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所属县市区 | 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SD20LD0622YA01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南一路 | 雅安市雨城区南一路大炮雅鱼饭店用餐时间段营业时排放大量油烟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大炮雅鱼饭店”,实为“雅安市雨城区大泡雅鱼饭店”,经营者为龙某某,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经营场所为雅安市雨城区挺进路48号附1号,经营范围为中餐制售,已依法办理了经营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802MA693CCW3G,餐饮服务许可证号:川餐证字(2013)第511802000022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6月23日16时,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北大队执法人员、河北街道工作人员联合开展现场调查。经查,“雅安市雨城区大泡雅鱼饭店”已安装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HJ/T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并能正常使用,但存在油烟净化器未及时清理导致油烟净化效果受影响的情况,用餐高峰期会产生少量油烟。综上,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 责任单位:雅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 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雅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周于卿、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杨伟。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6月24日,商家已对油烟净化器完成清洗,充分恢复净化功能,工作人员现场监督,确保清洗整改完成; 二是要求商家在烹饪过程中确保油烟净化器开启并正常使用,务必及时对油烟净化设备开展定期清洗、维护,至少一季度清洗一次,对应做好台账登记记录,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三是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定期查看商家是否按要求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 | ||
2 | SD20LD0622YA02 | 荥经县 | 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新兴巷5号 | 反映雅安市荥经县新兴巷5号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时,承诺只改造车棚以及下水管道,但现将小区绿化带规划为停车场,破坏小区绿化,并且车棚改造已一个月未动工,影响居民停车,要求加快改造进度,尽快完成停车棚改造便于居民停车,并保留绿化。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荥经县新兴巷5号小区位于繁荣上街33号,共有住户30户,该小区修建于2000年前,小区非机动车棚年久失修存在漏雨及安全隐患,且小区地面未划设机动车停车位,导致车辆乱停乱放,出现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为排除安全隐患,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该小区纳入了2025年荥经县老旧小区14个改造点位之一。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雅安市荥经县新兴巷5号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时,承诺只改造车棚以及下水管道,但现将小区绿化带规划为停车场,破坏小区绿化,并且车棚改造已一个月未动工,影响居民停车,要求加快改造进度,尽快完成停车棚改造便于居民停车,并保留绿化”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025年4月14日,荥经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在该小区进行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县住建局采用30天公示期,将小区改造方案张贴在小区墙面位置。公示期间县住建局并未收到居民意见反馈,视为无意见。该方案为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计划将小区所有绿化带位置规划为停车场,共计规划停车位14个。2025年5月14日公示期满后,施工单位开始施工,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拆除了小区漏水车棚约100㎡和砍伐树木5棵。经工作组进小区内走访、调查,该小区旁边为县幼儿园,因该小区改造地下雨污管网需将小区地面全部破除,车棚施工需在雨污管网改造完成、地面沥青铺设完成后进行,且雨污管网接至市政管网需直穿县幼儿园操场,目前幼儿园未放暑假,考虑到幼儿安全问题,该小区改造暂停施工。 | 责任领导:荥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雄 责任单位: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牟涛 6月23日开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雄全程督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 一是经荥经县住建局与县幼儿园对接,该幼儿园将于7月5日放暑假,待幼儿园放假后,县住建局将第一时间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改造该小区,预计7月6日进场施工。(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 二是在该小区后续实施中,荥经县住建局将保持与住户沟通,收到意见后,荥经县住建局将组织小区住户进行讨论沟通,根据小区绝大多数住户同意的意见对改造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 | ||
3 | SD20LD0622YA03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濆江桥头华信公寓 | 雅安市雨城区濆江桥头华信公寓底楼的污水管直接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到濆江河,导致河道污染严重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中的“华信公寓”实为“华馨公寓”,位于东城街道城后路16号,该公寓为上世纪九十年代自建房,房屋共5层,主要为1家旅馆。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雅安市雨城区濆江桥头华信公寓底楼的污水管直接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到濆江河,导致河道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2025年6月23日现场核查:由于华馨公寓第1层和第2层低于路面,导致该公寓污水管无法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由公寓内部的管网接入至背后底楼的排放口排放至濆江河。综上,该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副区长 彭晓东; 责任单位:雨城区住建局; 责任人:雨城区住建局局长 杨波。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区住建局督促市政污水管网维护单位,对该点位的污水进行清理。已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清理工作。 二是区住建局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东城街道办等部门,于2025年6月24日向华馨公寓业主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华馨公寓业主于2025年12月底前对内部污水管网进行整改,通过增加污水提升泵等技术手段将污水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是区住建局将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东城街道办强化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华馨公寓整改到位。 | ||
