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德仁医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52511800096586308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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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涛 | 身份证 | 4310031980******** | 雅卫健医罚[2021]0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1.二楼病区无人管控,陪护随意进出;2.抽查部分医务人员对疫情防控知识不熟悉;3.预检分诊人员在预检分诊台进食,未佩戴口罩;4.院内护工的工作服未统一洗涤、消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 警告 | 罚款 | 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行为,不符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护工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75号)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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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4 | 2099/12/31 | 2022/11/04 |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5116000088704303 |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5116000088704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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