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工伤认定公示工作试点单位,雅安市人社局近日出台《雅安市工伤认定决定公示规定(试行)》,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期2年。该规定通过制度创新构建阳光监管体系,为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和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权益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首创责任明晰机制,实现公示主体精准覆盖。在全省率先提出“谁用人、谁公示”和“谁用工、谁公示”原则,分类明确各类用工场景责任主体: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由用人单位负责公示,借调、培训人员由原单位落实公示,劳务派遣实行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双公示”,建设项目在施工现场门禁出入口专项公示。将超龄人员、新业态从业者、实习学生等特殊群体全部纳入,打破传统用工类型壁垒,实现公示范围全覆盖。
创新公示实施路径,平衡规范与实操需求。推行“线下+线上”灵活公示模式,以单位信息公开栏、厂务公开栏等线下渠道为基础,支持内部网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补充公示,适配不同用人单位实际条件。明确公示需包含认定文书、举报渠道等核心内容,同时允许对信息进行脱密处理,兼顾公开透明与个人信息保护。
构建双层监督体系,强化风险源头防控。设置5个工作日公示期,建立“单位自查+行政核查”联动机制,公开内部监督和人社部门举报电话、地址。对异议线索快速核查,发现违规可依法更正或撤销认定决定,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处理,有效防范虚假认定、违规申领等风险。
此举通过阳光公示强化社会监督,既保障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又为工伤保险基金加上“安全锁”,为全省工伤保险监管创新提供了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