4 | SD20LD0622YA04 | 经开区、天全县 | 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工业园区、天全县始阳镇工业园区 | 反映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工业园区、天全县始阳镇工业园区上空长期存在雾霾,空气质量明显低于雅安市其余地区,认为是园区内工厂排污导致,要求相关部门重视并加强监管。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被投诉对象名山区(经开区)永兴工业园区的情况。 群众反映的名山区(经开区)永兴工业园区为雅安永兴化工园区(以下简称“永兴化工园区”),2022年6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公布四川省第二批化工园区的通知》(川经信化工〔2022〕126号),雅安永兴化工园区获批省级化工园区,认定面积为2.51平方公里,是全省首批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园区、商务部锂电材料提质增效项目示范载体。区内道路、管网、污水处理、消防、通信、智慧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等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机构完备,已建立安全风险智慧化管控平台,实现物理封闭和电子监控的封闭化管理。永兴化工园区属于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园中园,2019年12月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川环建函〔2019〕84号),其中包含了永兴化工园区。永兴化工园区内现有企业12家,已全部完成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等环保手续。 2、被投诉对象始阳镇工业园区的情况 群众反映的天全县始阳镇工业园区为四川天全经济开发区始阳工业园(以下简称“始阳园区”),位于天全县始阳镇。四川天全经济开发区前身系天全县工业集中区,2008年经天全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启动建设,2012年5月取得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全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天府函〔2012〕77号),规划面积1525公顷,主要包括始阳工业园、小河工业园、思经工业园,主导产业为水电电冶、建材、新材料三大产业。2012年9月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天全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2〕338号)。根据2025年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做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四川天全经开区规划面积调整为608.58公顷,主导产业调整为建材、新材料和农产品加工。四川天全经济开发区目前共入驻87家,规上企业44家,其中始阳园区共入驻涉气企业15家,重点排污单位5家,已全部完成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等环保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雅安市名山区(经开区)永兴工业园区、天全县始阳镇工业园区上空长期存在雾霾,空气质量明显低于雅安市其余地区”问题 雅安经开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TJ36-79 )。雅安经济开发区(含永兴化工园区)2024年四个季度皆进行了第三方环境监测,根据检测结果表明: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空气质量达标。 2024年7月开展四川天全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川环源创检字(2024)第CHYC/24W08601-1号)显示,始阳园区各补充监测指标均能分别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二级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相关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空气质量达标。 根据雅安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国控、省控站的监测数据,2025年,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06,同比改善6.75%,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1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9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87.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空气质量改善率、PM2.5浓度改善率,三项指标均实现全省15个重点城市排名第一。其中,名山区(经开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9,同比改善2.0%,PM2.5同比改善2.6%,天全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1,同比改善3.3%,PM2.5同比改善16.1%。综合以上数据分析,信访件中反映的区域空气质量呈改善趋势,无明显低于雅安市其余地区现象。 因此,群众反映的“雅安市名山区(经开区)永兴工业园区、天全县始阳镇工业园区上空长期存在雾霾,空气质量明显低于雅安市其余地区”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认为是园区内工厂排污导致,要求相关部门重视并加强监管”问题。 经核查,雅安永兴化工园区、始阳园区内企业均依法履行了环评、验收手续,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工作专班现场对园区内企业的生态环境方面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园区内大气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情况、废气在线监控数据、及园区内企业近年来的涉气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核查,企业均按要求建设废气治理设施,涉气企业中的重点排污企业已安装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企业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现场检查时,天全工业园共13家企业正在生产,其中重点监管单位5家,非重点监管单位8家,永兴化工园区共4家企业正在生产,无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3家,在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园区内涉气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确实会对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经调阅2024年至今,园区内涉气企业的自行监测报告,园区内企业排放废气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相关重点涉气企业均按要求纳入了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 