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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部门决算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0-03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

2.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3.负责预防和处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市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

4.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路巡逻综合执法。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

5.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

6.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7.组织指导全市交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活动,督查和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公安交警机构编制和领导班子的配备管理工作。

8.负责市本级交警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工资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方案,负责内部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和管理。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交警总队工作部署,一是坚持抗疫当先、安全保畅,以坚定信念提升应急管理服务保障能力。迅速启动防控机制。连续坚守31天744小时,投入警力11744人次。有效实施缓堵保畅。在青鼻山隧道管制期间,推行“弹性工作制”,实行“错时交接班”,在中心城区26个堵点、17个分流路口设置交通疏导点累计投入警力2920人次,警车952台次,疏导车辆30余万辆次,坚决杜绝了因苗头性堵点导致的交通区域性或瘫痪性堵塞。全力参与抗洪抢险。“8.10”“8.18”抗洪抢险期间,全市公安交警参与溃口、漫堤、洪水围困、隧道渗水等险情处置,全警紧急协助转移受灾群众近2万人、协助转移滞留游客近千人、救援帮助群众万余次。直属二大队因抗洪抢险工作突出被四川省委授予“四川省防汛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二是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以专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平稳向好。专项行动有力有序。紧紧围绕“奋进”系列、“减量控大”、“百日会战”、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危化品运输、“创国卫”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排查整治隐患先行,去年全市各级公安交警切实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1531处、整改完成177处。针对总队两次调整“减量控大”考核指标,深度研究总队“减量控大”工作方案和通报制度,梳理分解项目指标、完善考核办法,加大隐患排查的强度,加大路面管控的密度,加大违法打击的精度。重大安保每战必胜。春运、节假日、两会等重要节点未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未发生因交通管理和治安秩序维护等引发的负面舆情,未收到群众对交通保畅、保安全等工作的投诉。全年工作成绩斐然。全市2019至2020年连续两年未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全省各市(州)连续两年3人亡人事故“零发生”的3个市(州)之一,是2020年度全省未发生3人亡人事故的9个市(州)之一。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办公室、秩序科、事故科、宣传法制科、政工科、装财科、车管所、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直属特勤大队、经开大队12个科所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20年度收、支总计7,026.8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3.92万元,增加0.20%,增加幅度微小,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56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3.40万元,占49.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799.54万元,占50.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85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9.32万元,占84.54%;项目支出904.87万元,占15.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85.2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20.24万元,下降7.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部分项目的付款时间延后至2021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9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3.17万元,下降6.01%。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项目的付款时间延后至2021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9.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674.28万元,占8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38万元,占4.42%;卫生健康支出104.15万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98.69万元,占3.27%;其他支出9.42万元,占0.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19.92万元,完成预算73.92%,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结余数未使用完毕。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37.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使用年初结余。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84.99万元,完成预算20.9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结转次年使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9.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使用年初结余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86.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使用年初结余。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7.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使用年初结余。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16万元,完成预算9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有部分退休人员。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类): 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0.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使用年初结余。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0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19万元,完成预算91.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73万元,占9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占2.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40.55万元,下降72.0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新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0辆,其中:轿车26辆,越野车5辆,皮卡车5辆,小型客车1辆,中型客车1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3万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勤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完成预算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32万元,下降41.09%。主要原因是接待工作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交通管理业务活动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保高地联动工作联席会议4次,0.23万元;十一月接待总队高地联动人员4次,0.2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单位)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87万元,比2019年减少803.82万元,下降69.49%。主要原因是2019年交警直属一、二、特勤大队纳入我支队决算,后与市财政局对接后,一二特勤大队经费由雨城区财政局保障,2020年我支队决算中未纳入三个大队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我支队车管工作信息化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支队共有车辆4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40辆,其他用车是用于执勤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支队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转移支付资金“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我支队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我支队还自行组织了“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发挥了资金效益。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支队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8.2663万元,执行数为348.26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效率,简化了办事群众的办理流程。

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

预算单位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48.2663

执行数:

