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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优惠政策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27 00: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优惠内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执行期限:自2022年2月28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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