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民政局党组:
为切实加强医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6〕23号)、《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雅编发〔2021〕42号)、《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第四人民医院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雅编发〔2022〕71号)等精神,按照《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考察、民主测评并经医院党委2023年第16次会议研究,建议拟任:
何丽衡同志为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前龙同志为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姜惠同志为人力资源管理科(组织人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洁同志为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戴琴同志为经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虞慎也同志为医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传刚同志为院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罗光艳同志为质控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成英同志为护理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静同志为医学装备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宇同志为病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天凤同志为总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罗颖同志为社会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曹艳梅同志为人力资源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余如男同志为经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徐鸿同志为公共卫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蒋中锦同志信息和统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琴同志为护理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敖睫同志为医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何丽衡同志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魏前龙同志人力资源管理科(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李洁同志财务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