雅安市、经开区生态环境部门近年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推进永兴化工园区内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持续改善,2024年以来对园区内企业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开展执法检查28家次;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对永兴化工园区内3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3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调阅园区内5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2025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按要求剔除掉无效数据后,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日均值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雅安市、天全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近年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推进始阳园区内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持续改善,2024年以来对园区内企业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开展执法检查29家次;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对园区内5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13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调阅园区内4家已安装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大气重点排污单位2025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按要求剔除掉无效数据后,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日均值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因此,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群众反映“雅安市名山区(经开区)永兴工业园区、天全县始阳镇工业园区上空长期存在雾霾,空气质量明显低于雅安市其余地区,认为是园区内工厂排污导致,要求相关部门重视并加强监管”问题部分属实。 | (一)关于“雅安市名山区(经开区)永兴工业园区、天全县始阳镇工业园区上空长期存在雾霾,空气质量明显低于雅安市其余地区”问题。 责任领导:黄勇刚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友中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罗 刚 雅安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钟雪琴 天全县人民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全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牟俐萍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心愚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雅军 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志成 天全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局长 王鲸渊 天全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 啸 四川天全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张 锐 雅安经开区经发局局长 陈燕琳 雅安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无 (二)关于“认为是园区内工厂排污导致,要求相关部门重视并加强监管”问题。 责任领导:黄勇刚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友中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罗 刚 雅安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钟雪琴 天全县人民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全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牟俐萍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心愚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雅军 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志成 天全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局长 王鲸渊 天全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 啸 四川天全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张 锐 雅安经开区经发局局长 陈燕琳 雅安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令雅安永兴化工园区、天全始阳工业园内企业严格对照环评、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市、县两级经信和环保部门,通力协作,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测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密切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加强企业监督,指导企业合法排污、依法排污;三是针对重点排污单位,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并实时关注在线监控数据,做好数据分析和异常提醒,及时扼杀超标苗头;四是针对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一经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查处。 | ||
5 | SD20LD0622YA05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汉阙路1号 | “雅安市雨城区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蜀香情烧烤店营业时产生大量油烟,导致公路地面附着油污,夜间营业时店内食客噪音扰民”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蜀香情”烧烤店,注册名称“雅安市雨城区蜀湘情餐饮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杨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证件号:92511802MAD7MD5T19,注册日期:2023年12月21日,经营地址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汉阙路1号1栋1层2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群众反映“雅安市雨城区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蜀香情烧烤店营业时产生大量油烟,导致公路地面附着油污,夜间营业时店内食客噪音扰民”问题。 2025年6月23日16:40,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店铺厨房灶台上方安装一台正规厂家生产、资质齐全的油烟净化设备,现正常使用,定期清洗。同时使用一台正规厂家生产、资质齐全,自带油烟净化的一体式烧烤车。店外区域无油污痕迹。商家自述无外摆情况。6月23日21:30,城管执法人员再次核实该店铺情况,现场无外摆,无明显油烟排出。执法人员通过走访周边住户,表示该店铺夜间偶尔存在食客高声喧哗情况。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四大队;责任人: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杨伟。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大队大队长:胡剑波。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6月23日执法人员现场向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经营期间全程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洁和更换净化器滤网等耗材。 二是举一反三,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餐饮商家油烟净化设施日常巡查、监督,定期查看商家是否按要求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 三是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加大禁噪巡查力度,并要求商家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禁噪标识,工作人员落实劝导义务,引导顾客文明就餐,及时劝导和制止顾客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 ||
