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九项任务已完成整改,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草局作为验收销号单位,分别对7条整改措施进行了核查验收,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验收意见已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20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园南路88号—A2 生态环境厅督察办收)。
整改目标 | 《四川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六十九项整改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开展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继续深入推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 |
整改责任单位 |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草局,各市(州)党委、政府 |
验收销号单位 |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草局 |
整改措施 | 1.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分别组织开展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 2.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突破红线违规开发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85%以上。 3.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统筹开展化工园区认定,促进化工园区提升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会同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85%以上。 4.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70%以上。 5.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开展“三磷”污染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问题整改动态清零。牵头组织开展尾矿库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6月底前,完成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70%以上。 6.水利厅牵头组织开展长江干流以及重要支流违法采砂、侵占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80%以上。 7.2022年6月底前,省林草局牵头制定《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办法》。2022年12月底前,制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等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意见,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调整审查机制和流程,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以康养名义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排查,针对发现的违法侵占林地问题进行整治。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85%以上。牵头开展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核查、森林督查等专项行动,优化全省自然保护地人为活动监管平台,排查梳理自然保护地内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
完成情况 | 1.2022年8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市(州)完成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排查,21个市(州)均不存在“两高一低”项目;2022年12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四川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12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对207个“两高”存量项目进行复核,7个项目因关闭、停产或生产不正常等因素无法核实能效水平,其余项目均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 2.2022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突破红线违规开发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8月底完成问题核查;2023年1月,印发《省级经开区突破红线违规开发省级督导整改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2023年11月底,整改完成率100%。 3.2023年12月底前,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先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统筹开展化工园区认定。截至2024年12月,认定省级化工园区28个、扩区调整省级化工园区8个;2022年8月底前,20个市(州)启动省级工业园区(甘孜州无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要求完成问题自查和现场核查,建立自查问题台账;2022年12月底前,20个市(州)完成方案制定并推动问题整改;经济和信息化厅书面核查和现场抽查,认定自查165个问题整改完成155个,完成率93.9%。 4.2022年5月,启动全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829个;2023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复核1472个,完成率81%。 5.印发《四川省“三磷”污染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全省尾矿库分类分级暨第三轮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三磷”污染整治、尾矿库突出环境问题排查专项行动;2023年底,“三磷”污染整治攻坚行动发现的148个问题、尾矿库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314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6.2022年3月,水利厅组织全省开展长江干流以及重要支流违法采砂、侵占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底前,排查点位184个,建立问题清单;2022年12月底前,各市(州)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2023年12月前,整改销号180个,完成率98%。 7.2022年4月,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办法》;2022年12月底前,省林草局制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等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意见;2022年8月,开展康养房地产项目排查整治,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清理排查,未发现存在以康养名义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侵占林地问题;已开展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核查等专项行动,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