态环境局、八步镇人民政府对金雨蛋鸡场异味问题进行调查,发现蛋鸡场附近存在明显异味,产生异味的原因是鸡舍内温度较高,散热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将舍内气体外排。 2025年6月17日,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八步镇人民政府再次来到金雨蛋鸡场调查异味问题,发现蛋鸡场附近存在轻微异味,较6月14日异味有明显改善,产生异味的原因是:圈舍内存在一些粪污残留,未及时清理。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雅安碧峰峡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廖袁兵。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雅安市雨城区八步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万雅平,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宇,雅安市雨城区八步镇人民政府镇长魏玮。 关于“2025年雅安市雨城区八步镇观化村与上横村之间修建的养鸡场有严重的臭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蛋鸡场于2025年6月15日对散热系统尾端的风机区域加装隔尘网。(已完成) 二是要求蛋鸡场自2025年6月15日起在饲料中添加S-葡萄糖氧化酶(每日6次),去除蝇蛆虫卵,减少蚊虫生成,并安排专人每日2次消杀除臭,有效减少了臭气。(长期坚持) 三是要求蛋鸡场于2025年6月17日对笼架系统、发酵系统、除臭系统和散热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检修,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已完成) 四是要求蛋鸡场自2025年6月17日起每天增加鸡舍内部清扫频次,及时清除散落的饲料、粪便等易腐物,减少粪污留存时间,避免因高温堆积发酵产生异味。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定期检查除臭系统,及时补充除臭剂。(长期坚持) 五是区农业农村局、雨城生态环境局、八步镇人民政府督促金雨蛋鸡场切实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臭气管控措施,加强巡查频次。(长期坚持) | ||
41 | SD20LD0616YA41 | 名山区 | 雅安市名山区科雅苑小区 | 反映雅安市名山区科雅苑小区楼下攀西烧烤店、大凉山烧烤店、黑蔓啤酒夜间营业时店铺食客大声喧哗,产生严重噪音污染,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攀西烧烤店”【营业执照登记名称:雅安市名山区攀西烧烤店】,经营者张某,经营场所位于雅安市名山区滨河路中段3号4幢107、114号,店铺共两间房间,使用面积约一百多平方米。 2.“大凉山烧烤店”【营业执照登记名称:雅安市名山区姐弟烧烤店】,经营者杨某某,经营场所位于雅安市名山区滨河路中段3号4幢106、115号。 3.“黑蔓啤酒”【营业执照登记名称:雅安市名山区黑蔓酒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晏某某,经营场所位于雅安市名山区滨河路中段3号5幢126、127号。 二、现场核实情况 2025年6月17日晚21时,经工作组现场调查核实,3家店铺室外均摆放餐桌供客人使用至晚上22:00。经商家反馈,店铺每天晚上均经营至凌晨12时许,确实存在部分顾客在用餐过程中大声聊天或碰撞酒杯、酒瓶等产生噪音污染的情况,且店外未张贴禁止喧哗的标语。 | 责任领导: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袁敬雄 责任单位: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 雅安市名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雅安市名山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秦海文 雅安市名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林涛雅安市名山区蒙阳派出所副所长 韩科 从6月17日开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敬雄同志全程敦促、督导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名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是要求商家落实噪音污染防治义务,在店内多个醒目位置增加噪音防治的文明劝导标识,顾客声音较大时要及时开展劝导。 二是要求商家在室外坐有顾客期间,展开伸缩棚,减少噪音传播。目前,暂无禁止商家外摆餐桌有关文件支撑,但为了减少噪音污染,建议商家每晚22时之后还是尽量不将餐桌外摆。 三是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将联合对该区域店面开展常态化巡逻,及时处理噪音污染行为。 | ||
42 | SD20LD0616YA42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医院家属房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医院家属房10栋房屋后面的空地内长期有市民泼粪种菜,有严重的臭味以及大量蚊虫,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地区医院家属房一共14栋,住户约有310户。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核查,投诉中提到的家属房后面种菜区域本处是原市医院第12栋家属房,面积约1400㎡。因危房拆除,地块闲置后,大院内个别居民便在此种菜。菜地旁有带盖的肥料桶,施肥时会产生一定异味。此地块已纳入雅安市雨城区东大街、上坝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月5日,区住建局、施工方、东大街社区、市医院退休干部及居民代表现场议定,此处菜地清理后,部分作为大院绿化,部分硬化安装乒乓球桌供居民休闲娱乐。经对接区住建局,此改造项目预计7月开工。 | 责任领导:区政协主席张燕;责任单位:东城街道办;责任人:雨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袁溶。 一是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实施计划安排的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社区2025年6月19日发布自行清理通知,请大院居民于6月25日前自行清理。 二是针对未清理部分,由施工方组织清理。(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市医院退休干部及居民代表作用,在地面改造未实施前,加强该地块管理,防止居民再次耕种。 | ||
43 | SD20LD0616YA43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天麓湾小区对面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天麓湾小区对面药厂从6月14日生产时产生严重的臭味(农药味)。 | 办理情况详见信访件编号:SD20LD0616YA04。 | 处理和整改情况详见信访件编号:SD20LD0616YA04。 | ||
44 | SD20LD0611YA44 | 经开区 | 雅安市经开区永兴街道学道街499号水岸康居小区 | 反映雅安市经开区永兴街道学道街499号水岸康居小区3栋,4栋,5栋,6栋电梯运行时产生极大噪音。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雅安市经开区学道街499号水岸康居小区,住宅共有5栋(分别是1栋、3栋、4栋、5栋、6栋)8个单元,在用电梯16台,均在2021年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使用单位为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为四川源宜达电梯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该小区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电梯轿厢内张贴了警示标志、使用标志、维保公示等信息,电梯日常运行安全平稳。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反映雅安市经开区永兴街道学道街499号水岸康居小区3栋,4栋,5栋,6栋电梯运行时产生极大噪音”。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调查核实情况: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规定,该小区电梯2024年度为定期检测,由贵州检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并出具《电梯自行检测报告》,所检项目均符合《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的要求,其中包含“噪声测试”,该报告有效期至2025年5月底。 