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信访维稳组 发布时间:2021-09-08 2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四批  2021年9月8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SC202108290029拓海第一江岸小区11栋4楼3号、4号的住户,在入户大厅平台违章搭建阳光棚,雨天时噪音扰民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城市噪音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拓海第一江岸小区11栋4楼3号、4号的住户,在入户大厅平台违章搭建阳光棚,雨天时噪音扰民严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拓海第一江岸小区11栋共26层,属于高层建筑,阳光棚所在平台位于4楼,存在高空坠物的隐患。3号、4号两户业主为避免高空坠物和雨水倒灌,搭建了共计约12平方米的阳光棚。下雨天雨水滴落于阳光棚上会产生噪音,对楼上及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该搭建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可采取改造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属实    责任领导: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文永; 
    责任单位: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大队长熊明武。
    1.行政处罚情况:已发放调查通知书。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第一江岸小区物业公司(重庆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于9月1号前制定符合规划要求的整改方案,统一雨棚搭建标准,并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城区政府报备(已于2021年9月1日完成)。
    二是要求第一江岸小区11栋4楼3号、4号两家业主按照整改设计方案,整改为符合规划要求的轻质、无声雨棚,不落柱且降低现有高度,并与周边建筑风貌相协调,解决违章搭建阳光棚、噪音扰民的问题(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
    三是对重庆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在违法建设管控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依法进行调查,于2021年9月1日送达了调查通知书。如有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查处(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
    四是2021年9月2日回访被投诉对象所在小区群众代表11名。其中现场回访10名,9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1名受访者认为雨棚宽度过宽,幅度过大,表示不认可(工作人员已现场向其解释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小);电话回访1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已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