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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07 18: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认定为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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