6 | SD20LD0622YA06 | 芦山县 | 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五星社区 | 反映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五星社区经开区瑞鞍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期在制作锂电池时造成扬尘污染,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曾向当地政府、中央督察组反映未果。 | 该信访件与SD20LD0610YA09重复。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鞍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创业大道11号,法定代表人为黄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6MA6BL1UKX2。该公司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建成,主要从事石墨烯及碳素制品制造,生产原料主要有煅后石油焦、煅后针状焦、煅前针状焦等,主要产品为人造石墨类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转运及预处理→造粒→分级破碎→批次混合→表面改性处理→成品加工及包装。 瑞鞍公司于2022年1月取得项目备案手续,2022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因计划对部分工序生产规模进行调整和新增产品等原因,2023年10月份申请重新报批环评,2024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雅芦环审〔2024〕2号),2024年8月20日变更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管理级别为:重点管理,编号为:91511826MA6BL1UKX2001V,有效期为:2029年8月19日。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2024年8月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瑞鞍公司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进料、破碎、混合、筛分、输送和包装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采用自动吸料系统并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原辅料进入后续生产单元,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低温燃气炉和辊道窑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尾气废气净化装置(TO焚烧炉)处理后达标排放;造粒过程中产生的造粒烟气,经设备自带收集系统收集引至造粒烟气净化装置(两级水喷淋+RTO焚烧炉2台,1用1备)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除杂+沉砂池+气浮+A2/O+MBR+RO反渗透+MVR”)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水使用,不外排。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采取优选设备、优化总平布局及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加强环境管理及设备检修维护等措施降噪。瑞鞍公司环评及批复中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4户住户的搬迁工作,已按要求完成搬迁。 二、现场核实情况 (一)关于“造成扬尘污染,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瑞鞍公司目前仅有表面改性车间和成品车间在生产,两个车间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见布袋、管道破损情况。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按照环评文件及央督信访件整改要求,已落实规定的扬尘、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建设完成北侧厂界182米围墙上方的喷淋喷头,表面改性车间加强降噪,增设全密闭隔音板,严格按频次开展厂内成品车间、表面改性车间的投料、出料环节粉尘清扫,减少夜间物料转运,按照排污许可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频次实施自行监测。2025年6月11日,四川雅安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瑞鞍公司开展噪声、无组织排放废气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雅环监字〔2025〕第099号)显示其噪声、粉尘均达标排放。 (二)关于“曾向当地政府、中央督察组反映未果”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近两年,芦山县共受理12369微信举报平台和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关于瑞鞍公司环境问题的投诉10起,主要反映该公司噪声和粉尘扰民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会同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多次开展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9 次监督性检测(23年5次、24年4次),检测结果显示企业噪声、粉尘均达标排放。2024年11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芦山县共办理涉瑞鞍公司信访件共两件,编号为D3SC202411060013号、X3SC202411130185号,芦山县督促该公司采取了以下降尘、降噪措施:一是在造粒车间北侧再次增加水喷淋,在北侧厂界182米的围墙上方增加喷淋喷头303个,在废气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二是加强厂区管理,在成品车间、表面改性车间的投料、出料环节增加粉尘清扫频次,从原来每班结束后清理(每天3次),调整至每3小时清理一次;三是优化调整生产工序,减少夜间物料的转运频率和噪声,正常工况下生产物料转运时间安排在每天06:00时至22:00时;四是增设表面改性车间降噪措施,在车间西侧窗户原有双层夹胶玻璃的基础上,增设全密闭隔音板;五是降低表面改性车间负压风机运行负荷,减少风机噪声。 | 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帆 责任单位: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芦山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高小波、芦山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局长乐军、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呈祥、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主任单忠武 从6月23日开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帆全程督促、督导有关部门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了该信访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是督促瑞鞍公司改造转移13号厂房涉及夜间转运和频繁领用的物料到距居民区直线距离100米以上的东禾厂区,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和粉尘对居民区的影响。(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二是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公司周围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介绍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治理效果,减少群众疑虑,并将处置结果告知周边群众。(长期坚持) | ||