348.2663


其中-财政拨款:

348.2663

其中-财政拨款:

348.266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积极履行车管所日常信息化运维服务,配合车管所推进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实施

较好的完成了车管所日常的信息化运维服务,保障了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平台、考试和业务办理云平台、数据中心机房、后备电源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了车驾管监管业务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运维故障指标

0次

0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运维故障指标

0次

0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影响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运维故障指标

0次

0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影响信息中心运维故障指标

0次

0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影响动力系统运维故障指标

0次

0次


效益指标

社会指标

对公安交管车管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作用

促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地实施

较好配合车管所完成了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地实施


效益指标

社会指标

对公安交管“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落实推进作用

促进公安交管“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落地实施见成效

较好配合车管所完成了公安交管“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落地实施见成效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及干警满意度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开展了绩效评价,《“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中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8.其他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办公室、秩序科、事故科、宣传法制科、政工科、装财科、车管所、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直属特勤大队、经开大队12个科所队。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

2.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3.负责预防和处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市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

4.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路巡逻综合执法。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

5.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

6.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和驾驶证核发。

7.组织指导本级交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活动,督查和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8.负责市本级交警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工资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方案,负责内部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和管理。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交警总队工作部署,一是坚持抗疫当先、安全保畅,以坚定信念提升应急管理服务保障能力。迅速启动防控机制。连续坚守31天744小时,投入警力11744人次。有效实施缓堵保畅。在青鼻山隧道管制期间,推行“弹性工作制”,实行“错时交接班”,在中心城区26个堵点、17个分流路口设置交通疏导点累计投入警力2920人次,警车952台次,疏导车辆30余万辆次,坚决杜绝了因苗头性堵点导致的交通区域性或瘫痪性堵塞。全力参与抗洪抢险。“8.10”“8.18”抗洪抢险期间,全市公安交警参与溃口、漫堤、洪水围困、隧道渗水等险情处置,全警紧急协助转移受灾群众近2万人、协助转移滞留游客近千人、救援帮助群众万余次。直属二大队因抗洪抢险工作突出被四川省委授予“四川省防汛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二是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以专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平稳向好。专项行动有力有序。紧紧围绕“奋进”系列、“减量控大”、“百日会战”、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危化品运输、“创国卫”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排查整治隐患先行,去年全市各级公安交警切实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1531处、整改完成177处。针对总队两次调整“减量控大”考核指标,深度研究总队“减量控大”工作方案和通报制度,梳理分解项目指标、完善考核办法,加大隐患排查的强度,加大路面管控的密度,加大违法打击的精度。重大安保每战必胜。春运、节假日、两会等重要节点未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未发生因交通管理和治安秩序维护等引发的负面舆情,未收到群众对交通保畅、保安全等工作的投诉。全年工作成绩斐然。全市2019至2020年连续两年未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全省各市(州)连续两年3人亡人事故“零发生”的3个市(州)之一,是2020年度全省未发生3人亡人事故的9个市(州)之一。

(三)人员概况。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职人员129人,退休人员30人,其中行政人员11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7人。

二、部门(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交警支队财政资金收入总额5,56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63.40万元、其他收入2,799.54万元。 

(一)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至2020年末,我支队支出总额5,85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1.05万元;项目支出1,253.14万元。

三、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针对部门预算资金,我支队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并按照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整体绩效高,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我支队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但仍存在问题:支队内控信息化建设够完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支队对2020年预算绩效开展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科技强警专项经费保障不足,难以满足新时期公安工作需要。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办案必须依靠科技手段,但因财力等多方面原因,我支队科技强警装备不足,制约了工作可持续发展,装备和技术手段的配备直接影响到全市公安交管工作,难以满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市财政局加大对我支队科技强警等项目的预算保障,以切实支撑项目实现预定目标。

2、建议市财政局在专项经费的拨款上,能根据我市交通管理形势,适当缓解我支队经费压力,使我支队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稳定,为创建“平安雅安”服务。