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规定,该小区电梯2025年度为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未对电梯作噪音测试的要求。因该小区业主杨某多次反映,在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协调下,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于2025年5月29日开展电梯定期检验时对该业主所在单元(5栋)电梯增加了噪音测试(测试现场该业主全程参加)并出具《曳引驱动乘客(载货)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报告编号:YTJ D1 B 2025-0198),报告显示电梯机房噪音平均值为68dB(66dB、71dB、67dB),合格指标为≤80dB,符合规定。 该问题与本轮省督SD20LD0611YA21信访反映问题重复。在接到省督SD20LD0611YA21信访件后,经开区管委会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规建局、市场监管分局、永兴街道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组,对反映的楼栋开展噪音测试。1、6月17日,工作组协调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在市场监管分局、小区物业、电梯维保单位及部分小区业主的参与下,对小区3栋,4栋,5栋,6栋7个单元共计14台电梯的机房噪声、轿厢内噪声、开关门噪声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均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相关条款(A1.3.14)的规定;2、信访反映的水岸康居位于雅安市名山区学道街449号(属于经开区管辖范围),按照雅安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环境功能区。水岸康居小区的物业企业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雅安博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开展了小区内1栋、3栋、4栋、5栋、6栋室内昼间和夜间噪声检测工作,分别对每栋楼的二楼和顶楼进行了检测,共计检测点位15个。雅安博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雅环科检字(2025)第42号)显示,各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2类B类房间标准。 | 责任领导: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钟勋虎 责任单位:经开区规建局、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人:经开区规建局副局长 王鑫 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陶洁华 处理措施:一是督促小区物业加强电梯运行管理,确保电梯运行安全;二是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维保工作,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三是对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
45 | SD20LD0616YA43(重复信访件编号SD20LD0616YA04)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砂器广场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天麓湾小区对面药厂从6月14日生产时产生严重的臭味(农药味)。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厂区),位于雅安市雨城区滨江南路39号,成立于1995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621471147L,公司主要经营药品生产。2017年6月25日取得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润三九(雅安)医药产业园三期(配方颗粒提取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雅环审批〔2017〕22号),2020年7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800621471147L001U。2022年1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按照环评要求,主要工艺为中药材水提取、静置过滤、浓缩、收膏、干燥、粉碎、包装。厂区共建设11个废气排放口,其中锅炉废气排放口4个,干燥塔排气口4个,循环风废气排放口1个,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1个,配料间废气排放口1个。提炼工序废气主要涉及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井排放口达标排放,综合废气处理站废气主要涉及臭气浓度、氨(氨气)和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生物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气体净化装置废气主要涉及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药渣房、生产车间等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用通排风管道系统收集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高空排放,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天麓湾小区对面药厂从6月14日生产时产生严重的臭味(农药味)。”的问题部分属实。2025年6月18日上午9时,雨城区经科局会同雨城生态环境局、大兴街道办至滨江南路39号核查,经调阅企业生产台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记录,6月14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符合环评要求、运行正常。冷却塔上方有水蒸气排出,未发现其他排放口存在烟雾,前期检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存在废气排放呈烟雾状的情况,经了解,有时因天气原因会导致冷却塔上方出现烟雾状水蒸气;经调阅企业今年以来的自行监测报告和历史监督性监测报告,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的要求,定期开展废气自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涉及的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未发现超标现象;现场检查时综合废水处理站,气体净化装置旁未发现明显臭味,但有明显中药味,气味由主要药材(川芎)在水提取环节中产生。大兴厂区生产的是中药配方颗粒,流程为中药经前处理加工后,通过煎煮、浓缩、干燥后得到提取物,目前生产的品种中无毒性、刺激性品种,非农药味,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副区长余均;责任单位:雨城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责任人:雨城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陈洪武 整改情况: 一是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加强环保管理工作,优化生产工艺,尽量降低气味浓烈的中药材生产计划,减少中药材气味的发生量。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控制中药材气味逸散,确保不发生环境事故事件;6月30日前组织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公司大门外墙上进行公示。 二是雨城区经科局、雨城生态环境局、大兴街道办将积极开展巡查,督导企业加强环保措施,强化企业对生产流程中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运行正常,提升企业环保意识,严防发生大气污染问题。 三是强化综合污水处理站和固废暂存间运行管理,确保处置废气收集处置效率合格。 四是车间加强巡视,确保水浴除尘设备水位满足除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