7 | SD20LD0622YA07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南一路46号雅通市场 | 反映“雨城区南一路46号1单元7楼5G发射天线有严重的电磁辐射,已对其造成身体伤害,要求相关部门联系其提供证据资料以及回复处理情况”问题 | 该信访件与SD20LD0610YA15重复。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该投诉反映基站为雨城区南一路46号雅通市场原社保局办公楼6楼顶,实际长度为1米的5G发射天线,基站由移动公司使用。该基站于2019年7月修建,2019年11月开通使用,使用运营商为移动公司,覆盖范围为雅通市场、挺进路、南一路、青衣江路东段,覆盖半径约500米。 基站落实行政审批情况: 1.选址:基站建设选址符合《雅安市中心城区基础通信设施专项规划》(2014-2020)要求(雅府函〔2015〕215号)。 2.该基站已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分别为:①2018年雅安铁塔电信第四批工程,备案号:201851180200000226;②四川移动2020年雅安雨城区5G二期无线主设备安装工程,备案号202051180200000042。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南一路46号雅通市场原社保局办公楼6楼顶有24.4米的5G发射天线产生严重的电磁辐射,已对其造成身体伤害”的问题 该基站有两个天线挂载区,挂载4付天线,1区域2付,2区域2付。其中2区域距离小区相对较近,约10米,挂载有移动5/4G设备;1区域距离约小区20米,挂载有移动5/4G设备,其中5G设备为2022年添增。2024年1月,雅安移动公司委托“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开展现场辐射检测,经9个点位监测,本次射频电磁场测量频率最低为最高为5000MHz,最低为700MHz,功率密度总量值,最高为25.05540uW/c㎡,最低为0.36040uW/c㎡,对应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表中多个限值,从保守原则选择最严格的40uW/c㎡作为评价限值,所有监测点位均符合限值要求。按照《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要求,将对该基站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电磁环境进行相关监测;2025年6月20,雅安移动公司委托“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开展现场辐射检测,2025年7月30日前出检测报告,2025年7月31日将该监测报告公示在小区公告栏中。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副区长余均;责任单位:雨城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责任人:雨城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陈洪武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雨城区经科局责成移动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测试单位对该基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电磁环境相关监测,预计于2025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关监测报告,同时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该监测报告公示在小区公示公告栏中(阶段性办结); 二是雨城区经科局、河北街道办加强宣传,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并加强对铁塔公司与通信营运商基站建设和使用中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培训。 | ||
8 | SD20LD0622YA08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枕星苑小区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枕星苑小区健身活动场地围墙外有居民饲养家禽,产生严重的臭味,影响小区居民健身活动。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实,被投诉对象为流沙河社区复合安置3号点居民张某莲,女,57岁。 二、现场核实情况 2025年6月23日,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富林镇人民政府开展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流沙河社区复合安置3号点居民张某莲擅自圈占富林镇枕星苑小区外集体土地(约30平方米),自行搭建简易鸡棚1个,现场饲养了47只鸡、6只鸭、5只鹅、2只兔,场内有一定气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东风 责任单位:汉源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勇、富林镇镇长王君伟。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由汉源县富林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责令张某莲在2025年6月29日前将饲养的家禽自行处置并将简易鸡棚拆除,恢复集体土地原貌,并对该处土地进行消杀,场地清理后返还所处社区,整改完成后由富林镇再次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整改到位。 | ||
9 | SD20LD0622YA09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6号正黄1期 | 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6号正黄1期附近有大量敲锣打鼓的噪音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雨城区熊猫大道386号正黄1期附近”,实为正黄金域首府一期,该小区共有住房13栋,小区人口一万五千余人,周边商户70余户,小区物业公司名称为“四川汇德智慧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078896935A,法定代表人刘某某。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6月23日下午17时许,工作组走访了正黄金域首府一期部分物业、住户、周边商户等群众,被走访群众均反映未听到过大量敲锣打鼓的噪音,仅部分群众反映在6月22日下午的小区活动中有一些零星鼓声。经与物业核实,6月22日下午,正黄金域首府一期小区内由物业公司组织了名为“摸鱼”的活动。活动时间为6月22日下午13时30分至17时10分,活动地点在小区中庭游泳池,活动对象为正黄金域首府一期结清2025年6月30日前物业费的业主及家属,活动内容为在泳池中摸鱼,摸到最大鱼的参与者可以兑换奖品。活动现场通过击鼓加油助威,同时使用音响播放活动音乐。该活动每年举办一次,今年是第二次举办,举办前物业工作人员已在小区业主群进行了详细的活动内容预通知,未收到业主反对意见。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情况。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 责任单位: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 责任人: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田学军。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正黄金域首府一期小区物业公司今后在组织类似活动的时候,不使用大功率音响或其他大音量乐器,避免产生噪音。 二是对正黄金域首府一期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小区业委会、周边商户等群众代表进行了噪音防治普法宣传,提高群众营造宁静生活环境的文明意识。 | ||
