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十四五”,市县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投入“真金白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供坚强财力支撑。
一、优先保障,全面支持乡村振兴。坚定不移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建立乡村振兴稳定保障机制,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通过争取中省资金、加大市县财政投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求,2021-2025年农林水科目支出分别为20.7亿、24.02亿、26.27亿、29.07亿、33亿,确保用于乡村振兴资金总量持续增加,投入不断加强。
二、守牢底线,筑牢乡村振兴根基。2021年进入衔接过渡期以来,我市坚持脱贫帮扶“扶上马,送一程”,切实做到“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保持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让脱贫群众走稳走好致富路,中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安排衔接资金27.98亿,总投入较脱贫攻坚期增长15.48亿。坚持把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作为惠农强农重大任务来抓,投入资金6.4亿元落实惠农政策,支持粮食和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确保供给稳定。
三、聚焦重点,立足农业特色优势。“十四五”期间,支持做大做强“五雅”特色优势产业,落实茶产业发展资金1.56亿,推动茶叶全产业链不断完善,促进全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到省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天府鱼子酱集群项目1.2亿,推动现有水产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争取1.55亿元聚力打造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辐射引领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