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全县审计局在实施乡镇、部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普遍存在党委(党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会议记录管理不规范,未全面反映决策的经济事项情况。天全县审计局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力推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党组)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管理制度的审计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明确了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标准和保管要求,一是要求会议记录必须全面完整,二是要求会议记录必须客观真实,三是要求会议记录必须准确无误,四是要求会议记录必须重点突出,五是要求会议记录必须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