10 | SD20LD0622YA10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公园1号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公园1号小区附近长期有居民在8:00-12:00左右使用乐器、音响设备唱歌产生严重的噪音。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汉源县九襄镇公园1号小区附近长期有居民在8:00-12:00左右使用乐器、音响设备唱歌产生严重的噪音”主要是九襄镇民主村、清泉村附近村民约20余人。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汉源县九襄镇公园1号小区附近长期有居民在8:00-12:00左右使用乐器、音响设备唱歌产生严重的噪音”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 2025年6月24日,县公安局牵头,联合九襄镇人民政府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检查,经核查,主要是九襄镇民主村、清泉村村民约20人,每日上午均会在公园一号供人休闲的亭苑内使用萨克斯、小号、长笛、二胡等乐器进行演奏和跳广场舞。 |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瑛 责任单位:汉源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汉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傅刚 处理情况: (一)现场劝离。6月24日现场工作专班告知参与广场舞、吹奏乐器的群众已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并对现场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和劝离工作。 (二)普及法律法规。通过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宣传等方式,向广场舞、乐器演奏人员及相关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积极配合开展噪音防治工作。 (三)强化监督力度。定期组织民警对广场舞活动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噪音超标行为,对音量过大的广场舞组织者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广场舞参与者自觉控制音量和活动时间,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 ||
11 | SD20LX0622YA11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文教新城段公路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文教新城段公路两侧绿化带被开垦为菜地,绿化带内树木草坪被毁,施肥臭气污染环境,2024年10月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未果。”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省道104线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文教新城段,该条道路项目业主为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2月启动改造,2024年3月完成改造,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人行道工程等。该条道路在2024年3月改造完成后,为提升文教新媒北入口景观形象,雅安面天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启动了北入口沿线环境治理项目,对草坝镇北入口沿线环境绿化进行改造,项目于2024年6月完工。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文教新城段公路两侧绿化带被开垦为菜地,绿化带内树木草坪被毁,施肥臭气污染环境”问题。 6月24日上午,调查组现场核查,发现滨江奥斯卡段至龙州路山水城左侧绿化带边缘位置,为待开发状态,绿化带边缘位置外确有玉米等农作物种植情况,非现有绿化带范围,未发现绿化带内树木草坪被毁,现场暂未发现施肥臭气。经向周围农户了解,在菜地施肥时偶有异味。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2024年10月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未果”问题。 经核实,该问题为2024年10月反馈,2024年11月20日已由草坝镇人民政府牵头,对农户个人在省道104线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文教新城段道路旁已征收土地上开垦的菜地进行了清理,并对道路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2025年6月24日经现场核查,并未发现沿线道路绿化带存在草木被毁现象,未发现侵占绿地情况反弹,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草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然 责任单位:草坝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草坝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办主任席雯益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人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该路段绿化保洁工作,自6月24日始,草坝镇已要求场镇保洁单位安排保洁员每日对该路段沿线强化卫生清扫工作,保障沿线绿化带内卫生环境清洁。二是做好该路段绿化养护工作,配合新城公司定期开展绿地巡查,确保绿地面积不被侵占。三是对周边居民进一步开展环境保护问题举报途径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形成邻里监督与自我约束机制,引导群众参与环保“群防群治”。 | ||
12 | SD20LX0622YA12 | 天全县 | 天全县兴业乡陇窝村 | 雅安市芦山县杨某华、杨某斌长期在天全县兴业乡陇窝村组,8组无证故意毁坏性盗采国家石膏矿矿产资源造成几百亩耕地农田和村民祖坟不同程度损坏,详见信件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人“杨某华、杨某彬”系“四川省天全茂源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彬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2013年3月因公司内部股权变更由被举报人杨某彬、杨某华持有,公司注册地为天全县兴业乡原陇窝村6组。该公司在天全县兴业乡持有采矿权1宗,具体为:四川省天全茂源有限责任公司顺兴石膏矿(以下简称“顺兴石膏矿”),位于原兴业乡陇窝村4组、8组。该矿始建于1999年,2002年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历经4次延续变更,现持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18日,开采矿种:石膏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矿区面积:0.1947平方公里。 二、现场核实情况 1.关于“雅安市芦山县杨某华、杨某斌长期在天全县兴业乡陇窝村组,8组无证故意毁坏性盗采国家石膏矿矿产资源”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杨某彬、杨某华持有的顺兴石膏矿为合法采矿权,始建于1999年,2002年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2013年由被举报人持有,该矿为地下开采矿山,产品销售方式为原矿销售,采矿权于2020年6月18日到期,到期前由天全县应急管理局、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井硐进行了永久性封闭。根据市、县级有关部门历年巡查检查,采矿权有效期内未发现存在越界超层开采问题,结合本次调查组现场核实及走访附近村民情况,2020年井硐封闭后至今,现场未发现开采活动痕迹。因此,群众反映“无证故意毁坏性盗采国家石膏矿矿产资源”问题不属实。 2.关于“造成几百亩耕地农田和村民祖坟不同程度损坏,详见信件”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顺兴石膏矿的开采历经乡办企业、私人老板开发,后期矿山管理才逐渐规范。期间,的确存在矿山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土地和坟墓损毁的问题,该问题由来已久且积怨较深。