3、建议市财政局组织深入全面的绩效管理与财务培训,提高部门对绩效管理和财务政策的掌握程度,同时利用事务所等专业力量,结合各系统业务实际提供政策指导,细化考核要求,真正提升部门绩效管理和财务能力。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9

目标完成

10

    9

编制标准

10

    9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7

动态调整

10

    8

执行进度

10

    7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9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3

自评公开

4

    3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3

应用反馈

4

    3

总分

    83

附件2

车管所信息化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的,信息中心、动力系统,以上四个系统的十年期购买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捌拾贰万陆任陆佰叁拾元整,即RMB¥34826630.00元,其中:¥33596630.00元为十年技术服务费,¥1230000.00元为建筑服务费用,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服务期限内:软、硬件设备设施的设备及安装平台软件、存储、安装调试费、维护费、系统升级费、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后的维修、更换。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台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因甲方要求在原招标果购清单的基础上 ,增加服外的设备种类、软件系统,设备数量的情况除外)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次运维期限内,项目实施机构将主要对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信息中心、动力系统等各方面运维情况进行考核,中标方需遵循以下考核规则:  

1.影响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故障超过 48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从第四次开始,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2.影响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故障超过48 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从第四次开始,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3.影响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故障超过 48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4.影响信息中心,故障超过6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5.影响动力系统,故障超过24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6.因中标方原因导致系统整体瘫痪、重要数据丢失为系统重大故障,连续5天不能使用,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2万元罚款,直至当年服务费扣完为止。

7.因中标方施工不当、操作失误等原因,对项目实施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的,中标方应在该情况发生一周(7日)内,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或项目实施 机构指定的物价部门,鉴定确认的金额赔偿或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规模、次数、时间进行培训,每少一次,采购人每次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5百元罚款。  

9.中标方驻地工程师接受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的管理,未经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的同意,擅自离开三天以上,每次罚款0.5万元/次。

10.中标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费及其他维护费从项目实施机构每年支 付中标方服务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方另行支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自评根据每年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和链路租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中标金额为348.2663万元/年,已纳入市财政每年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财政每年年初预算资金348.2663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

1.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方指定账户缴纳置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首次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首次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结算起始日起三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2.付款比例:在项目第一年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至一年期满。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考核结果,申请支付支付上年采购费用,每年采购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陆拾叁元整(¥3482663.00元,其中123000.00元
为建筑服务费用,3359663.00元为技术服务费用)
    3.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作为支付凭证,建筑服务费用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服务费用开具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每满一年期的服务费应扣除此期间运维考核中考核不合格项的罚款、违约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按照成交供应商申请、考核、支付等流程规范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牵头,通过政府审批立项、需求论证、公开招标、验收等相关程序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交通警察支队定期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的服务内容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2016-2019年的服务内容,经日常考核后符合招标文件的内容,已通过验收。目前已进入2020年-2021年服务周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该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提供日常的办公网络运维服务,包含网络、数据、办公硬件故障、软件平台、后备电源、考试系统日常升级维护等,保障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平台、考试和业务办理云平台、数据中心机房、后备电源系统正常运行。每日三次设备巡检,两次定时巡检,分别在当日9时前完成、17时后开始;一次不定时巡检,业务办理期间进行。发生故障及时处理,以最快速度恢复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故障对业务办理的影响。每日对区县车管所、各检测站、服务站视频接入详细统计,保障监管业务正常开展。能够满足目前车管所对信息化使用及运维需求。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根据车管所的实际情况出发,满足当前车管工作需求和市民交通出行而实施的,是十分必要的项目。项目的实施即保障了车管业务正常开展,围绕深化放管服的推动,是一个优质的运维服务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入推进,特别是近期公安部交管局从全国层面推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改革措施和车驾管业务监管手段,更进一步对公安交管车管业务的信息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项目合同内的软硬件内容将逐渐无法满足需求。

(三)相关建议。

市财政增加车管业务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更好的适应“我为群众办实事”放管服改革措施实施和车驾管业务监管手段的创新。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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