2019年1月25日,为妥善化解该矿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原天全县国土局及村民代表共同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矿开展勘测评估工作,在原天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兴业乡政府、陇窝村村干部、村民代表、矿山代表全程参与下完成勘测作业,最终形成《四川省天全县顺兴石膏矿井上井下对照测量技术总结》和《四川省天全县顺兴石膏矿矿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在当地进行了公示。据测量成果数据,调查评估区域内(矿区及周边影响范围)共涉及塌陷土地面积4.462亩、塌陷影响面积31.445亩、滑坡区影响面积12.774亩,即评估区内受损土地面积共计48.681亩,其中耕地(旱地、水田)27.45亩。经联系村支书和部分获赔群众核实,自被举报人取得采矿权以来共赔付损坏坟墓3座,均已赔付。结合评估报告及测量成果,在相关部门、属地政府、涉地群众、企业业主共同参与,对由矿山开采造成的塌陷区和塌陷影响区,逐户逐块进行了核实登记,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矿山企业对塌陷区进行一次性补偿,对影响区逐年进行土地流转经营并按标准支付土地流转费,直至变形稳定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后返还村民。2019年—2021年期间,企业已将涉及由采矿造成的受损土地、坟墓等相关赔偿款,陆续向群众进行赔付(因时间长、企业关闭、档案管理不当等原因,仅能找到部分赔付清单)。同时,天全县兴业乡大力开展不合理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和异地补充,2023年实现全乡新增耕地面积689.25亩,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总体要求。 综上,群众反映“造成几百亩耕地农田和村民祖坟不同程度损坏,详见信件”问题部分属实。 另查明,前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全县各部门、属地乡政府已收到多次同一信访诉求事项,信访人均为同一人汤某某,矿区范围涉及信访人4个地块土地受损,小地名分别为:高石包、赵心安、拉生田、盐井沟,根据信访人手写收据、赔偿协议等证实,除“盐井沟”未纳入塌陷影响赔付范围外,其他3个地块已于2019年6月6日领取赔付款,其长期信访诉求反映“盐井沟地块”土地损坏未得到赔偿。经核实,“盐井沟地块”位于矿区东侧边界临沟的局部土地,垮塌约40平方米,现状栽种茶叶、黄豆。根据2019年《四川省天全县顺兴石膏矿矿区地质危险性评估报告》反映该滑坡为“第四系残坡积土层,局部浅表层失稳形成滑坡灾害”;根据《四川省天全县顺兴石膏矿井上井下对照测量技术总结》反映矿山开采井巷布设情况看,该地块距巷道直线距离超50米,无直接证据证明由采矿影响造成,因此存在较大争议未纳入赔付范围。2019年集中赔偿处置后,该区域群众信访工作总体稳定,仅汤某某持续以“盗采矿产”“损坏耕地”等为由不断上访投诉,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多次就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复并积极进行思想引导。 | 责任领导:蔡晓然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孙 瑞 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全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梁 峰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高 闻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本华 天全县兴业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鉴于该信访件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由天全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兴业乡人民政府耐心细致对信访人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并常态化做好信访维稳和遗留问题信访化解工作。 | ||
13 | SD20LD0622YA13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木槿村9组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木槿村9组存在以下问题,1、霸道烤官店铺侵占河道修建烧烤店,经营时产生严重油烟;2、纵横建材店铺搬运水泥时产生大量扬尘,切割钢筋以及航吊钢筋、叉车上下货时产生极大噪音,要求建材店铺搬离居民区。 | 该信访件与SD20LD0619YA10重复。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九襄镇木槿村9组烧烤店“霸道烤官”,2023年开始营业,办理有营业执照,负责人曹某。“纵横建材”2013年开始营业,办理有营业执照,负责人曹某。 二、现场核实情况 (一)关于“霸道烤官店铺侵占河道修建烧烤店,经营时产生严重油烟”的问题。经现场航飞,比对木槿河河湖岸线,霸道烤官烧烤店铺靠近木槿河边砌有一个保坎,保坎外沿没有超出木槿河河湖岸线,未侵占木槿河河道管理范围线。经现场检查,霸道烤官烧烤店为无烟烧烤,烧烤店铺在室外设置餐桌,每张餐桌均有独立帐篷覆盖,采用无孔洞烤盘方式烤制食品,烧烤期间产生的油脂滴入烤盘下方的装水的容器中,未滴在炭火上,基本不产生油烟。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纵横建材店铺搬运水泥时产生大量扬尘,切割钢筋以及航吊钢筋、叉车上下货时产生极大噪音,要求建材店铺搬离居民区”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建材店购进水泥均是每50袋堆码成一件采用塑料薄膜全密封包装,售出水泥大部分是整件出售,水泥转运均采用叉车,无扬尘产生,少量拆零出售的水泥均在店铺内采用叉车举升人工搬运方式进行装车,堆放水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切割钢筋装置位置位于彩钢棚内,切断钢筋时会产生较大噪音,航吊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噪音。2025年6月21日,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纵横建材切割钢筋以及航吊运行时产生的噪音进行了昼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航吊噪音值为65dB,调直机噪声值为66dB,断钢机噪声值为81dB噪声监测值均超过《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二类功能区昼间标准限值(60dB),2025年6月23日,对叉车噪音监测为60dB。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永管中心主任李树敏 责任单位:汉源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县水利局副局长曹汝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林、县公安局九襄派出所副所长兰永凡、九襄镇人民政府组织委员刘艳丹 该件为重复举报件,县级责任领导李树敏高度重视,再次于2025年6月23日督导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九襄镇处置工作。 关于“纵横建材店铺搬运水泥时产生大量扬尘,切割钢筋以及航吊钢筋时产生极大噪音”问题。 (一)行政处罚情况: 2025年6月20日,汉源县九襄派出所针对汉源县纵横建材经营部噪音超标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二)整改情况: 1、责令汉源县纵横建材经营部在店铺出入口设置门帘,进行拆零出售水泥装车时放下门帘,搬运装车时轻拿轻放,尽量减少粉尘产生,及时清扫店铺内洒落的水泥,避免水泥飘散至室外产生扬尘污染。(该项整改措施已于2025年6月24日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责令汉源县纵横建材经营部在12:00-14:30和18:00之后避免从事钢筋切割等易产生高频噪声的工作(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
14 | SD20LD0622YA14 | 名山区 | 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白鹤村7组 | 反映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白鹤村7组的人工河堵塞了大量垃圾(死猪、枝丫等)产生严重的异味以及滋生大量苍蝇无人清理,要求尽快清理。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白鹤村7组的人工河于2012年竣工,主要用于白鹤村6组、7组及茅河村部分群众农业灌溉,日常管理由人工河所在村、组负责。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核实,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白鹤村7组人工河道部分地方确实存在树枝、茶秆和少量白色垃圾的情况,长度约50米,河道无堵塞,现场未发现死猪,无异味。垃圾多以树枝、茶杆为主,无苍蝇蚊虫。经现场询问周边群众,均反馈河道内无死猪。由于该人工河实为灌溉沟渠,不属于河流,暂未纳入河长制管理。 | 责任领导: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袁敬雄 责任单位: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人民政府 李佳 从6月23日开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敬雄同志全程敦促、督导开展信访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该事件相关处置。 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由茅河镇人民政府督导白鹤村组织人员对人工河内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整改时限:2025年6月27日前) 二是落实镇村两级人员,不定期对该河道开展巡查,及打捞清理垃圾、漂浮物等。(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是茅河镇人民政府将妥善做好周边群众解释说明工作,加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秸秆、生活垃圾等,确保河道整洁。(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 ||
15 | SD20LD0622YA15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三雅园御景雅苑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三雅园的娱乐场所Space酒吧,长期在夜间产生严重噪音,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三雅园·雅安味道特色商业街区由雅安文旅集团倾力打造并于2020年5月开园,街区采用“公园+商圈”运营模式,集“城市消费、文化体验、休闲娱乐、运动康体”为一体,主要定位于特色酒吧、餐饮、咖啡吧、特色木屋主题美食区、儿童休闲运动区等为主的休闲美食特色街区。其中Space酒吧位于商业街区范围。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反映雅安市雨城区三雅园的娱乐场所Space酒吧,长期在夜间产生严重噪音,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核实情况:2025年6月20日和2025年6月21日晚24时。文旅、经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分两次到三雅园现场核查,经核查,Space酒吧距离小区200米左右,为封闭的独立建筑,室内采取了降噪措施,无外置音响,未发现Space酒吧有噪音扰民的情况,经走访了解,夜晚偶尔出现酒吧消费晚的客人群众在公园街区高声喧哗,存在扰民情形。期间文旅、公安等部门对Space酒吧经营主进行了政策宣讲和约谈。 2025年6月23日晚21时,文旅、经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酒吧进行再次核查,经核查,酒吧大门有保安维护秩序,开展文明劝导,酒吧安全出口等密封性较好,未发现噪音扰民和客人喧闹现象。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莉;责任单位:雨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雨城区经济合作和商务局、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文化执法支队、雨城区公安分局、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青江街道办;责任人:雅安市雨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马骏、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文化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周子豪、雅安市雨城区经济合作和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李天纵、雨城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田学军、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建勇、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办政法委员余永江 1.行政处罚:无。 2.关于“反映雅安市雨城区三雅园的娱乐场所Space酒吧,长期在夜间产生严重噪音,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强化酒吧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保安力量维护酒吧周边秩序,做好文明劝导,减少客人喧闹现象。要求酒吧经营主兑现降音降噪工作承诺,严控噪音扰民。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文旅、公安、经商、街道等多部门联合对露天酒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音响设备使用、经营类型、营业时间等是否合规,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2025年7月15日)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突出主管部门、社区、物业共同监督管理,密切关注酒吧区域的噪音扰民情况,利用12345等投诉渠道,及时响应处理居民举报。 | ||
16 | SD20LD0622YA16 | 芦山县 | 雅安市芦山县第二中学 | 反映雅安市芦山县第二中学食堂长期在5:00开始工作,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芦山县第二中学,实为芦山县第二初级中学,是一所公办全封闭的寄宿制学校,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学校食堂建设面积2513平方米(含操作间1个约200平方米),用于满足全校1100余名师生的就餐需要。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食堂长期在5:00开始工作,产生较大噪音”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025年6月23日,现场检查时,学校食堂正在运行,运行噪音是由食堂厨房抽油烟机的电机和排气管道共振产生。食堂负责人表示,因需为师生准备早餐,故该食堂在早上5时就开始运行了。 | 责任领导:县政府副县长董武 责任单位:芦山县教育局、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芦山县教育局局长任德洪、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呈祥、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主任单忠武 从6月23日开始,副县长董武全程督促、督导有关部门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了该信访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是责成芦山县第二初级中学对食堂厨房抽油烟机的电机加装隔音箱降低噪音,并将原矩形排烟管道改造成厚1.2cm镀锌圆柱管道,避免因共振而产生噪音。(2025年7月30日前) 二是由芦山县教育局加强对芦山县第二初级中学食堂的日常监管,及时回应并处理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
17 | SD20LD0622YA17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木槿村9组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木槿村9组霸道烤官店铺侵占河道修建烧烤店,要求恢复河道原貌,且售卖水泥时产生大量扬尘,切割钢筋以及航吊钢筋、叉车上下货时产生极大噪音,要求该店铺搬离居民区。 | 该信访件与SD20LD0622YA13重复,详见SD20LD0622YA13办理情况。 | 该信访件与SD20LD0622YA13重复,详见SD20LD0622YA13处理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